消防規章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消防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消防規章制度1
一、根據《宗教事務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和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寺住持(方丈)為治安第一責任人,監院為治安直接責任人,對本寺院的治安工作全面負責。
三、在寺院內建立治安隊伍,制訂治安工作方案,落實治安任務,配置安全防范設施。
四、本寺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措施,在重點部位安裝攝像頭,值班人員做好寺院治安監控,確保參加宗教活動信眾安全,防止破壞和被盜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發生。
五、非本寺人員留宿,必須經寺院領導同意并進行登記。
六、本寺舉行大型宗教活動,必須制定安全保衛工作方案,經主管宗教事務部門和公安部門批準后實施。
七、本寺如有被盜及重大治安事故發生,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并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偵破案件。事后應認真檢查原因,總結教訓,及時整改。
八、嚴禁任何人在寺院內進行不屬佛教范圍的迷信活動,更不得制造謠言,蠱惑人心,擾亂社會治安,情節嚴重者,送公安部門查處。
九、本寺的`治安管理工作接受主管宗教事務部門和公安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消防規章制度2
1總則
1.1公司消防安全方針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1.2目的
為公司員工、承包方雇員、客戶及公眾提供防火安全保障,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致力完成公司消防安全方針及安全生產管理目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遼寧省消防管理條例》以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中有關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有關規定,制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3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司屬所有部門及承包商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
2消防安全組織及職責
2.1公司消防安全委員會
2.1.1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主任,各部門主管為成員的公司消防安全委員會,委員會架構參見附錄一。
2.1.2風險管理部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職能部門。
2.1.3風險管理部為消防設施職能管理部門。
2.1.4行政部、生產運行部、財務部應分別建立部門消防安全組織,設立一名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2.1.5公司成立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員名單報風險管理部備案,同時根據崗位調整情況要及時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調整。
2.2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的職責:
2.2.1總經理的職責
總經理為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對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負領導責任:
●遵守國家的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貫徹消防工作方針;
●建立、健全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組織制定公司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保證公司消防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督促、檢查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組織制定并實施公司滅火、疏散應急預案;
●及時、如實報告消防安全事故。
●積極配合公安消防部門火災現場的救援工作。
2.2.2風險部經理消防安全職責
在總經理領導,主管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是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遵守國家的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貫徹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組織制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設施運行與維護制度等;
●組織消防安全巡查,及時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
●組織制定公司消防安全培訓計劃,并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組織制定消防設施年度維護保養計劃,并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組織制定公司滅火、應急疏散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發生火災事故后,組織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監督、檢查分管的生產運行部的消防安全工作,確保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
●積極配合公安消防部門火災現場的救援工作。
2.2.3副總經理消防安全職責
在總經理領導,在業務范圍內協助總經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遵守國家的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貫徹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監督、檢查公司所有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確保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
●公司發生火災事故時,擔任現場總指揮,組織滅火處置工作。
●發生火災事故后,參加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2.2.4財務經理消防安全職責
在總經理領導,在業務范圍內協助總經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遵守國家的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貫徹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監督、檢查分管的財務部的消防安全工作,確保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
●監督、檢查財務室、倉庫等消防重點部位消防安全狀況,及時發現、消除火災隱患。
●發生火災事故后,參加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2.2.5行政主任消防安全職責
在總經理領導,在業務范圍內協助總經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遵守國家的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貫徹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監督、檢查分管的行政部的消防安全工作,確保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
●監督檢查公司辦公區等重點部位消防安全狀況,及時發現、消除火災隱患。
●公司辦公區發生火災事故時,擔任現場總指揮,組織滅火處置工作。
●發生火災事故后,參加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2.2.6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貫徹執行消防法規、技術規范和標準
●協助部門經理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檢查本部門各崗位和個人的落實情況,糾正和查處消防違章情況。
●負責本部門消防設施的管理,發現火災隱患及時報告部門經理,并向隱患崗位或個人發出整改通知。
●落實部門消防安全培訓計劃,確保部門員工熟練掌握本崗位所需的消防安全知識,會正確操作本崗位滅火器材,明確發生火災后滅火、應急疏散程序。
●按時參加公司組織的消防安全培訓,不斷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知識,增強消防安全技能和應急處理能力。
●做好本部門的消防檔案管理工作,及時如實上報各種消防安全統計數據。
●對下發的有關消防安全管理的整改通知組織落實。
2.2.7崗位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貫徹執行消防法規、技術規范和標準,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
●愛護本崗位消防設施,并按規定定期維護,確保消防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自覺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掌握本崗位所需的消防安全知識,熟練、正確操作本崗位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明確本崗位火災預防措施和火災后應急處理措施。
●發現火災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告現場安全管理人員或本部門負責人。
●按要求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
2.2.8義務消防隊員的消防安全職責
●貫徹執行消防法規、技術規范和標準,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
●定期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熟練掌握相關消防安全知識,熟練操作、使用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
●熟練掌握撲滅初期火災、火場逃生與應急疏散程序,并按要求參加演練。
●向部門其他員工傳授消防安全知識,教授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
●發現火災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告現場安全管理人員或本部門負責人。
●參加有組織的義務滅火工作,并按照義務消防隊職責分工履行自身職責。
2.2.9風險管理部的主要職責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特點,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公布、監督、檢查執行。
●制定公司消防安全責任制,并監督檢查責任制的落實。
●制定公司年度消防安全培訓計劃,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安全知識培訓。
●組織各部門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并督促檢查演練。
●制定公司防火巡查計劃,組織防火巡查,督促檢查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尤其在重大節假日期間以及火災多發季節要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檢查。
●審核消防設施運行維護計劃,監督、檢查其落實情況。
●負責火災事故的保險報案、索賠處理等工作。
●組織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2.2.10行政部消防安全職責
●貫徹執行消防法規、技術規范和標準,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
●制定公司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并組織落實。
●監督檢查各部門消防安全培訓情況。
●組織辦公場所每日消防安全巡查和每月安全檢查,及時發現、消除事故隱患。
●組織員工參加辦公場所滅火、應急疏散演練,熟練掌握火災應急處理程序。
●確保本部門員工按時參加消防安全培訓,不斷提高消防安全知識,增強消防安全技能。
●定期維護辦公場所消防設施,確保處于完好狀態。
●對消防監管部門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按整改建議要求及時組織整改。
2.2.11生產運行部消防安全職責
●貫徹執行消防法規、技術規范和標準,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
●制定部門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并監督檢查責任制落實情況。
●制定每日消防巡查計劃,監督檢查每日消防安全檢查落實情況,及時發現、消除火災隱患。
●場站作為公司重點部位,應加強監管,及時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
●制定部門消防巡查計劃,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部門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消除事故隱患。
●制定本部門員工消防安全培訓計劃,并組織落實,不斷提高消防安全知識,增強消防安全技能。
●制定部門辦公場所滅火、應急疏散應急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使員工熟練掌握火災應急處理程序。
●定期維護、檢測本部門消防設施,確保處于完好狀態。
●對消防監管部門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按整改建議要求及時組織整改。
●制定公司消防設施、設備年度維護、保養、檢測計劃,并組織落實。
2.2.12財務部消防安全職責
●貫徹執行消防法規、技術規范和標準,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
●保證公司消防安全投入資金落實。
●員工執行每日消防巡查計劃,及時報告火災隱患。
●財務室等重點部位落實每日消防巡查計劃,及時報告火災隱患。
●部門員工按要求參加消防安全培訓計劃,不斷提高消防安全知識,增強消防安全技能。
●部門員工按要求參加辦公場所滅火、應急疏散應急預案演練,熟練掌握火災應急處理程序。
●對消防監管部門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按整改建議要求及時組織整改。
3防火巡查
3.1每日防火巡查:各部門要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同時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人員、內容、部位和頻率。調壓柜、中低壓管網、場站為公司消防安全重點崗位,尤其要加大巡查力度。每日巡查的內容包括:
3.1.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3.1.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1.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好;
3.1.4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3.1.5辦公樓、場站等場所及設施防雷、防靜電接地線連接情況;
3.1.6其它消防安全情況。
3.2防火巡查人員要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要立即向部門經理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防火巡查要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要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3.3各部門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的內容包括:
3.3.1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3.3.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3.3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3.3.4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3.3.5動火審批制度執行情況;
3.3.6用電管理制度執行情況;
3.3.7重點工種員工以及其它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3.3.8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3.3.9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它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3.3.10儀表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3.3.11燃氣、電氣設備防雷、防靜電接地情況;
3.3.12每日防火巡查情況;
3.3.13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3.3.14其它需要檢查的內容。
3.4防火檢查完畢要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3.5風險管理部定期對各部門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內容包括3.3所有內容及各部門每日巡查、每月消防檢查情況記錄和整改情況記錄。發現問題及時下達整改通知單,并監督檢查各部門整改方案的落實。
4火災隱患及整改
4.1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要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4.1.1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4.1.2違章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的;
4.1.3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沒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的;
4.1.4進行電、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的作業人員沒有按規定持證上崗,違反專業安全操作規程的;
4.1.5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1.6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4.1.7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4.1.8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4.1.9違章將燃氣、電氣設施防雷、防靜電設施斷開未接的;
4.1.10其它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4.2火災隱患當場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要認真填寫整改記錄,并存檔保存。
4.3當場不能整改的火災隱患的處置
4.3.1各部門要及時將當場不能整改的火災隱患及整改方案向部門分管領導報告,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4.3.2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存在隱患的部門要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將危險部位立即停產停業整改;
4.3.3以上情況及整改落實結果要同時上報風險管理部備案,風險管理部將監督整改方案的落實并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
5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必須專人管理,設置顯眼的操作提示和名牌。
5.1消防器材擺放位置要固定,不得隨意調整或挪作他用。
5.2消防器材要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不得加鎖和影響安全疏散。
5.3滅火器要設置穩固,其銘牌必須朝外。
5.5滅火器不得設置在潮濕或強腐蝕性的地點,戶外設置,應有保護措施。
5.6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如有損壞或丟失要及時報告生產運行部。
5.7滅火器使用完后要及時與風險管理部聯系充裝。
5.8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任何部門、個人不得非法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5.9人人都要愛護消防設施,正確使用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故意損壞和破壞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將從重處罰。
6用電管理
6.1易燃易爆場所的電氣裝置、設備的規格、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滿足防爆阻燃的要求。
6.2易燃易爆場所的電氣裝置、線路、設備的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定:
6.3嚴格控制接、裝臨時線路,確有需要要經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并滿足以下要求:
6.3.1開關不得放在地上,禁止將動力線直接接在電源干線上;
6.3.2臨時線要用絕緣良好、完整無損的多芯堅韌的橡皮線或橡膠線,可采用懸空架設和沿墻敷設的方法,懸空時電線離地高度不得低于2.5米,戶外不得低于3.5米,并不得用金屬線綁扎,在地面上的部分要加以可靠的保護,以防止割破電線;
6.3.3對過期的臨時線要及時拆除;對繼續使用的,要另行辦理審批手續。
6.3.4在爆炸危險場所,移動式電氣設備要采用沒有接頭的橡皮套軟線供電,工作零線要與相線同樣絕緣,并設在同一護套或管子內;
6.3.5在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絕緣導線和電纜的使用參數,其絕緣耐壓不得低于電網的額定電壓,且不低于500v;
6.3.6在爆炸危險場所嚴禁用絕緣導線明敷設,要穿鋼管敷設;若采用電纜明敷設,要采用鎧裝電纜;
6.3.7開關、電機等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按規定接地、接零或重復接地;
6.3.8易燃易爆場所的開關、熔斷器等均要按規定保持必要的防火間距,并保持良好的通風。
6.4發生電氣火災要及時撥打119;同時就近切斷電源,使用干粉滅火器滅火,不得使用水、泡沫滅火器滅火;確認設備帶電而當場不能斷電的,滅火時人體與帶電設備要按規定保持安全間距。
7動火作業安全管理
7.1動火作業必須按照公司《工作許可證制度》的要求,按照動火等級辦理相應的《動火工作許可證》。
7.2動火作業的安全技術要求
7.2.1嚴格履行工作許可證審批手續,落實相關防火安全措施后,方可按照施工方案動火;
7.2.2作業現場要嚴密組織、統一指揮、分工細致、人員明確;
7.2.3作業現場要配備安全檢測設備、防毒面具及足夠的滅火器材;
7.2.4動火作業人員必須佩戴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7.2.5作業前要清理現場的易燃物,放散時控制好作業區燃氣濃度;作業結束后要清除殘留火種,檢查恢復好作業面。
8消防檔案管理
8.1風險管理部是公司消防安全職能管理部門,要做好公司消防安全檔案管理工作,內容包括:
8.1.1各部門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8.1.2建筑物的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安全檢查文件以及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
8.1.3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名單;
8.1.4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名單;
8.1.5消防隊員及其裝備配備情況;
8.1.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等資料;
8.1.7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滅火器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
8.1.8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8.1.9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8.1.10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數據
8.1.11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8.1.12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8.1.13火災情況記錄;
8.1.14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8.2風險管理部負責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包括新增消防用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檔案管理;防雷/防靜電檢測記錄等檔案管理。
8.3各部門的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要依據上述內容收集、上報、管理本部門的消防檔案。
9獎懲制度
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它處理。
10附錄
消防規章制度3
一、消防安全職責
1、有防火安全領導組織,有滅火疏散預案,層層簽定有消防安全責任書,有宣傳標語。
2、制定有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單位職工達到“三知兩熟悉”即知火災特點、知重點部位、知滅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崗位職責、熟悉滅火對策。
4、有健全的防火檔案,有防火檢查記錄,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二、建筑防火
5、幼兒園的建筑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不應超過
3層:200m2以上建筑必須有兩個疏散樓梯,樓梯間為防煙樓梯間。
6、幼兒園與易燃易爆場所的防火間距小得小于
30m,幼兒園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兩個,門向外開啟,出口處不準有踏步。
7、幼兒園不應直接設在汽車庫的上面,下面或毗鄰處,幼兒園用房不宜設在地下人防工程內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內。
8、幼兒園的房間門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閉樓梯間的'最大允許距離為:(
1)位于兩個外部出口或樓梯之間的房間為25m;
(2)位于袋形走道或盡端的房間為2om。
9、安全疏散樓梯間內不能附設燒火間,可燃材料儲藏室,非封閉的電梯井,可燃氣體管道。
10、幼兒園內不能裝設蒸汽鍋爐房。
三、電器防火
11、幼兒園內電源開關、電閘、插座等距地面應不小于
1.3m,燈頭距地面應不小于2m。
12、學校內熒光燈和超過
60w的白熾燈,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材料上,白熾燈與可燃物的距離不應小于0.5m,不準使用落地燈和臺燈照明,燈泡不能使用紙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兒園的兒童寢室內不能隨意亂拉電線,禁止使用電爐、電熨斗等電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調的幼兒園,空調應有接地線,周圍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簾不能搭在空調上,供電接線板和電表等應擴容,達到相應的負荷。
四、消防設施
15、滅火器應完整好用,按照
50m“二具,一個放置點不多于只,不少于2具,應急燈每lom一個,樓梯間和走道內必須安裝室外消火栓完好。
消防規章制度4
一.為加強學校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有關消防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建筑自動消防設施(主要指自動噴水、鹵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滅火系統、自動報警系統和機械防排煙系統等)的維護和管理。
1.建筑自動消防設施投入運行后,學校應及時選擇維修保養企業,與之簽訂維修保養合同,對系統進行定期的維修保養。
2.應將建筑自動消防設施列入防火檢查、巡查的內容。
3.保衛處應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巡查,同時做好記錄。
4.保衛處應定期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各項功能進行檢查試驗,并填寫記錄。
5.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投入運行二年后,應每隔三年對探測器進行清洗。
三.小型滅火器材(主要指滅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維護管理。
1.嚴禁購置不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的滅火器材。對購置的器材應建立詳細的器材臺賬,并報歸口部門備案。
2.保衛處根據有關消防規范要求對滅火器材進行合理布置,并登記造冊。
3.各部門應指定專人管理轄區內的滅火器材,滅火器材管理應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責)。
4.各部門滅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檢查一次滅火器材的數量和定位情況,每月檢查一次滅火器壓力表指針是否在正常區域。在寒冷、炎熱、潮濕季節,要對消火栓、滅火器采取防凍、防曬、防潮措施。
5.保衛處每半年對所有的小型滅火器材進行一次檢查,對缺少的滅火器材進行補充,對銹蝕嚴重、壓力不足、干粉結塊的滅火器送具備法定資質的滅火器維修廠家進行維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滅火器材丟失、損壞的,管理人應賠償損失,并根據情況對聯責部門進行經濟考核。
7.因撲救本單位或友鄰單位火災而使用了滅火器,有關部門應及時報告保衛處,補充滅火器材。
消防規章制度5
1、學校安全干部應定期對學校教育教學設施設備、消防設備和各處室、部門執行各項安全制度情況進行檢查考評,每月根據檢查情況核發安全工作津貼;
2、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例會制度,并主動聯系實際工作,于安全重大主題活動、節假日前對學校教育教學設施設備、消防設備和工作準備情況進行全面的檢查;
3、安全干部和領導小組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開具整改通知書,限期予以整改,安全干部具體負責隱患的監督整改,對無故拒絕整改或延誤整改的根據規定予以出發,因此發生責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法律責任;
4、檢查過程中應對照規章制度,著重檢查制度和各級安全責任的落實情況,并做到有記錄、有相關人員簽收,對照檢查不斷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5、檢查工作應堅持“三不放過”原則,即隱患查不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不徹底整改隱患不放過。文
消防規章制度6
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火災探測器是構成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核心部件,是現代消防報警與自動滅火系統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它的工作狀況好壞將直接影響整個防災系統的正常運行。對于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維護管理有以下幾點:
(一)加強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技術檔案資料的管理。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技術檔案資料整理和保存有著很重要的作用,不僅能夠提供消防工作方面的資料,對于“系統”本身的管理和維修也有重要的參考價值。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安裝調試完畢后,用戶應將設計、施工、安裝單位移交的有關系統的施工圖紙和技術資料,安裝中的技術記錄、系統各部分的測試記錄、調試開通報告、竣工驗收情況報告等加以整理,建立技術檔案,妥善保管,以備查詢。還應建立相應的操作規程、值班人員職責、值班記錄、顯示系統在所保護建筑物內位置的平面圖或模擬圖、系統運行登記表、設備維修記錄等,以使管理人員在工作中有章可循。
(二)報警裝置的檢查。
1、每季度采用專用檢測儀器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動作,在進行檢查時對某一火災探測器用專用加煙工具進行實際操作檢查。當火災探測器在接收到煙霧后,報警確認燈亮,表明該探測器工作正常,與此同時向報警控制器發出火災信號。還要檢查時鐘是否走動,有無發生火警的時間記錄。檢查后,值班人員應及時對設備進行消音、復位,以防時間過長而使設備元件被破壞。
2、每年用專用檢測儀器對所安裝的探測器,應試驗一次。
3、火災探測器投入運行二年后,應每隔二年全部清洗一遍,并作響應閾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試驗,合格者方可繼續使用,不合格者嚴禁重新安裝使用。
4、每季度要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切換試驗。
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是應用歷史最久、范圍最廣的一種固定滅火系統,具有滅火效率高、工作性能穩定、維護簡便、不污染環境等優點,可用于各種建筑物中充許滅火的場合,可以自動撲救初期火災或為消防人員滅火提供技術手段。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必須始終處于臨戰狀態,一旦發生火災便能及時啟動噴水滅火。為此,平時應建立一套完善的,科學的維護管理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使系統始終處于完好狀態,確保被保護場所的消防安全。其系統的維護管理有以下幾點:
1、日常維護檢查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投入運行后,應堅持經常對其進行巡查,內容主要包括:
(1)消防水源的供水能力和取水設施。
(2)消防水泵及其動力。
(3)各種閥門的工作狀態,如總控制閥應常開。
(4)自動充氣裝置的工作狀態。
2、定期維護檢查
在日常維護檢查的基礎上,每季度或每半年應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進行一次徹底檢查,主要內容包括:
(1)檢查噴頭無有損壞、銹蝕、漏水現象,使用年限較長的噴頭還應進行抽樣檢查,應保證噴頭外表清潔,特別是感溫元件應無污垢,必要時進行清洗或更換:
(2)對報警閥進行開閥試驗,觀察閥門的開啟性能和密封性能,以及水力警鈴、延遲器和性能;
(3)檢查有無機械損傷和銹蝕,油漆是否脫落,管道固定是否牢固,管內有無堵塞;
(4)檢查使用設備是否與原設計相符,有無不恰當的人為改變。貨物堆放如果增加,則會影響噴頭的噴灑范圍,進而影響滅火;
(5)模擬火災狀態,檢查系統的.各功能是否能正常顯示。
三、火災自動滅火聯動控制系統
聯動控制系統對保護建筑物內安全有著很重要的作用,因此每季度或每半年應對室內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系統、電動防火門、防火卷簾、通風空調、防煙排煙設備及電動防火閥等的控制設備動作進行檢查,要保證運行正常,在檢查時如果聯動系統動作正常,信號就會反饋至消防控制室,若是沒有信息反饋,說明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采取措施加以排除。
對鹵代烷、二氧化碳、泡沫、干粉等固定滅火系統,則可通過模擬試驗進行檢查。還應檢查控制中心能否強制消防電梯停于首層。在試驗火災事故廣播時,不論揚聲器處于何種工作狀態,都應能將其切換到火災事故廣播通道上。對所有的火災事故照明燈和疏散指示燈要試驗消防控制設備能否將其接通,并能否正常動作。
檢查所有切換開關如電源轉換開關、滅火轉換開關、防排煙、防火門、防火卷簾等轉換開關、警報轉換開關、應急照明轉換開關等是否動作。對于在檢查中發現的故障,工作人員應及時進行處理,以保證整個系統處于完好的狀態。
四、滅火器材的維護管理
使用單位必須加強對滅火器的日常管理和維護。要對滅火器至少每季度檢查一次,檢查內容包括:責任人維護職責的落實情況,滅火器筒體是否有銹蝕、變形現象;銘牌是否完整清晰;噴嘴是否有變形、開裂、損傷;噴射軟管是否暢通、是否有變形和損傷;滅火器壓力表的外表面是否變形、損傷,指針是否指在綠區;滅火器壓把、閥體等金屬件是否有嚴重損傷、變形、銹蝕等影響使用的缺陷;滅火器的橡膠、塑料件是否變形、變色、老化或斷裂;在相同批次的滅火器中抽取一具滅火器進行滅火性能測試。滅火器不能挪作它用,擺放穩固,沒有埋壓,滅火器箱不得上鎖,避免日光曝曬和強輻射熱,滅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內等,要將檢查滅火器有效狀態的情況制作成“狀態卡”,掛在滅火器筒體上明示。
要建立“滅火器維護管理檔案”,登記類型、配置數量、設置部位和維護管理的責任人;明確維護管理責任人的職責。滅火器經功能性檢查發現存在問題的必須委托有維修資質的維修單位進行維修,更換已損件、筒體進行水壓試驗、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維修單位必須嚴格落實滅火器報廢制度。
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設置的建筑消防設施,是預防火災,及時撲救初起火災的有效措施。對建筑消防設施實施維護管理,確保其完好有效,是單位的法定職責。建筑消防設施投人使用后即應保證其處于正常運行或準工作狀態,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帶故障工作。建筑消防設施的管理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消防主管具體實施。
一、維護管理范圍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3、機械排煙系統;
4、室內消火栓系統;
5、滅火器材;
6、安全疏散輔助設施(燈光疏散指示標志、火災事故應急照明)
二、建筑消防設施的檢查
建筑消防設施檢查分為巡查、單項檢查、聯動檢查三種方式。
(一)建筑消防設施巡查
1、建筑消防設施巡查應當每日開展一次。
2、建筑消防設施巡查的內容
(1)消防供配電設施:消防電源工作狀態。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火災報警探測器外觀,火災報警控制器運行狀況,消防聯動控制器外觀和運行狀況,手動報警按鈕外觀,火災警報裝置外觀。
(3)消防供水設施:消防水池外觀,消防水箱外觀,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狀態,水泵結合器外觀、標識,管網控制閥門啟閉狀態,泵房工作環境。
(4)消火栓滅火系統:室內消火栓外觀、室外消火栓外觀。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噴頭外觀,報警閥組外觀,末端試水裝置壓力值。
(6)機械排煙系統:排煙閥外觀,自然排煙窗外觀,排煙機工作狀態。
(7)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燈外觀,應急燈工作狀態,疏散指示標志外觀,疏散指示標志工作狀態。
(8)滅火器:滅火器外觀,設置位置狀況。
3、建筑消防設施巡查應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巡查記錄表》,由巡查人員、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名。
4、對發現的問題和故障應及時處理,當場不能處置的要填報《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上報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建筑消防設施的定期檢查
1、建筑消防設施的單項檢查應當每月至少一次,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表》,檢查人員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在《建筑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表》上簽名。
2、建筑消防設施定期檢查的內容:
(1)消防供配電設施:消防用電設備電源末級配電箱處主、備電切換功能。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警報裝置的警報功能,火災報警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火災報警控制器、火災顯示盤的報警顯示功能,消防聯動控制設備的聯動控制和顯示。其中火災報警探測器和手動報警按鈕的報警功能的檢查數量不少于總數的25%。
(3)消防供水設施:消防水池、水箱水量,消防水泵及水泵控制柜的啟泵和主備泵切換功能,管道閥門啟閉功能。
(4)消火栓滅火系統:室內外消火栓消出水及壓力,消火栓啟泵按鈕,系統功能。檢查數量不少于總數量的25%。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報警閥組放水,末端試水裝置放水。其中末端試水裝置放水檢查數量為全部檢查。
(6)機械排煙設施:機械排煙風機、排煙閥以及系統功能,排煙風機控制柜。
(7)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電源切換和充電功能,標識正確性。
(8)滅火器:檢查滅火器型號、壓力值和維修期限。檢查數量不少于總數量的25%。
3、對發現的問題和故障應及時處理,當場不能處置的要填報《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上報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建筑消防設施的聯動檢查
1、建筑消防設施的聯動檢查應當每年至少一次,主要對建筑消防設施系統的聯動控制功能進行綜合檢查、評定。
2、建筑消防設施的聯動檢測委托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實施,年度聯動檢查記錄在每年的12月30日之前,報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各案。
3、建筑消防設施聯動檢查的內容:
(1)消防供電設施供電功能和主備電源切換功能檢查,檢驗供電能力。
(2)火災自動報警裝置每層、每回路報警系統和聯動控制設各的功能試驗。每12個月對每只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檢查不少于一次。
(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在末端放水,進行系統功能聯動試驗,水流指示器報警,壓力開關、水力警鈴動作。對消防設施上的儀器儀表進行校驗;每12個月對每個末端放水閥檢查不少于一次。
(4)消防給水系統最不利點消火栓出水,分別用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泵供水。每12個月累計對每個消火栓、卷盤檢查不少于一次。
(5)對每只滅火器選型、壓力和有效期檢查每12個月不少于1次。
4、對發現的問題和故障應及時處理,當場不能處置的要填報《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上報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建筑消防設施維護和故障處理程序
1、根據消防設施使用場所環境及產品維護保養要求制定《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計劃表》,定期進行清潔保養和更換。對易污染、易腐蝕生銹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清潔、除銹、注潤滑劑。
2、檢查發現建筑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實施檢查的人員必須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
3、對建筑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當場有條件解決的應立即解決;當場沒有條件解決的,應在24h內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解決,不影響系統正常工作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解決,影響系統正常工作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解決,恢復系統正常工作狀態。
4、故障排除后,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認可,故障處理記錄存檔各查。
三、建筑消防設施檔案的管理
1、內容
建筑消防設施的檔案應包含基本情況和動態管理情況。
基本情況包括建筑消防設施的驗收文件和產品、系統使用說明書、系統調試記錄等原始技術資料。
動態管理情況包括建筑消防設施的值班記錄、巡查記錄、單項檢查記錄、聯動檢查記錄、故障處理記錄等。
2、保存期限
(1)建筑消防設施的原始技術資料應長期保存。
(2)《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和《建筑消防設施巡查記錄》的存檔時間不應少于1年。
(3)《建筑消防設施單項檢查記錄》、《建筑消防設施聯動檢查記錄》、《建筑消防設施故障處理記錄》的存檔時間不應少于3年。
3消防設施維保人員管理規章制度
為加強班組管理,規范班組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和維護質量,特制定維保人員管理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維保人員。
1、熟悉相關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設計規范以及消防工作的各項規定及要求,嚴格執行管理制度。
2、嚴格遵守公司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不遲到、早退,不擅離工作。
3、服從管理,按要求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類指令性任務。
4、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培訓、熟練掌握消防系統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不斷提高業務技能。
5、日常維護過程中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不得違規操作,發現設備故障及時處理。
6、維保人員對維護設備時嚴格按照維保手冊對設備進行檢查和保養,并做好相關記錄。
7、遇緊急和特殊情況,維保人員必須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進行維修作業。
8、維保人員電話保持24小時開機。個人工具由本人負責保管,公用工具由班組長負責保管。
9、所有工具堅持交舊領新的原則,在領用新工具時必須交回舊的工具,交回的工具統一處理,不準外流。
消防規章制度7
為了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規范施工、安裝作業、防火重點崗位及消防設施安裝程序,落實崗位責任,消除和控制施工作業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為,預防火災事故,確保作業人員的安全健康, 本公司特制定本規程。
一、一般規定
1、各工種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規以及集團公司有關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的制度規定。
2、各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安全培訓,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識和技能,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3、各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熟悉本工種操作規程、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消防安全措施交底和各自的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不在施工現場吸煙,不違章作業,并應制止他人違章作業。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
4、各工種作業人員禁止在施工現場和生活區及宿舍內隨意動火。如有特殊情況或生產需要動火的,必須經有關部門審批。
5、各工種作業人員在施工過程中,要愛護現場設置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及各類消防標志,不得隨意挪動、損壞或使其失效。
6、電氣焊、割等使用明火作業的人員,在作業前必須申請辦理動火證,之后徹底清理現場內的易燃物品和封堵孔洞,并設專人看火,配備滅火器和水桶。作業后必須確認無火源隱患后方可離開。
7、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材料(如:稀料、汽油等)須經有關部門批準,使用人員應隨用隨領,限當天用量使用,不準在工程內存放,廢棄料應及時清除。嚴禁將易燃物品帶到宿舍或其他地方。
8、各工種作業人員嚴禁在宿舍內私接亂拉電線、使用“熱得快”、電飯鍋、電褥子等用電器具;嚴禁使用塑料制品、紙類物品等易燃材料支搭(吊頂)和圍擋鋪墊床鋪;不得臥床吸煙。
9、電工、電氣焊、割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京外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必須換成北京市臨時操作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
10、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人員,必須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未經教育不得上崗操作。
11、發生火災要立即報告,并迅速撲救,保護好現場。在火勢較大危及生命的情況下,要按疏散通道的指示標志迅速撤離火災現場。撤離火場時,如遇濃煙應用濕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盡量低下身體行進。
二、開具動火證人員
1、施工現場(單位)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施工生產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看火人員),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2、動火證應由安全消防保衛人員開具,由其他人員代理的應有書面委托。
3、安全消防保衛人員應按時參加生產調度會,全面掌握生產進度、各工種作業情況、各種材料購進存放情況。
4、用火操作前應對電氣焊工等作業人員以班組或分包為單位,進行用火操作交底,填寫《用火申請審批表》,項目主管負責人簽字(有效期10天),開具當天用火證,方允許用火操作。
5、動火前,安全消防保衛人員應對工程內操作部位上下和周圍環境及現場堆放材料情況進行檢查,確保沒有易燃、可燃材料、防水施工和其他交叉作業危險后方允許開動火證。
6、動火證必須由現場總包負責管理,安全消防保衛人員具體開具填寫,開動火證時應對焊工操作有效性進行審查,防止非焊工和持有過期操作證電氣焊工進行用火操作。
7、動火證上應寫有針對性的用火措施,禁止將措施打印或提前填寫。動火證當日有效。用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動火證應寫明限定的時間、地點、范圍,作業結束,動火證應收回。
8、在高層、外檐及孔洞周圍作業時,必須要求焊工配備接擋工具(如接火盤、石棉布等),并在動火證上注明具體要求。
三、電氣焊工
1、電氣焊工必須經過消防安全培訓,掌握消防安全知識,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2、電氣焊作業操作前,必須經單位防火負責人和消防保衛部門審批,辦理動火證。電氣焊工應本人到用火審批部門辦理用火審批手續,不得由他人代理。焊工在操作中應隨身攜帶操作證及其復印件。作業人員必須按動火證限定的時間、地點、范圍進行電氣焊割作業,作業結束,交回動火證。
3、電氣焊割作業前,必須仔細檢查作業地點的安全狀況,必須清除周圍一切可燃物,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或滅火用水,并設專人現場監護。點火前要檢查焊割器具軟管、接口螺絲是否處于安全狀態。
4、焊、割存放過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或設備,在處于危險狀態時,不得進行焊割。必須采取安全清洗措施后,方準進行焊割。
5、焊割作業不準與防水施工、油漆、噴漆、木工、聚苯保溫材料、塑料模板等易燃易爆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冷卻塔、貴重設備安裝(如冷水機組)和安裝后也應避免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特殊情況需對該設備上下周圍進行電氣焊操作,應有專項措施方案,確保安全后方準許操作。
6、高層、外檐及孔洞周圍作業必須有接擋、封堵措施。嚴禁在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進行焊割作業。
7、電焊機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準將地線搭接在建筑物、機器設備或各種管道、金屬架上。
8、氧氣瓶導管、軟管、瓶閥等不得與油脂、沾油物品接觸。氧氣瓶和乙炔瓶應分開放置,兩瓶之間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米,并不得傾倒和受熱。
9、在遇有五級以上大風等惡劣氣候時,應停止高空、露天焊割作業。
10、作業完畢或焊工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氣源、電源,檢查現場,確無火險,方可離去。
四、看火人員
1、看火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教育,掌握一定的防火知識和滅火技能,方能從事看火工作。
2、看火作業須熟知現場作業環境,了解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熟知防火措施。
3、施焊作業中看火人員要自始至終在施焊作業周圍監護,以便及時處置發生的各種情況,不得擅自離開崗位;發現焊點周邊有易燃危險操作和材料堆放,應及時通知焊工停止作業,待消除隱患后方準許操作。
4、高層或外檐作業應協助焊工鋪設接火盤或石棉布,焊割點周圍有孔洞時應及時封堵嚴密后,方準許作業。
5、看火時應按用火證要求配帶滅火工具(如干粉滅火器和水桶),并保證靈敏有效。
6、操作完畢,協助焊工檢查清理現場,確保安全無誤、無遺留火種后方準離開現場。
五、防水作業
1、防水作業施工前,作業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簽定防火安全責任書,認真執行消防安全要求。
2、防水材料應設專用庫房,并設專人負責。庫房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3、裝卸溶劑(苯、汽油)的容器,必須配軟墊,不準猛推猛撞。使用容器后,其容器蓋必須及時蓋嚴,容器遠離火點。
4、配料人員在配料前,必須檢查攪拌器和電器設施,以防損壞漏電。
5、防水作業施工期間現場應有專人巡視檢查,并設置嚴禁煙火標志,周圍30米內嚴禁動用明火及使用電動工具,工程內施工的,操作范圍樓層上方孔洞應堵嚴。
6、作業現場和配料場地應通風良好,施工中通風條件差的應有防爆通風設備。不得使用明露高熱強光源燈具。燈具應安裝保護罩(網),以防燈具破碎打火。
7、作業現場嚴禁吸煙和使用其他明火。
8、電氣設備開關應設在場外,并減少鐵制工具的使用,防止金屬工具碰撞產生火花和電器打火遇揮發氣體發生爆燃。
9、施工中應做好人員疏散和滅火準備,在狹窄基坑內施工應有疏散逃生措施,并備有耐火爬梯,以便突發火情時,人員能及時撤離到安全地點。遇有火災發生時,在保證人員安全的情況下應及時有效的進行撲救,并立即報告,搶救傷員,保護現場。
10、防水作業完畢后,必須確保易燃氣體揮發干凈,無火災危險方可明火作業。
11、防水卷材采用熱溶結,使用明火(如噴燈)操作時,應辦理動火證,設專人看護,配備滅火器材。
12、刷底油和粘接卷材不能同步進行,待底油氣體揮發干凈后,方可進行粘接卷材作業。
13、防水卷材采用熱容粘接使用汽油噴燈前,應檢查開關及零部件是否完好,噴嘴要暢通。
14、噴燈點火時,火嘴不準對著人。汽油噴燈加油不得過滿,打氣不能過足。
15、下班清洗工具,未用完的溶劑,必須裝入容器,及時蓋嚴。
六、使用聚苯保溫材料
1、保溫材料的使用要做到隨進隨用,不在現場存放,臨時周轉要封閉管理,遠離火遠電源。
2、使用前應制定可靠的防火措施,對有關人員進行教育和消防安全交底,經現場消防保衛部門審批,主管領導批準后方準安裝使用。
3、安裝部位嚴禁明火作業,外墻嚴禁拉接線路。 4、安裝后保溫材料外露未封堵的應采取技術措施及時作界面處理(如甩膠灰等),以達到防火效果。
5、明確落實現場主管領導責任和存放、使用安裝和安裝后有關部門和人員責任。做到追蹤管理,措施到位。
七、現場存放、安裝貴重設備
1、貴重設備指工程內安裝的機電設備如:冷凍機組、電梯、等貴重機器設備。
2、貴重設備存放、安裝應認真執行施工組織設計制定的專項防火方案和工藝流程,并按規定區域和工序安排進場存放。
3、各種設備進場存放時應明確負責單位或部門并責成專人負責。
4、各種設備進場,應放置在不妨礙施工的安全地點,避開用火區域及電源和電閘箱處,防止火源及電火花引燃包裝箱。嚴禁在地下室存放。
5、管理單位應將貴重設備臨時存放的地點列入重點防火部位,明確防火責任,晝夜24小時有人照管,同時現場成品保護人員或護場警衛人員要進行巡視檢查,以確保防火安全。
6、安裝作業在工藝允許的情況下盡量不用電氣焊,如特殊情況,須進行電氣焊作業時需開用火證,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由有經驗的焊工進行作業。設備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包裝的,應將包裝箱拆除,用石棉布將設備遮擋嚴密后再施焊。
7、做好應急準備工作,疏散通道應保持暢通,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必要時應接好水龍帶,以便應急使用。
八、冷卻塔安裝
1、安裝冷卻塔必須有工長交底,并親自組織班組長落實,選擇有經驗的人操作,明確防火責任人,工長經常檢查交底落實情況。
2、禁止冷卻塔焊接和屋面防水施工同時進行。冷卻塔的就位、安裝與防水施工要服從整個工程的整體計劃安排,嚴格按工藝規程進行。冷卻塔上的易燃材料、可燃材料應盡可能在電氣焊后再行安裝。冷卻塔上動力線路必須嚴格檢查,防止線路打火等故障。
3、冷卻塔進行電氣配管安裝時,在工藝允許的情況下,盡可能不使用電氣焊進行施工,采取其它方法代替,可以在冷卻塔下組裝施焊的不得在冷卻塔上施焊。
4、特殊情況需要電氣焊作業時,必須對冷卻塔周圍的易燃物進行徹底清理。施工焊接時必須用石棉布圍擋,接好水龍帶,將冷卻塔易燃材料澆濕,防止電氣焊的火花熔渣落在易燃材料上。五級風以上必須停止電氣焊作業。
5、焊接時必須配有看火人員,堅守崗位,配備足夠的干粉等滅火器材。
6、進行冷卻塔安裝施工時,必須考慮有人員能及時撤離的疏散通道。
九、液化石油氣的使用
1、液化石油氣使用人員必須接受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必要的燃氣用火常識和撲救燃氣火災的技能。
2、施工現場凡使用液化石油氣前必須提出申請,填寫《北京建工集團燃氣用火消防審批表》,經項目安全消防部門(人員)檢查,確認符合使用標準,發給使用合格證后,方準使用。
3、液化石油氣灶設置及瓶的存放處均應按防火重點部位管理,有專人負責液化氣的開啟使用前、使用中、關閉后的檢查工作。
4、使用液化氣應有專用房間或廚房,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瓶應與用氣灶間分開單獨放置,并保持通風,嚴禁在地下、半地下及工程內使用燃氣。
5、鋼瓶必須直立放置,嚴禁臥放、倒放,鋼瓶上不準放置雜物,并遠離熱源,環境溫度不得超過45C,禁止用火烤、開ο水燙或在陽光下暴曬。
6、檢查液化石油氣設備是否漏氣,應使用肥皂水,禁止使用明火測試,發現鋼瓶角閥、減壓閥漏氣,應送供應站更換,不得自行拆修。減壓閥密封圈變形或膠管老化漏氣,應在指定或正規站點更換購件,灶具轉芯門漏氣,應請專業人員及時修復。
7、使用中如有液化氣氣味,應立即關閉閥門,打開門窗通風,在泄漏氣體未驅散掉和漏氣現象未排除前,嚴禁在此范圍內使用手機、座機和動用明火及開啟電氣設備。
8、使用燃氣時應有專人看管,防止湯水沸溢或吹風使火焰熄滅。使用完畢應首先關閉角閥,再關灶具開關。嚴禁私自傾倒鋼瓶殘液,禁止使用超量充裝的鋼瓶。
9、更換液化石油氣鋼瓶要到市煤氣公司供應站,嚴禁私換亂換,以保證燃氣和鋼瓶的質量。搬運鋼瓶時要輕拿輕放,不得摔、磕、碰撞。
10、做好滅火準備工作,液化石油氣設備周圍應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發現火情應及時報警并組織人員撲救。
十、木 工
1、應了解本工種在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重要性,掌握一定的防火知識和滅火技能。
2、嚴禁在現場和木工棚操作間內吸煙和使用明火。
3、支搭和拆除模板時嚴禁與電氣焊用火和其他明火操作上下立體交叉作業。
4、對采用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消防措施。如:使用塑料模板,周圍應禁止電氣焊操作。
5、冬施使用聚苯板對大模板保溫時,保溫材料應達到阻燃要求。
6、木工操作間內存放的木料不得超過一日的使用量,成品應運往使用地點,不得在操作間內存放。
7、木工操作間內的剩余碎木料、刨花、鋸末應當日清除,倒在指定地點。
十一、油漆工
1、油漆工應了解本工種的火災危險性,掌握必要的防火知識和滅火技能。
2、庫房和調料間照明燈具及排風裝置應使用防爆型器具,開關應設在房間外面。
3、作業場所和臨時存放的庫房嚴禁動用明火。
4、室內作業時應有良好的通風條件。
5、不準在工程內存放油漆、稀料等易燃可燃材料,不準做油漆調料間使用。
6、調制油漆應在通風良好的房間內進行,不得在工程內和庫房內調制。調制油漆后,容器蓋要蓋嚴。
7、工作完畢,沖洗工具、物品的溶劑應注意回收,不得隨意潑撒。沾過油漆、稀料的棉紗或棉布等物應妥善處理,嚴禁將易燃物品帶到宿舍或其他場所。
十二、電 工
1、電工必須經過培訓并考試取得電工證后方能從事電氣工作,嚴禁無證電工從事電氣工作。
2、電氣設備的設置、安裝、防護、使用、維修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3、變(配)電室,必須保持清潔、干燥、通風。室內不準存放無關物品。電工值班住人部分,應與變電室隔離。變電室5米內,不準存放易燃材料。
4、使用固定式或移動式電器設備要有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修。
5、各種電閘箱內不準存放雜物,并做好接地或安裝自動斷電設備。
6、經常檢查電氣絕緣程度,防止漏電短路。電氣設備不準帶病運行,以防連電。電熱器具和發熱部件必須安裝在不燃的基座上,并遠離可燃物,做到專人負責看管,用畢或中途停電時,務必拉閘斷電。
7、有火災爆炸危險的部位,必須采用有專門防護裝置的電器設備(如:油漆庫房、調料間照明,防水施工場所的排風設備等),以防止電火花、電弧和高溫引起場所中的可燃物或有爆炸危險的混合物發生燃燒或爆炸。
8、臨時用電線路,應根據使用環境,如潮濕、高溫等選擇不同類型的導線,必要時要穿套管,導線之間、導線與墻壁、金屬物之間應保持適當的距離或架套管保護。根據電氣設備的容量,正確使用相應的截面導線,并安裝符合容量的保險絲,以防超符荷,嚴禁使用銅絲、鐵絲代替保險絲。工程內用聚苯保溫材料做外墻保溫時,嚴禁在有保溫材料一側架線、穿線。
9、各種電氣設備不應超過安全負荷,并且要接頭牢靠絕緣良好和裝有合格的保險設備。
10、電氣設備應經常檢查,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和絕緣損壞等情況時必須立即修理更換。
11、安裝消防水泵房用電時,應設專用配電線路,線路應引自施工現場總斷路器的上端,以保證連續不間斷供電。
12、各種電器設備要有防雨、防雷措施。
十三、倉庫保管人員
1、倉庫保管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公安部《倉庫防火管理規則》,工作中堅守崗位,盡職盡責。
2、嚴格遵守倉庫的入庫、保管、出庫交接班等各項制度。 3、庫房內不準吸煙和使用明火,對領料人員嚴格監管,防止將火種和易燃物品帶入庫內。
4、保管人員應熟悉和掌握所存物品的性質,并根據要求進行儲存和操作。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要按類、項標準和特性分類存放,貴重物品要與其他材料隔離存放,進入易燃易爆庫房的`人員不得穿帶釘的鞋和化纖衣服,搬動物品要防止摩擦和碰撞,不得使用能產生火星的工具。
6、庫房內不準超量儲存,應留有主要通道和檢查堆垛的通道,垛與垛和垛與墻、柱、屋架之間應有規定的防火間距。
7、經常檢查物品堆垛、包裝,發現灑漏、包裝損壞等情況時應及時處理,并按時打開門窗或通風設備進行通風。
8、遇水或受潮能發生化學反應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或存放在低洼潮濕的地方;遇熱易分解自燃的物品,應儲存在陰涼通風的庫房內。
9、從進貨渠道上保證暫設和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圍網和保溫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規定,對負責進貨現場使用的保溫材料(如聚苯板、保溫草簾)應進行檢測,確保阻燃性能,保溫草簾氧指數應達到50以上,點火測試時不起火、不微燃、不炭化;外墻保溫使用的聚苯板氧指數應達到30以上,燃燒分級達到B1級以上,點火測試時難起火、難微燃、難炭化,當火源移走后燃燒或微燃立即停止。
10、庫房內嚴禁住人和做操作間使用。
11、下班前應仔細檢查庫房內外,拉閘斷電,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12、保管員應熟悉、會用庫內的滅火器材、設施,并加強維護保養,使其完整好用。
13、為施工現場電氣焊用火配齊接火和隔擋工具,如石棉布、接火盤等。
十四、消防巡查
1、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消防巡查一般由經警、保安、成品保護人員擔任。消防巡查人員要經過培訓上崗,掌握必要的防火知識、滅火技能和消防安全業務。消防巡查的主要業務內容是:
1)電氣焊操作周圍是否有易燃物;有無防止焊渣濺落的接當措施;孔洞是否堵嚴。
2)工程內和庫房是否有住人現象。
3)宿舍有無私接亂拉電線,違章使用電器(“熱得快”“電爐子”、電褥子、電飯鍋)現象。
4)聚苯保溫材料存放、使用有無防火措施。
5)安全疏散出口是否暢通、安全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6)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在崗情況。
8)施工現場有無吸煙現象。
9)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2、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即報告。發現初期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3、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字。
4、單位應根據施工現場情況確定巡查的內容、部位、和頻次。
十五、消火栓的安裝
1、工程開工前消火栓安裝部門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和平面布置的位置和數量及時安裝消火栓。施工現場面積在5000平米以下的設一座消火栓,5000平米以上至10000平米以下的設兩座消火栓,超過10000平米的要遞增兩座,消火栓的間距不得大于120米,暫設消火栓應在開工前安裝完畢。
2、消火栓應安裝在地下。消火栓有普通消火栓和異型消火栓兩種,可任選一種(見集團公司《消防法規匯文件編》第498-499頁示意圖)。
3、消火栓地下干管不得小于100毫米,其出水量要達到每秒5公升以上,重點工程、廠、庫要安裝兩路供水的循環管路。深度為1500毫米,出水口距地面300毫米,設65毫米出水口兩個。
4、臨時或固定性廠、庫、料場、生活區室外消火栓的數量、口徑與工地相同。
5、消火栓壓力不足,或沒有條件安裝消火栓的應建造容量不小于40噸的蓄水池,附設高壓泵或手抬機動消防泵。
十六、消防泵房、豎管的安裝
1、高度超過24米的建筑應安裝臨時消防豎管;豎管和泵房安裝應在工程部位達到五層前安裝完畢。
2、豎管管徑不得小于75毫米,每層設接口,接口方向應利于水龍帶使用滅火為宜,一般接口出水口方向應朝向工程一側,以利于滅火需要。
3、消防泵房應使用非燃材料,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進行圍擋或搭建。設置消防泵房應位置合理,便于操作。設在樓內或地下室的消防泵房應設有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以便于緊急情況下操作人員能堅持工作并便于安全疏散。
4、消防泵房的專用線路,應引自施工現場總斷路器的上端,要保證連續不間斷供電。
5、為保證不間斷供水,消防水泵應設有備用泵。備用泵的流量和揚程應不小于主泵的流量和揚程。
6、高壓水泵進出水口不得小于75毫米,并且進水口不得小于出水口。
7、消防水泵應經常(或定期)進行試運轉,使機件潤滑,啟動迅速。
8、消防水泵房應設有晝夜值班人員,且經常維護和管理,以便于發生火情時能及時供水并保持與現場聯系。
9、消防水泵房應設有與本現場有關人員直接聯系的通訊設備或電話。
消防規章制度8
甲方(公章):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本著友好、誠信、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協議:___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范圍:___
第三條 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工程經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驗收合格證的時間):____________
第五條 工程造價、付款方式及價款調整
工程造價: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
價款調整:____________
第六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本工程由甲乙雙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門以施工圖紙、設計說明、設計變更和國家(行業)的相關標準、規范為標準共同驗收。
2.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XX.《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6-199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XX年版)gb50261-1996.《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31-1998.《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03-XX.《室內消火栓給水滅火系統安裝工程施工工藝標準》j512-XX.及其他的國家和行業現行的相關標準、規范。
第七條 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現行有關的國家和地方有關規范要求的同時,還必須執行甲方的《建設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辦法》。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或消防條例等乙方原因導致發生的質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 質量保修
1.本工程免費質量保修期限為_________年,終身維護保養。
2.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后4小時內到達現場并及時處理。
3.在免費保修期內,乙方應有專人負責該項目的保修工作,定期與甲方溝通達到2次/月,以書面記錄材料為準。同時,必須保證通訊暢通,令甲方能夠隨時同乙方取得聯系。如乙方更換保修人員或聯系電話,應及時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訊不暢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諉,甲方將視為乙方放棄保修責任,有權自行解決,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并加收10%的勞務費。
4.保修金支付方法
4.1 質量保修金在規定的質保期滿后,如無任何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無息付給乙方。
4.2 在免費質量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后,未能在第二條規定時間內進行維修,則視為授權甲方組織維修,并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和質量責任,同時甲方加收維修費用10%的勞務費。上述費用在乙方質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負責補足質保金。
4.3 在免費質量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于乙方原因,甲方無法同乙方取得聯系,按照上一款執行。
第九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為乙方協調施工用水、用電,由乙方承擔費用。
2.乙方在合同簽訂前向甲方提供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等相關資質證明。
3.乙方負責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裝、竣工驗收、質保服務及提交消防驗收報告、與甲方指定的設計單位溝通等工作。
4.乙方必須按照經甲方書面確認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甲方確認的安裝方案、方法進行施工、安裝,不得擅自改動如有變更以書面的變更通知單為準。
5.乙方對消防電氣線路、消防給水管道等隱蔽工程都要進行過程檢驗和最終檢驗,并且要結合施工、安裝、調試、驗收等重大程序分階段做好質量記錄。消防工程安裝施工完畢但未通過消防驗收之前,乙方應對整個消防系統負責。消防驗收合格后,乙方必須主動向甲方供有關消防設施安裝調試記錄、開通報告、隱蔽工程記錄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冊等文件資料,切實履行交接手續并主動做好工程的后期維護保養工作。
第十條 違約責任、索賠
1.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付款,收到乙方的書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內仍未支付的,應從催告期滿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2‰的違約金。
2.工程未通過驗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損壞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工程本身質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3.工程如未按合同約定時間竣工,每延誤一天,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總造價的.2‰的違約金。
4.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質量原因、乙方施工質量等原因,導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間出現的質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災事等,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工程未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驗收標準或未通過政府消防主管部門的驗收,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無償返工直至通過消防驗收。
6.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內將竣工資料及其他與工程有關的資料交付甲方,否則每延誤一天,必須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2‰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合同附件及相關說明,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合同經辦人:____________ 合同經辦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時間: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協議簽訂地:____________協議簽訂地: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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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本著友好、誠信、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協議:___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范圍:___
_________
第三條 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工程經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驗收合格證的時間):____________
第五條 工程造價、付款方式及價款調整
工程造價: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
價款調整:____________
_________
第六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本工程由甲乙雙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門以施工圖紙、設計說明、設計變更和國家(行業)的相關標準、規范為標準共同驗收。
2、乙方所進場的各種原材料、設備必須有出廠合格證書,試驗、化驗報告單,使用說明,檢測、檢驗報告和設備驗收標準。甲方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門可以隨機抽檢原材料和設備,并有權對其進行化驗、檢測(化驗、檢測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不合格的材料、設備不允許進場使用和安裝。
3、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6-199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版)GB50261-1996、《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31-1998、《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03-、《室內消火栓給水滅火系統安裝工程施工工藝標準》J512-,及其他的國家和行業現行的相關標準、規范。
4、乙方交工前應做48小時的試運行試驗。
第七條 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現行有關的國家和地方有關規范要求的同時,還必須執行甲方的《建設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辦法》。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或消防條例等乙方原因導致發生的質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 材料設備采購
_________
第九條 質量保修
1、本工程免費質量保修期限為_________年,終身維護保養。
2、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后4小時內到達現場并及時處理。
3、在免費保修期內,乙方應有專人負責該項目的保修工作,定期與甲方溝通達到2次/月,以書面記錄材料為準。同時,必須保證通訊暢通,令甲方能夠隨時同乙方取得聯系。如乙方更換保修人員或聯系電話,應及時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訊不暢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諉,甲方將視為乙方放棄保修責任,有權自行解決,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并加收10%的勞務費。
乙方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聯系人:____________
4、保修金支付方法
4.1 質量保修金在規定的質保期滿后,如無任何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無息付給乙方。
4.2 在免費質量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后,未能在第二條規定時間內進行維修,則視為授權甲方組織維修,并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和質量責任,同時甲方加收維修費用10%的勞務費。上述費用在乙方質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負責補足質保金。
4.3 在免費質量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于乙方原因,甲方無法同乙方取得聯系,按照上一款執行。
4.4 出現質量問題后,甲方是否與乙方指定的聯系人取得聯系及聯系時間以甲方聯系記錄為準,維修項目及費用以甲方、實際施工方雙方簽的發票為準。
4.5 乙方維修人員到達現場后,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時間、材料、工藝進行維修,對同一問題重復維修兩次以上者(含兩次),甲方有權視乙方為責任心不強,技術不過關而自行解決,費用由質保金中扣除。
4.6 免費保修期結束后,乙方維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費,不收取工時費等其他任何費用;
第十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為乙方協調施工用水、用電,由乙方承擔費用。
2、乙方在合同簽訂前向甲方提供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等相關資質證明。
3、乙方必須向甲方提施工組織設計、質保服務措施等相關文件和資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隱瞞。
4、乙方負責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裝、竣工驗收、質保服務及提交消防驗收報告、與甲方指定的設計單位溝通等工作。
5、乙方必須按照經甲方書面確認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甲方確認的安裝方案、方法進行施工、安裝,不得擅自改動如有變更以書面的變更通知單為準。
6、乙方提出的變更必須經甲方書面確認后,方可組織施工,否則后果自負,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7、乙方必須遵守防火設計、施工和驗收規范以及行業標準進行施工,發現違規和缺陷要主動及時向甲方報告。
8、乙方對消防電氣線路、消防給水管道等隱蔽工程都要進行過程檢驗和最終檢驗,并且要結合施工、安裝、調試、驗收等重大程序分階段做好質量記錄。消防工程安裝施工完畢但未通過消防驗收之前,乙方應對整個消防系統負責。消防驗收合格后,乙方必須主動向甲方供有關消防設施安裝調試記錄、開通報告、隱蔽工程記錄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冊等文件資料,切實履行交接手續并主動做好工程的后期維護保養工作。
9、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未移交甲方前,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工程,造成損壞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10、乙方負責為甲方培訓維護人員共計_________人,直至完全獨立操作為止。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索賠
1、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付款,收到乙方的書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內仍未支付的,應從催告期滿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2‰的違約金。
2、工程未通過驗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損壞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工程本身質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3、工程如未按合同約定時間竣工,每延誤一天,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總造價的2‰的違約金。
4、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質量原因、乙方施工質量等原因,導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間出現的質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災事等,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工程未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驗收標準或未通過政府消防主管部門的驗收,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無償返工直至通過消防驗收。
6、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內將竣工資料及其他與工程有關的資料交付甲方,否則每延誤一天,必須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2‰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廉潔約定
甲方責任:___
1、甲方有責任向乙方介紹本單位有關廉潔合作管理的各項規定。
2、甲方有責任對本單位人員進行廉潔合作管理規定的教育。
3、甲方人員應嚴格遵守本單位有關廉潔合作管理的規定,不得接受乙方帶有娛樂性質的宴請,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實物、現金或禮券。
4、甲方在工程項目建設期間發現甲方人員任何形式的索賄行為,均應及時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通報給乙方單位領導。
5、甲方人員如違反廉潔合作管理規定,甲方應視情節輕重、影響大小給予行政及經濟處罰。
6、對于乙方舉報買甲方人員違反廉潔合作規定的情況,甲方應及時調查,根據調查情況進行嚴肅處理。
乙方責任:___
1、乙方應保證乙方有關人員了解買甲方單位有關廉潔合作管理規定,并遵照執行。
2、乙方不得邀請甲方人員參加帶有娛樂性的宴席,不得以任何形式贈送實物、現金或禮券。
3、乙方在合作期間發現乙方人員任何向甲方人員行賄行為,均應及時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通報給甲方審計部。
4、乙方有責任接受甲方對乙方在合作期間廉潔合作管理執行情況的監督。
5、乙方人員有義務就甲方人員任何形式的索賄或受賄行為及時向甲方審計部舉報;如乙方向甲方人員行賄,或甲方人員向乙方索賄,乙方滿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舉報的,一經查實,除追回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外,乙方承諾在以后合作過程中,在合同單價的基礎上再讓利20%,并對本方知情不報人員進行相應處罰,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應付乙方所有貨款,并終止本協議。
6、如因乙方單位及人員在合作期間賄賂甲方人員,被檢查機關立案查處的,甲方有權取消或終止本協議的履行,并扣除所有應付乙方貨款,同時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其他方面的責任。
甲方監督電話: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合同附件及相關說明,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合同經辦人:____________ 合同經辦人: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時間: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協議簽訂地:____________協議簽訂地: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1、經甲方書面確認的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說明,預算書、圖紙變更單,材料單價清單(略);
附件2、施工組織設計(略);
附件3、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及中標通知書(略)。
消防工程合同4篇_合同范本
建設單位:___ (甲方)
安裝單位:___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規范要求和甲方的實際,委托廣州政安電氣消防安全檢測有限公司消防安裝工程,確保防火安全,甲方委托乙方對該系統進行設計、安裝施工,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條款:___
一、工程名稱:___
二、工程地點:___
三、工程范圍:___自動報警、自動噴淋消防栓系統安裝、。
四、承建方式:___全包方式,即包工、包料。
五、工程總造價:___經雙方協商定價為¥ 元(不含稅金)
大寫人民幣:___
六、工期:___與甲方裝修工程同步完成。
七、工程結算辦法:___以雙方協商價為準,工程價包干結算。
八、付款方式:___
1、合同簽訂生效后,乙方進場后甲方先付工程總造價30%。消防審核意見書出后甲方付工程總造價40%。工程完工,經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出證后,一次付清尾數。
九、工程質量及驗收辦法:___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規范按圖施工,確保驗收工作順利進行,工程完工后,雙方會同公安消防部門根據設計方案和國家有關消防規范進行驗收,評定質量,簽證驗收單。
2、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須提供安裝技術資料,即竣工圖、系統說明書等給甲方,資料不全,甲方不結算。
3、凡驗收不合格的項目,乙方必須無條件返工,工料及其它費用乙方負責,且工期不能延長。
十、工期罰則:___乙方須按照規定工期竣工交付,如超期,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每天按總造價0.5%的罰金。
十一、補充事項:___
1、工程竣工后,乙方負責對甲方有關人員進行培訓。
2、乙方所有進場施工人員均應遵守有關規章制度,文明施工,并指定專人為現場防火責任人。
3、乙方未包應急燈、滅火器、走火指示、防火門、主機房、水泵房。
4、甲方提供所有消防報建手續,并同物業公司溝通。
5、為使整項工程近期、按質、按量順利進行,乙方根據建設單位的要求,負責與公安消防部門聯系及時溝通情況,確保工程順利進行及通過驗收。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雙方各執兩份,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建設單位:___(甲方蓋章) 安裝單位:___(乙方蓋章)
廣州政安電氣消防安全檢測有限公司
負責人:___ 負責人:___
聯系人:___ 聯系人:___
電話:___ 電話:___
地址:___ 地址:___
簽約日期:___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___ 年 月 日
消防規章制度9
藥品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保障藥品庫的安全,防止發生任何險情,對藥品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必須遵守如下制度。
一、杜絕一切火源。
二、杜絕一切用電設備在庫房內使用。
三、庫房管理員不得擅自帶領其他人員進入藥品庫。
四、技術人員到庫房內領取儀器、藥品時,管理員要嚴格監督其行為,防止任何意外情況發生。
五、庫房管理員要經常檢查庫房的環境,以便及時發現安全隱患,一旦發現,盡快排除。
六、庫房管理員應熟知消防設施的擺放位置,并能夠熟練使用消防設施。
七、藥品庫內的一切藥品和儀器都應擺放整齊,過道暢通無阻,庫房的'每一個位置和角落人都能夠直接靠近。
八、對庫房內易燃易爆等危險藥品區管理員要張貼醒目的警示標識。
八、斷絕庫房的水源,以防漏水、發水等情況發生造成危害。
九、進入室內前要打開通風扇進行通風,降低室內空氣中揮發性物質的密度。
消防規章制度10
1、認證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在消防工作的指導思想上要把預防火災始終放在首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2、必須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組織和各種規章制度,積極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充分發動群眾,嚴格依法管理,科學管理,有效保障油庫安全。
3、加強油庫人員消防安全教育訓練,對新入庫的員工嚴格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熟練掌握各崗位應懂得的消防安全知識,提高其消防管理水平。增強識別火災隱患能力,熟悉本崗位滅火器材的正確操作和維護。
4、建立油庫的專職消防隊伍,制定滅火作戰方案,對本油庫的重點保護不為,進行實地演習,要加強滅火戰術、技術訓練,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滅火戰斗能力。
5、對油庫的要害部位和重要崗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建立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即“日常性檢查、季節檢查、節假日檢查、專業性檢查”。時刻保持高戒備。
6、制定油庫消防器材、設備、設施分布圖,實行掛牌定員,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沒有消防主管人員的批準,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消防器材和設備。
7、油庫全體員工對油庫的消防安全有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熟悉油庫消防知識、消防預案、報警信號、消防區域的劃分及庫區道路、水源情況。發生險情和火災時要發揚“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勇敢撲救。
8、對違規指揮、違章操作、消防安全意識淡薄人員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機關部門處理。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內容1、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三)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2、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范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
(三)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3、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并報告有關部門。
(二)值班人員應記錄下當班情況,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自檢情況,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4、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各車間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3)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4米半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之安全隔離,并準備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立即放回原處。
(2)如屬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①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
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③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④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⑤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非工作人員隨意入內。
⑥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5、生產車間安全意識管理制度
(一)下班前值班人員及時檢查水電氣,確保所有電源都已切斷后方可離開。
(二)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三)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四)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6、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消防規章制度11
一、牢固樹立治安消防意識,認真學習有關消防制度。
二、本部門成員要充分認識治安消防工作對確保完成處內各項工作的重大作用,努力學習有關知識、制度和技能。
三、領導干部重視消防安全,經常通過會議、自查等形式做好學習、宣傳、部署等工作。
四、實行領導干部責任負責制,具體工作有專人負責。
五、本部門各辦公室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崗位防火、防盜責任制。
六、出現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的.治安、消防事故,必須立即向部門領導報告,部門辦公室應立即著手處理并向學校報告。
七、配合校保衛處及有關部門做好有關治安、消防的日常工作。
八、在執行本部門治安消防制度過程中,必須表彰先進,批評不良現象,對重大事故責任人,要給予必要的懲罰。
九、利用各種形式,積極開展對學生的消防安全教育。
十、發現火災及隱患要及時報告,及時排除。
消防規章制度12
一、在站長領導下負責消防站的日常各項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認真履行消防站工作中職責,正確行使職權。
三、提出消防宣傳培訓計劃,組織開展好各類消防教育培訓,圓滿完成上級下達的培訓任務。
四、組織制定年、季、月度工作計劃,組織解決好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協助站長督促、檢查各項消防安全工作的實施。
五、要掌握好學校的消防安全動態,定期組織收集、分析、綜合學校的消防安全情況,主動做好調查總結,定期匯報消防安全信息情況。
六、完全上級交辦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務。
消防規章制度13
為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保護國家財產和教師學生的生命與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和崗位安全責任,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本單位的工作日程;
二、經常組織學生學習防火、滅火知識和有關消防工作文件,加強消防法規和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培訓消防骨干,總結、交流消防工作經驗;
三、學校內嚴禁吸煙;嚴格執行人走燈滅;工作人員應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時必須關好門窗,切斷電燈、電水壺等電器設備的`電源;
四、嚴格執行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發現不安全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提出改進意見;
五、發現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應立即解決,并及時向領導匯報,提出整改意見;
六、發現著火時應及時撲救,立即報警,并保護好現場,如實向調查人員反映著火前后情況;
七、發生火災時,積極組織職工撲救,協助公安機關、保衛部門查清火災的原因。
消防規章制度14
為確保學校財產安全及師生生命安全,學校在教學樓、實驗室、等區域配備了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以備火險發生時進行自救。為規范管理,規定如下:
一、加強對消火栓的維護保養,如發現損壞,應當及時修理;除火警外不得隨意啟用或移作他用。不得擅自移位、拆除消火栓。
二、滅火器固定于箱內,放置在明顯位置,以方便使用。
三、各部門負責人為本區域消防器材日常管理的責任人,保衛和后勤部門將定期對各使用地點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發現丟失、損壞等由責任人承擔經濟賠償。
四、滅火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只能在發生火險時使用,使用后應及時報告,以便及時更新。
五、學校水電暖消防小組負責全校消火栓、滅火器、消防應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標志等設施的.使用狀態的巡查,及時發現并協助相關責任部門及時維修或更換。
六、故意損毀消防器材是違法行為。師生不得隨意玩弄或損毀滅火器材,一旦發生意外,造成傷害,按《消防法》條例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賠償損失、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七、為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必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設備維修和保養工作。
1、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經消防驗收合格。
2、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消防設施設備。
3、消防值班人員應每日對消防控制設備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刻通知維護人員處理,并做好記錄。
4、應當委托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
5、必須定期將滅火器送消防部門認可的專業人員進行檢修維護和充氣換粉。
消防規章制度15
為加強公司防火安全工作,規范防火安全工作行為,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確保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的消防管理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各部門負責人和各崗位職工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屬地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監督。
三、公司定期向員工開展消防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消防意識。
四、公司電線和電路設備必須由持有上崗證的電工安裝、檢查、保養、維護。定期對線路、變壓器、避雷裝置進行檢查測試,杜絕因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短路等原因產生火險隱患,確保安全。
五、生產經營場所鋪設的配電線路,須穿金屬管或用阻燃塑料管保護,每個區域應單獨安裝電源開關箱,做到防水防潮,安全用電。
六、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嚴禁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照明燈頭應裝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與儲存商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米。
七、重點區域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商品。嚴禁亂拉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嚴禁使用不合格的裝備和漏電保護裝置,對各種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防火裝置。
八、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電器線路的,應由使用單位或部門提前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方可安裝。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用后及時拆除。
九、公司按照《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做劍配霄允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十、消防器材要懸掛在固定醒目的地上,做到防雨、防曬、防銹蝕、防霉爛、防凍。
十一、公司員工對配備的各種消防器材,必須備加愛護,對擅自挪動或做與消防無關使用的,應及時制止,對不聽勸阻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十二、消防器材周圍不準堆放商品和雜物,不準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準在設施和器材上掛放它物,并保持整潔。
十三、各單位應每月對消防泵、消防栓、消防閥門進行檢查及試運行,以保持其靈敏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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