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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時間:2024-06-10 11:22:11 制度 我要投稿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guī)章或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秩序,規(guī)范公司管理,明確各職能部門和職員行為規(guī)范,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及辦事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結合本公司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組織機構設置

  第二條公司組織機構設置為:董事會、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辦公室、財務部、生產技術部、市場營銷部。

  第三條董事會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公司實行在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在董事會的授權范圍內,全權管理公司行政、人事、財務、生產、銷售等一切正常經營活動,對董事會負責。

  第四條公司設副總經理若干名。副總經理在總經理的領導下,

  根據總經理授權,承擔各自分管部門的工作職責,接受總經理考核,并對總經理負責。

  第五條各職能部門在分管副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接受主管副總經理的管理和考核,并對總經理負責。

  第三章總經理職責

  第六條根據《公司章程》,總經理在董事會的授權范圍內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guī)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的管理人員;

  (八)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章總經理辦公會議

  第八條為完善公司現代企業(yè)制度,規(guī)范公司治理結構,有效防范經營風險,促進公司經濟及各項事業(yè)持續(xù)、穩(wěn)步、快速發(fā)展,進一步加強企業(yè)的科學管理建設,認真履行總經理工作班子的職責,充分發(fā)揮經營層有職有權經營管理企業(yè)的作用,公司實行總經理工作會議制度。

  第九條總經理辦公會議成員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組成,監(jiān)

  事會成員列席會議,總經理辦公室文秘列席并做好會議記錄。

  第十條總經理辦公會議的形式:

  (一)例會:每逢周一上午召開,例行檢查上周各項工作的計劃執(zhí)行情況,布置本周工作。

  (二)各種專業(yè)會議。如公司營銷工作會議、采購供應工作會議、技術開發(fā)工作會議、財務工作會議、人力資源工作會議、綜合經濟會議(即季度經濟分析會議、半年及年度經濟分析會議)等。專業(yè)會議須列出召開時間和召集人。

  (三)總經理特別辦公會議。即公司所遇突發(fā)或其他特別工作而召開的不定期的總經理辦公會議。

  第十一條總經理辦公會議的參加人員:

  (一)例會,由總經理主持會議,總經理辦公會議成員參加。

  (二)各種專業(yè)會議,由總經理指定辦公會議成員中的分管副總經理主持,公司相關專業(yè)部門的人員參加會議。

  (三)總經理特別辦公會議,由總經理主持,并由總經理指名的有關人員參加會議。

  第十二條總經理辦公會議的所有內容必須在公司會議記錄本上進行記錄,該記錄本由專人保管。

  第十三條除例會外,總經理辦公會議一般應提前一天將會議通知、會議議題及有關材料送達總經理辦公會議成員。

  第十四條總經理辦公會議成員必須認真負責地行使職權,遵守保密紀律,維護公司領導班子的團結。

  第十五條總經理有權對辦公會議議題做出決議。在董事會授權的范圍內,由各分管副總經理落實決議的具體實施;超出董事會授權范圍的,需將會議內容形成文字紀要報請董事會決議后再行實施。

  第五章副總經理及各部門基本職責

  第十六條副總經理主持分管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工作計劃,監(jiān)督和落實計劃執(zhí)行,檢查工作進度,協調內外關系,對總經理負責,當好總經理助手。

  第十七條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機制,規(guī)范行政管理制度,檢查各項制度落實情況,維護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秩序,并負責人力資源管理、考勤、公司有關文件檔案和辦公用品及設施的管理,對各職能部門和員工進行科學求實的考核。第十八條財務部的主要職責為:負責公司財務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科學、及時、準確、全面地核算公司各項經濟活動,加強財務管理,做好財務計劃、分析,實施內部控制和監(jiān)督,努力降低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第十九條生產技術部的職責:負責公司產品企業(yè)標準的制定,負責生產計劃、組織和管理產品生產、包裝及生產原輔材料和產成品的儲存保管,生產設備的引進、使用和管理,以及新產品開發(fā)等工作。生產技術部應在確保產品質量的前提下,科學安排生產計劃、降低消耗、杜絕浪費、努力提高生產效率和產成品率。第二十條市場營銷部應在進行必要的市場調查的前提下,制定

  公司營銷方案和實施策略,高效率、低成本地組織市場銷售,考察、選擇經銷商,規(guī)范市場銷售行為,協調公司與經銷商以及經銷商之間的關系,降低市場風險,確保公司利益的最大化和及時、安全回收銷售貨款。同時,做好市場調研,及時反饋市場信息,為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和新產品開發(fā)提供有價值的決策依據。

  第六章公司員工守則

  第二十一條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公司員工守則,做到:

  (一)遵紀守法,忠于職守,愛崗敬業(yè)。

  (二)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嚴守公司機密。

  (三)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愛護公物,勤儉節(jié)約,杜絕浪費。

  (五)不斷學習,注重素質,精通業(yè)務。

  (六)積極進取,勇于開拓,求實創(chuàng)新。

  第七章人力資源管理

  第二十二條公司實行全員招聘制,公司所有員工均需與公司簽訂《勞動用工合同》,雙方按合同條款各自履行職責和義務。第二十三條公司員工的聘用形式,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和崗位性質的不同,采取不同的管理形式,具體分為長期聘用和臨時聘用兩種形式。聘用期在一年(含一年)以上的為長期聘用,聘用期在一年以內的為臨時聘用。

  第二十四條長期聘用員工采取試用工制,試用期不長于三個月。試用期員工與公司簽訂《試用期勞動用工合同》。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2

  證券代碼:831829證券簡稱:同方軟銀主辦券商:中投證券

  大連同方軟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大連同方軟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加強信息披露事務管理,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是將對公司股票及其他證券品種轉讓價格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在規(guī)定的媒介上、以規(guī)定的方式向社會公眾公布,并送達相關部門備案。

  第三條 公司及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及時、公平地披露所有對公司股票及其他證券品種轉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以下簡稱“重大信息”),并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內容、范圍及要求

  第四條 公司披露的信息分為: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為定期報告。

  第五條 公司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四個月內編制并披露年度報告。年度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司基本情況;

  (二)最近兩年主要財務數據和指標;

  (三)最近一年的股本變動情況及報告期末已解除限售登記股份數量;

  (四)股東人數,前十名股東及其持股數量、報告期內持股變動情況、報告期末持有的可轉讓股份數量和相互間的關聯關系;

  (五)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及其持股情況;

  (六)董事會關于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的分析,以及利潤分配預案和重大事項介紹;

  (七)審計意見和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以及主要項目的附注。

  第六條 公司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并披露半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司基本情況;

  (二)報告期內主要財務數據和指標;

  (三)股本變動情況及報告期末已解除限售登記股份數量;

  (四)股東人數,前十名股東及其持股數量、報告期內持股變動情況、報告期末持有的可轉讓股份數量和相互間的關聯關系;

  (五)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及其持股情況;

  (六)董事會關于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的分析,以及利潤分配預案和重大事項介紹;

  (七)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以及主要項目的附注。

  第七條 公司年度報告中的財務報告必須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yè)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公司不得隨意變更會計師事務所,如確需變更的,應當由董事會審議后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第八條 公司董事會應當確保公司定期報告按時披露。董事會因故無法對定期報告形成決議的,應當以董事會公告的方式披露,說明具體原因和存在的風險。公司不得以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定期報告內容有異議為由不按時披露。公司不得披露未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的定期報告。

  第九條 公司應當在定期報告披露前及時向主辦券商送達下列文件:

  (一)半年度報告全文、摘要(如有);

  (二)審計報告(如有);

  (三)董事會、監(jiān)事會決議及其公告文稿;

  (四)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書面確認意見及監(jiān)事會的書面審核意見;

  (五)按照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制作的定期報告和財務數據的電子文件;

  (六)主辦券商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條 公司財務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公司在向主辦券商送達定期報告的同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董事會針對該審計意見涉及事項所做的專項說明,審議此專項說明的董事會決議以及決議所依據的材料;

  (二)監(jiān)事會對董事會有關說明的意見和相關決議;

  (三)負責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專項說明;

  (四)主辦券商及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一條 臨時報告是指公司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有關規(guī)定發(fā)布的除定期報告以外的公告。臨時報告應當加蓋董事會公章并由公司董事會發(fā)布。

  第十二條 公司應當在臨時報告所涉及的重大事件最先觸及下列任一時點后及時履行首次披露義務:

  (一)董事會或者監(jiān)事會作出決議時;

  (二)簽署意向書或者協議(無論是否附加條件或者期限)時;

  (三)公司(含任一董事、監(jiān)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知悉或者理應知悉重大事件發(fā)生時。

  第十三條 對掛牌公司股票轉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正處于籌劃階段,雖然尚未觸及本制度第十二條規(guī)定的時點,但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亦應履行首次披露義務:

  (一)該事件難以保密;

  (二)該事件已經泄漏或者市場出現有關該事件的傳聞;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已發(fā)生異常波動。

  第十四條 公司履行首次披露義務時,應當按照《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規(guī)定的披露要求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制定的臨時公告格式指引予以披露。

  在編制公告時若相關事實尚未發(fā)生的,公司應當客觀公告既有事實,待相關事實發(fā)生后,應當按照相關格式指引的要求披露事項進展或變化情況。

  第十五條 公司控股子公司發(fā)生的對公司股票轉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視同公司的重大信息,公司應當披露。

  第十六條 公司召開董事會會議,應當在會議結束后及時將經與會董事簽字確認的決議(包括所有提案均被否決的董事會決議)向主辦券商報備。董事會決議涉及本制度規(guī)定的應當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應當以臨時公告的形式及時披露;決議涉及根據公司章程規(guī)定應當提交經股東大會審議的收購與出售資產、對外投資(含委托理財、委托貸款、對子公司投資等)的,公司應當在決議后及時以臨時公告的形式披露。

  第十七條 公司召開監(jiān)事會會議,應當在會議結束后及時將經與會監(jiān)事簽字的決議向主辦券商報備。涉及本制度規(guī)定的應當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應當以臨時公告的形式及時披露。

  第十八條 公司應當在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二十日前或者臨時股東大會召開十五日前,以臨時公告方式向股東發(fā)出股東大會通知。公司在股東大會上不得披露、泄漏未公開重大信息。

  第十九條 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應當在會議結束后兩個轉讓日內將相關決議公告披露。年度股東大會公告中應當包括律師見證意見。

  第二十條 對于每年發(fā)生的日常性關聯交易,公司應當在披露上一年度報告之前,對本年度將發(fā)生的關聯交易總金額進行合理預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并披露。對于預計范圍內的關聯交易,公司應當在年度報告和半年度報告中予以分類,列表披露執(zhí)行情況。如果在實際執(zhí)行中預計關聯交易金額超過本年度關聯交易預計總金額的,公司應當就超出金額所涉及事項依據公司章程提交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審議并披露。除日常性關聯交易之外的其他關聯交易,公司應當經過股東大會審議并以臨時公告的形式披露。

  第二十一條 公司與關聯方進行下列交易,可以免予按照關聯交易的方式進行審議和披露:

  (一)一方以現金認購另一方發(fā)行的股票、公司債券或企業(yè)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或者其他證券品種;

  (二)一方作為承銷團成員承銷另一方公開發(fā)行的股票、公司債券或企業(yè)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或者其他證券品種;

  (三)一方依據另一方股東大會決議領取股息、紅利或者報酬;(四)公司與其合并報表范圍內的控股子公司發(fā)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間發(fā)生的關聯交易。

  第二十二條 公司對涉案金額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10%以上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應當及時披露。未達到前款標準或者沒有具體涉案金額的訴訟、仲裁事項,董事會認為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他證券品種轉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或者主辦券商、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認為有必要的,以及涉及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申請撤銷或者宣告無效的訴訟,公司也應當及時披露。

  第二十三條 公司應當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利潤分配或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方案后,及時披露方案具體內容,并于實施方案的股權登記日前披露方案實施公告。

  第二十四條 股票轉讓被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認定為異常波動的,公司應當于次一股份轉讓日披露異常波動公告。如果次一轉讓日無法披露,公司應當向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申請股票暫停轉讓直至披露后恢復轉讓。

  第二十五條 公共媒體傳播的消息(以下簡稱“傳聞”)可能或者已經對公司股票轉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公司應當及時向主辦券商提供有助于甄別傳聞的相關資料,并決定是否發(fā)布澄清公告。

  第二十六條 實行股權激勵計劃的,公司應當嚴格遵守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的相關規(guī)定,并履行披露義務。

  第二十七條 限售股份在解除轉讓限制前,公司應當按照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有關規(guī)定披露相關公告或履行相關手續(xù)。

  第二十八條 在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該公司總股本5%的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其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達到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規(guī)定的標準的,應當按照要求及時通知公司并披露權益變動公告。

  第二十九條 公司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承諾事項的,應當嚴格遵守其披露的`承諾事項。公司未履行承諾的,應當及時披露原因及相關當事人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未履行承諾的,公司應當主動詢問,并及時披露原因,以及董事會擬采取的措施。

  第三十條 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對公司實行風險警示或做出股票終止掛牌決定后,公司應當及時披露。

  第三十一條 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自事實發(fā)生之日起兩個轉讓日內披露:

  (一)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發(fā)生變更;

  (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關聯方占用資金;

  (三)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權的大股東轉讓其所持公司股份;

  (四)任一股東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質押、凍結、司法拍賣、托管、設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決權;

  (五)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發(fā)生變動;董事長或者總經理無法履行職責;

  (六)公司減資、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或者依法進入破產程序、被責令關閉;

  (七)董事會就并購重組、股利分派、回購股份、定向發(fā)行股票或者其他證券融資方案、股權激勵方案形成決議;

  (八)變更會計師事務所、會計政策、會計估計;

  (九)對外提供擔保(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擔保除外);

  (十)公司及其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報告期內存在受有權機關調查、司法紀檢部門采取強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機關或追究刑事責任、中國證監(jiān)會稽查、中國證監(jiān)會行政處罰、證券市場禁入、認定為不適當人選,或收到對公司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的其他行政管理部門處罰;

  (十一)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錯、未按規(guī)定披露或者虛假記載,被有關機構責令改正或者經董事會決定進行更正;

  (十二)主辦券商或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認定的其他情形。發(fā)生違規(guī)對外擔保、控股股東或者其關聯方占用資金的公司應當至少每月發(fā)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披露違規(guī)對外擔保或資金占用的解決進展情況。

  第三章 信息披露管理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適用人員和機構:公司董事會秘書和信息披露管理部門、公司董事和董事會、公司監(jiān)事和監(jiān)事會、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公司各部門以及分公司的負責人、股份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的負責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其他負有信息披露職責的公司人員和部門。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會負責實施,董事會秘書負責具體協調和組織本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宜。公司應當將董事會秘書的任職及職業(yè)經歷向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報備并披露,發(fā)生變更時亦同。上述人員離職無人接替或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公司董事會應當及時指定一名高級管理人員負責信息披露事務并披露。

  第三十四條 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負有信息披露配合義務,以確保公司定期報告以及臨時報告的及時、準確和完整披露。

  公司各部門、分公司以及控制的子公司的負責人是各部門、分公司以及控制的子公司的信息報告第一責任人,負責向信息披露事務管理部門或董事會秘書報告信息。

  第三十五條 定期報告的編制組織與審議程序:

  (一)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等高級管理人員負責定期報告的編制組織工作;

  (二)董事會審議和批準定期報告;

  (三)監(jiān)事會應當對定期報告進行審核,并以監(jiān)事會決議的形式提出書面審核意見;

  (四)董事應當對定期報告簽署書面確認意見;

  (五)董事會秘書負責將董事會批準的定期報告提交公司股票掛牌的證券交易所和相應的證券監(jiān)管機構,并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在相關證券監(jiān)管機構指定的網站或報刊上發(fā)布。

  第三十六條 臨時報告的編制與審核程序:

  (一)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各部門以及分公司的負責人、股份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的負責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及其他負有信息披露職責的公司人員和部門在知曉本制度所認定的重大信息或其他應披露的信息后,應當立即向董事會秘書通報信息;

  (二)董事會秘書在獲得報告或通報的信息后,應立即組織臨時報告的披露工作。相關部門或信息報告人有責任配合信息披露工作,應當按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相關材料(書面與電子版),所提供的文字材料應詳實準確并能夠滿足信息披露的要求;

  (三)臨時報告涉及日常性事務、或所涉及事項已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的,董事會秘書負責簽發(fā)披露,其他臨時報告應立即呈報董事長和董事會,必要時可召集臨時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并授權予以披露,并由董事會秘書組織相關事項的披露工作。

  第四章 信息披露的實施

  第三十七條 董事會秘書應嚴格按照《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業(yè)務規(guī)則(試行)》、《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試行)》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和推薦主辦券商的規(guī)定,安排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十八條 公司披露的信息應在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臺及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平臺發(fā)布,在其他媒體披露信息的時間不得早于指定網站的披露時間。

  第三十九條 公司披露重大信息之前,應當經主辦券商審查,公司不得披露未經主辦券商審查的重大信息。

  第五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進行修改,并報公司股東大會審批,由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實施。

  大連同方軟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4月10日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3

  1、認真組織全體評審工作人員學習財政部《財政投資項目評審操作規(guī)程》、建設部《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操作指導規(guī)程》、中注協《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云南省《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管理實施細則》和《昆明市財政局對受聘單位財政投資項目評審工作年度考評暫行辦法》、《昆明市財政投資項目評審委托業(yè)務管理辦法》以及有關注冊會計師、注冊造價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學習溫家寶總理關于廉潔自律的“四個不準”,提高全體評審人員的思想認識。

  2、參加項目評審工作的所有人員,時刻要以“四個不準”來嚴格要求自己,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向被評審單位索要、收受任何禮物。

  3、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接受被評審單位的吃請,不得參加評審單位舉行的接風宴、餞行宴。

  4、不得利用評審中發(fā)現的問題要挾被評審單位,從中謀利,收受各種形式的好處費。

  5、所有評審人員都要嚴于律己,處處模范遵守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制度,不得做任何有損公司形象的事。

  6、全體評審工作人員在評審工作中,要以對國家、對單位負責的態(tài)度,始終做到客觀公正、真實準確,不得發(fā)生任何有可能影響評審結果客觀公正的.問題。

  7、在項目評審工作中,要堅持每天一次的情況匯報制度,及時了解掌握項目評審工作人員的評審進展情況,使評審工作時時都處于監(jiān)管中。

  8、公司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檢查相結合的辦法,隨時了解掌握評審人員的思想和工作表現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

  9、在評審工作中要接受委托單位的領導和監(jiān)督,公司將通過被評審單位,檢查評審工作人員的行為和舉止,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

  10、要認真落實項目評審工作目標責任制,對分管領導、項目負責人、評審業(yè)務工作人員,要認真區(qū)分任務,明確各自在評審工作中的責任,簽訂評審目標責任保證書和保證廉潔自律協議書。

  11、全體評審人員應履行好“五項義務”:

  (1)所有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

  (2)依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來執(zhí)行所擔負的評審工作任務;

  (3)接受公司領導和委托單位的監(jiān)督,恪盡職守,勤奮工作;

  (4)公正廉潔,克己奉公,維護公司榮譽和利益;

  (5)保守公司和委托單位的商業(yè)秘密。

  12、全體評審人員享有“五項權利”:

  (1)享有履行職責所應有的權利;

  (2)獲得勞動報酬和享受保險、福利待遇;

  (3)參加理論和業(yè)務知識培訓;

  (4)對公司領導提出批評和建議;

  (5)按照規(guī)定辭職等權利。

  13、對在評審工作中模范遵章守紀、各方面表現突出的人,公司將給予一定的獎勵;對工作中表現不好,違反上述規(guī)定者,公司將根據有關管理規(guī)定,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必要的處罰,追究當事人和有關項目負責人的責任。

  附件三: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對外擔保行為,有效控制公司對外擔保風險,保證公司資產安全,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對外擔保,是指公司根據《物權法》、《擔保法》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為他人提供擔保,不包括公司為公司自身債務提供的擔保,也不包括因其他方為公司提供擔保而由公司為對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公司為直接或間接控股子公司(以下統稱“子公司”)提供擔保,適用本制度。子公司為公司提供擔保,或子公司之間提供擔保,參照本制度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條

  未經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批準,公司不得提供對外擔保。

  第二章對外擔保的審批權限

  第五條下述擔保事項須經股東會審議批準:

  (一)公司及子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達到或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擔保;

  (二)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達到或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30%以后提供的任何擔保;

  (三)為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擔保對象提供的擔保;

  (四)單筆擔保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0%的擔保;

  (五)對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擔保;

  (六)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規(guī)定應當由股東會審議批準的其他擔保事項。

  對前款第(二)項擔保事項的審議,須由股東會以特別決議通過。其他事項,除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另有規(guī)定外,由股東會以普通決議通過。

  第一款所述擔保事項如構成關聯交易,除按本制度執(zhí)行外,還應當符合《關聯交易決策制度》的規(guī)定。

  第六條

  前款所述擔保事項如構成關聯交易,除按本制度執(zhí)行外,還應當符合《關聯交易決策制度》的規(guī)定。

  除本制度第五條所述以外的其他擔保事項,由董事會審議批

  第三章對外擔保的審批

  第七條董事會應指定公司財務部門或其他部門為對外擔保具體事項的經辦部門(以下簡稱“經辦部門”)。

  第八條公司應認真調查擔保申請人和/或被擔保人的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掌握其的資信情況。經辦部門應對擔保申請人及擔保人提供的基本資料進行審核驗證,分別對申請擔保人及擔保人的財務狀況及擔保事項的合法性、擔保事項的利益和風險進行充分分析,經總經理同意后向董事會提出可否提供擔保的書面報告。

  第九條董事會和股東會應認真審議分析被擔保方的財務狀況、營運狀況、信用情況,審慎作出決定。

  第十條經辦部門和董事會必要時可聘請外部專業(yè)機構對實施對外擔保的風險進行評估,以作為董事會或股東會進行決策的依據。

  第十一條除子公司外,對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請擔保單位,公司不得為其提供擔保:

  (一)產權不明、改制尚未完成或成立不符合國家法律或國家產業(yè)政策的;

  (二)提供虛假財務報表和其他資料;

  (三)公司前次為其擔保,發(fā)生債務逾期、拖欠利息等情況的;

  (四)連續(xù)二年虧損的;

  (五)經營狀況已經惡化,信譽不良的;

  (六)公司認為該擔保可能存在其他損害公司或股東利益的。

  第十二條應當由股東會審議批準的擔保事項,必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方可提交股東會審議。

  第十三條董事會審議通過擔保事項,或審議通過擔保事項并提交股東會審議,均應經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且全體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十四條符合本制度第五條第(五)項情形的擔保事項,無論金額小,均應在董事會審議后提交股東會審議。關聯董事和關聯股東均應當回避表決。

  第十五條公司對外擔保,原則上應要求取得擔保,并謹慎判斷擔保提供方的實際擔保能力和擔保的可執(zhí)行性。公司對外擔保未獲得擔保的,應當在董事會和股東會審議時作特別風險提示。

  第四章對外擔保合同的管理

  第十六條經董事會或股東會審議批準的擔保項目,應訂立書面合同。擔保合同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明確約定主債權范圍或限額、擔保責任范圍、擔保方式和擔保期限。

  第十七條公司經辦部門應當持續(xù)關注被擔保人的情況,調查了解貸款企業(yè)的'貸款資金使用情況、銀行賬戶資金出入情況、項目實施進展情況等,收集被擔保人最近一期的財務資料和審計報告,定期分析其財務狀況及償債能力,關注其生產經營、資產負債、對外擔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變化等情況,建立相關財務檔案,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第十八條對外擔保的主債務到期后,公司應督促被擔保人在限定時間內履行償債義務。若被擔保人未能按時履行義務,公司應及時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

  第十九條公司擔保的主債務到期后需展期并需繼續(xù)由公司提供擔保的,應視為新的`對外擔保,重新履行本制度規(guī)定的對外擔保審批程序。

  第五章對外擔保的信息披露

  第二十條公司掛牌上市后,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認真履行對外擔保的信息披露義務。股東會或董事會做出對外擔保事項的決議應及時公告。

  第二十一條被擔保人主債務到期后二十個工作日內未履行還款義務,或被擔保人出現破產、清算、及其他嚴重影響還款能力情形的,公司應及時了解被擔保人的債務償還情況,并在知悉后及時披露相關信息。

  第六章責任追究

  第二十二條公司董事、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經辦部門人員未按規(guī)定程序擅自越權簽訂擔保合同,給公司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相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執(zhí)行。本制度的規(guī)定如與國家日后頒布或修訂的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或經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不一致時,按后者的規(guī)定執(zhí)行,并應當及時修改本制度。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由董事會制訂,經股東會通過后生效,修改時亦同。但本制度中在公司境內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并上市后方可適用的規(guī)定,自公司上市之日起開始執(zhí)行。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公司規(guī)范化管理,規(guī)范采購工作,保障工程進度的正常持續(xù)進行,選擇合格的供應商(廠家)并對采購過程進行嚴格的控制,確保供貨商提供的物料滿足施工的規(guī)定要求,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項目工程施工材料物料采購時,計劃審批的價格之審核、訂購、驗收、付款結算等,除另有規(guī)定外,悉以制度處理。

  第三條職責劃分

  1、由采購員全面負責對各工程材料物料的采購工作;

  2、由工程部經理對工程部材料清單和材料使用計劃計劃單的數量、要求進行詳細審核把關;

  3、由工程部對各類材料的質量、技術要求把關;

  4、由采購員對該工程材料的數量、規(guī)格、價格控制把關。

  第二章采購(計劃)審批

  第一條采購計劃的制定

  1、工程部應依據應根據圖紙、及實際需要制定《材料計劃單》和《用料計劃表》,確保材料規(guī)格、型號、數量無誤并簽字后報總經理進行審批;

  2、總經理審批后,采購員依據工程部《材料計劃單》和《用料計劃表》制定《采購計劃表》報總經理審批,總經理審批后,由采購員執(zhí)行采購計劃。

  第二條選擇供應商

  根據審批后的采購計劃,選擇合格的供應商,進行詢價、議價與項目技術人員技術溝通評選確定后,每種材料供應商不準少于三家,由部門領導審核。

  1、供應商的選擇可以通過互聯網、宣傳冊(合格供應商)廠家中選取;

  2、長期報價采購,凡經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較大的材料,應事先選定廠商,議定長期供應價格。

  第三條價格調查

  1、已核定的材料,必須經常分析了解或收集資料,作為降低成本之依據;

  2、已核定之材料采購單價如需上漲或降低,應附上書面之原因說明;

  3、采購的數量或頻率有明顯增加時,應要求供應商(廠家)適當降低單價;

  第四條詢價、比價和議價

  1、根據采購物料的品種、規(guī)格、標準、數量和交付期的不同,采購人員應選擇至少三家符合采購條件的供貨商作為詢價對象;

  2、采購人員根據過去采購的情況、市場變化情況、以及公司成本預算等情況,確定采購目標價格;

  3、在得到供應商的報價信息后,采購人員對供應商的報價條件進行品種、規(guī)格、數量、質量要求等方面項目部技術人員進行核對,以保證供應商提供的物料符合公司實際的采購要求,并對供應商所報的價格、交付期、售后服務等方面進行分析比較,以便選擇條件最優(yōu)的供應商;

  4、供應商提供報價之物料規(guī)格與請購規(guī)格不同或屬代用品時,采購人員應送請購部門確認;

  5、專用材料或用品,材料公司應會同使用部門共同詢價與議價;

  6、對廠商的報價資料整理后,經辦人員應深入分析,以電話等聯絡方式向廠商議價。在公司規(guī)定的權限范圍內,采購人員應與供應商進行磋商,以使雙方最終在全部條款上達成一致;

  7、對重大的物資采購,無論是技術、商務談判,要保證參加人數不少于兩人。有關價格、選型及其他重要的技術、商務談判,要求有兩個以上的部門派人參加。

  第五條購前審批

  采購員與供貨商初步溝通并完成詢價后,在《訂購匯簽單》上詳細填列以下事項,呈報負責相關部門領導審批:

  1、詢價或議價結果及擬定“訂購供貨商”“交貨期限”與“報價有效期限”等;

  2、注明與供貨商擬定的付款條件;

  3、需與供貨商簽訂長期合同的,采購員應將草擬的《長期合同書》報相關部門領導審批。

  第六條價格復核與市場行情資料提供

  1、采購員應調查主要材料的市場與行情,并建立供貨商資料,作為采購及價格審核的'參考;

  2、采購員應就公司工程部所提重要材料項,提供市場行情資料,作為材料存量管理及核決價格的參考。

  第七條訂購作業(yè)

  采購人員接到經批準的“定購單”后,應與供應廠商進一步接觸,進行正式的質量、價格和后續(xù)服務談判。金額較大或批量采購的應到對方生產工廠進行實際考察,在充分了解對方的資信程度、供貨能力和現貨品質后,向對方明確訂貨意向,并送樣報驗,未通過報驗的材料不準采購。

  第八條簽訂采購合同

  1、在采購作業(yè)所需的全部條款與供應商達成一致后,采購員需填寫正式的采購合同,合同需要列明至少下列條款:

  (1)供應商資料:包括名稱、地址、聯系人、聯系方式;

  (2)采購物料的詳細描述:包括品名、型號、規(guī)格等,如有超出標準的特殊要求需特別注明;

  (3)訂單所采購的數量/重量;單位包裝數量/重量;包裝件數;

  (4)價格:單價,合計價,合同總額,定金或預付款;

  (5)交付期:分批交付時應明確每批的交付時間和交付數量;

  (6)付款方式;

  (7)所需的質量證明(檢驗單、質保單、出廠證明單、化驗報告單等);

  (8)質量保證條款:發(fā)生質量問題是進行退換或其他處理方法;

  (9)運輸方式和銷售發(fā)票的要求。

  2、采購單經部門經理審核后,加蓋公司合同公章經對方簽章后生效。到供應廠商處現場采購的,由授權代理人簽字,對方簽章后生效;采購單一式兩份,雙方各保存一份。材料公司負責采購合同的傳閱會簽和各部門的存檔。

  3、采購人員應跟蹤控制材料物料交貨期,及時向供應商跟催交貨進度。

  4、發(fā)貨前要求供應商在“送貨單”上注明“訂購單編號”及“包裝方式”,以便驗收確認。

  5、若屬分批交貨者,采購人員應在“訂購單”上注明“分批交貨”以資識別。

  6、長期訂貨和大額進貨,原則上均應通過簽訂買賣合同的辦法進行,應與供應商定買賣合同書一式兩份。第一份存行政辦,第二份存供應商,另需合同復印件四份分別交材料公司、核算中心、財務中心及工程部存檔。

  第九條緊急訂貨

  采購人員接到主管經理以電話聯絡的緊急采購案件,應立即進行詢價、議價,迅速辦理。

  第十條進度控制及事物聯系

  除一般采購作業(yè)方式外,材料公司可依材料使用及采購特性,選擇下列一種最有利的方式進行采購:

  1、集中計劃采購: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須以集中計劃辦理采購較為有利者,可核定材料項目,通知各請購部門依計劃提出請購,材料公司定期集中辦理采購;

  2、長期報價采購:凡經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較大宗的材料,材料公司應事先選定廠商,擬定長期供應價格,呈準后通知各請購部門依需要提出請購。

  第十一條退貨作業(yè)

  對于檢驗不合格的材料退貨時,應開立“材料退貨單”并見附有關的“材料檢驗報告表”呈主管簽認后,憑此異常材料出廠。

  第三章驗收與付款

  第一條貨物進廠驗收

  1、貨物進場供應商交貨時,采購人員通知庫管員,實際清點件數或稱重,對貨物攜帶的有關證件進行驗證,經與采購清單或采購合同內容核對相符后簽收,倉庫出具入庫單并由庫管員簽章入庫。如發(fā)現不符時,即通知材料公司會同處理;

  2、對有專項質量要求的材料物資,通知工程部派質檢員驗收,驗收合格后由庫管出具入庫單并由庫管員簽字。

  第二條付款結算

  1、嚴格按照公司報賬工作流程和掛賬工作流程執(zhí)行;

  2、采購款項須按采購合同規(guī)定或采購單所約定的時間由材料公司統一支付;

  3、付款申請由采購人員或被委托采購人員提出,申請付款應嚴格按照采購合同要求和項目進度情況進行,分清輕重緩急,必要時須提交驗收報告、物品入庫單據和對方發(fā)票,申請付款單上應注明預付款、已付款、余款,按審批權限經相關負責人簽字后,方可辦理付款手續(xù);

  4、只有在出現以下情況時才可由采購人員借款或墊款進行直接支付:

  (1)緊急采購且不能及時辦理財務支付手續(xù);

  (2)在外埠采購且供應商要求立即付款時;

  (3)在現場調試期間急需材料的采購;

  (4)1000元以下的零星采購。

  第三條進度控制及異常處理

  1、材料公司應特別注意“采購單”注明的到貨時間要求,掌握到貨進度;

  2、采購人員發(fā)現供貨方發(fā)貨日期有延誤時,應主動與供貨廠商聯系催交,對異常原因及時處理對策,匯通相關職能部門、分公司處理。

  第四條質量評價

  使用單位應就企業(yè)內所使用的材料質量予以關注,根據使用效果對材料質量提出評價,以利于進一步工作。

  第四章附則

  第一條參與采購過程的各相關部門,既要明確分工、明確責任、互相配合,還要注意發(fā)揮互相監(jiān)督的作用,確保企業(yè)的利益不受損害;

  第二條參加采購的人員要嚴格自律,加強法制觀念,自覺抵制不正之風,任何人不得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并接受公司全體員工監(jiān)督;

  第三條超出本辦法的事項呈董事長核準后實施;

  第四條本辦法自公布日期執(zhí)行。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6

  一、 財政投資項目評審的質量控制

  主要包括:

  1、對項目評審人員要求;

  2、項目評審的稽核復查;

  3、評審報告質量控制;

  4、評審檔案管理等內容。

  二、對項目評審人員要求

  1、項目評審要配備相應的專業(yè)評審人員,根據評審項目的實際情況配置評審負責人、稽復核人員或技術負責人;

  2、評審人員要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質、政策水平和專業(yè)技術水平;對不同行業(yè)、不同項目的評審,根據專業(yè)特點組織相應的專業(yè)評審人員參加;

  3、評審人員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客觀公正、廉潔自律,以保證評審結果的準確性和公正性;

  4、對保密項目的評審,評審人員要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guī)定。

  三、建立評審專家?guī)欤瑢iT為財政投資項目評審服務

  1、分門別類建立公司技術人員檔案;

  2、根據不同的財政投資項目評審,抽調相應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參加。

  四、項目評審的復查稽核

  1、成立專門的“稽(復)核部門”,專門負責項目評審的稽(復)核工作;

  2、項目評審的復查稽核包括對評審計劃、評審程序的稽核;對評審依據的復審;對評審項目的再踏勘和測評;對評審結果的`復核等;

  3、項目評審的復核稽查方式包括全面復查、重點復查和專家會審等。項目評審負責人要全面負責復核評審工作底稿。

  五、評審報告的質量控制

  1、必須做到全面客觀、真實準確地反映項目評審情況和結果;

  2、對評審中發(fā)現的問題,要提出處理意見或建議,發(fā)現重大問題,作重點說明;

  3、為了對單位和對個人負責,我們還采取了“三級復核”(即:項目負責人復核;部門經理或項目經理復核;技術負責人總復核)和具體承辦人簽字確認相結合的方法,把風險與具體責任人掛鉤,最后形成評審報告。

  六、項目評審的檔案管理

  1、項目評審檔案管理是指對評審資料進行整理、分類、歸檔及數據信息的匯總處理;

  2、評審資料包括被評審單位提供的各種資料、評審人員現場踏勘和測量,取證取得的原始資料,評審過程的工作底稿,初審報告,復核(審)報告,被評審單位反饋意見,評審報告等;

  3、項目評審檔案的保存期限為10年,特殊評審項目檔案的保管時間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建立財政投資項目評審工作質量考評與獎懲制度。

  為保證和提高執(zhí)業(yè)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審計準則》和其它相關執(zhí)業(yè)規(guī)范,結合實際,強化公司內部控制,建立健全管理體系,制定項目評審工作質量考評與獎懲制度。

  1、主要是對業(yè)務項目承接階段、計劃階段、實施階段和報告階段執(zhí)業(yè)質量進行考核;

  2、具體考核對象主要是,各業(yè)務性質的單個業(yè)務項目,并量化到項目具體執(zhí)業(yè)人員;

  3、對項目質量考評與獎懲,主要是項目的計劃完成情況、項目工作底稿的整理、項目質量“三級”復核三個方面。

  4、項目質量考評與獎懲主要體現在公司質量控制三級復核中,通過逐級復核,最終形成考核結果;

  5、復核中發(fā)現的不符合項目評審質量控制三級復核制度的事項,應提請相關人員進行補充完備;

  6、未補充完備的工作底稿不得向上一級復核人報送。各級復核人應嚴格遵守公司制定的《昆明大地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項目質量控制三級復核制度》。

  7、總復核人按照項目評審質量控制三級復核制度及評審質量考評與獎懲制度,對工作底稿進行復核并形成考評與獎懲結果記錄。

  8、考核結果實行百分制倒扣分,考核對象為單個業(yè)務項目,即以單個業(yè)務項目的提成工資為100分,根據該項目倒扣分數計算出應扣金額,并以等級量化到項目具體執(zhí)業(yè)人員。

  9、項目評審工作應按要求時間完成,非客戶原因或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不得延長業(yè)務完成時間。

  10、如因客戶原因或經公司領導同意,應調整項目計劃完成時間。

  11、如未按要求時間完成任務,五天以內扣10分,五天至半個月扣30分,十五天至三十天內扣50分,超過一個月不得參與提成。

  12、為保證質量控制的三級復核制度正常實施,每項業(yè)務工作報告出具前應將業(yè)務工作底稿收集整理好。

  13、如因特殊原因,業(yè)務工作底稿和相關資料未收集齊全,應在一個月完成。如不能完成,每超過一個月扣10分。

  14、每月末,總復核人將考核結果匯總后交財務在發(fā)放提成工資時扣收。

  15、扣收的資金由會計記帳,年末,用于獎勵執(zhí)業(yè)質量好、工作表現突出的評審工作人員。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7

  為切實加強公司管理,提高公司綜合管理水平,盈造文明、規(guī)范、嚴謹的公司機動車輛管理環(huán)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輛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公司機動車輛使用性質,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公司機動車輛管理辦法

  (一)機動車輛證照申辦、年審的管理

  1、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槽車、摩托車)證照及手續(xù)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并由專人負責編號、存檔;

  2、公司機動車輛年審、證照年審、新車上戶、車輛保險等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并由專人負責辦理,各車輛駕駛員配合辦理;

  (二)機動車輛調度與使用的管理

  1、公司公務車由公司辦公室調度和管理;公司部門用車須報公司辦公室同意,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調度;

  2、公司貨運車由公司辦公室和零售部協同調度和管理;日常調度主要由零售部負責管理;

  3、儲備站公務車、槽車用車的使用,由該站主管部門進行調度和管理;

  4、公司送氣摩托車由零售部調度,分派的駕駛員(送氣工)自行管理;

  (三)機動車輛安全與維護的管理

  1、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槽車、貨運車)的日常安全與維護,由分派的`專職駕駛員負責,如部分車輛無專職駕駛員,則由臨時駕駛員負責對車輛的安全與維護,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監(jiān)督與管理;

  2、公司送氣摩托車的安全與維護由分派的送氣員自行負責;

  3、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槽車、貨運車)必須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車場或存車處;

  第二條機動車輛考核辦法

  (一)公司公務車的考核辦法

  1、公司各部門公務用車須向公司辦公室申請用車,公司辦公室須登記用車部門往返地點和派員人數,審核同意后方可派車;如違反本條例,則考核違規(guī)人員30元;

  2、公司公務車(包括儲備站公務車)嚴禁公借私用,公司員工如需私用必須向其主管部門說明,由部門主管報公司辦公室審核,再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派車,且油耗費用自理;如違反本條例而發(fā)生公車私用行為,則考核違規(guī)人員100元;

  3、公司公務車凡公休日時間,一律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車場地。如個人需用,須報總經理同意后方可使用,且一切費用自行承擔,違者罰款300元;

  4、公司公務車(包括儲備站公務車)外借須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同意;如違反本條件則考核違規(guī)人員100元;

  (二)公司貨運車的考核辦法

  1、公司貨運工作,駕駛員須有運輸往返地點和油耗記錄,每日的派車記錄統計須由零售部負責人審核并簽字;如違反本條例,則考核違規(guī)人員30元;

  2、公司貨運車油耗、公里數,由零售部負責人每月底向公司辦公室統計報表;如違反本條例,則考核違規(guī)人員30元;

  3、儲備站槽車油耗的考核辦法按公司貨運車考核辦法執(zhí)行;

  (三)機動車輛相關費用考核辦法

  1、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每月油票由公司辦公室統一購買和發(fā)放,辦公室須根據月油耗統計表和油耗定額,報總經理審批方可購買;對超定額部分,報總經理批準后,進行考核;

  2、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每期的油票由部門負責人領取,油票報領表須有部門負責人核定并簽字后發(fā)放;如違反本條例,則考核違規(guī)人員30元;

  3、儲備站公務車、槽車的事故考核及處理辦法由該站自行制定,報公司備案;

  第三條交通事故及理賠的管理及考核辦法

  1、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槽車、摩托車)駕駛員如因自身違章、違紀駕駛,而造成交通處罰事件,則由違章駕駛人員自行承擔交通罰款;

  2、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槽車、摩托車)駕駛員如因自身違章、違紀駕駛行為,而造成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以及交通事故賠償或懲罰,公司則有權扣除該事故駕駛員的保證金,并根據用工雙方簽定的駕駛責任書,追究責任人相關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槽車、摩托車)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以及交通事故賠償或懲罰,根據交通管理事故鑒定報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法》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事故造成的機動車輛經濟賠償按保險公司有關理賠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條未盡事宜

  1、公司對公務車、貨運車油耗的定額,由公司測算后下達指標,進行考核;

  2、儲備站公務車、槽車的油耗定額,由儲備站自行制定,報公司備案;

  3、本考核辦法,未盡事宜,將在實施過程中逐步完善;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投資管理,規(guī)范公司投資行為,提高資金運作效率,保證資金運營的安全性、收益性,依據國家有關財經法規(guī)規(guī)定,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的對外投資行為,各分公司不得進行對外投資。

  第三條本制度所指的對外投資指將貨幣資金以及經資產評估后的房屋、機器、設備、物資等實物,以及專利權、商標權、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作價出資,進行各種形式的投資活動。

  第四條投資的目的:有效地利用閑置資金或其他資產,進行適度的資本擴張,以獲取較好的收益,確保資產保值增值。

  第五條投資的原則

  (一)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符合國家產業(yè)政策;

  (二)必須符合公司的發(fā)展戰(zhàn)略;

  (三)必須規(guī)模適度,量力而行,不能影響公司主營業(yè)務的發(fā)展;

  (四)必須堅持效益原則,原則上長期投資收益率不應低于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

  第六條對外投資的分類

  對外投資按投資期限分為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

  (一)短期投資一般包括購買國債、企業(yè)債券、金融債券以及股票等。

  (二)長期投資一般包括:

  1。出資與公司外部企業(yè)及其他經濟組織成立合資或合作制法人實體;

  2。與境外公司、企業(yè)和其他經濟組織開辦合資、合作項目;

  3。以參股的形式參與其他法人實體的生產經營。

  第七條公司累計對外投資不得超過公司凈資產的百分之五十。

  第二章 對外投資管理機構

  第八條投資業(yè)務的職務分離

  (一)投資計劃編制人員與審批人員分離。

  (二)負責證券購入與出售的業(yè)務人員與會計記錄人員分離。

  (三)證券保管人員與會計記錄人員分離。

  (四)參與投資交易活動的人員不能同時負責有價證券的盤點工作。

  (五)負責利息或股利計算及會計記錄的人員應同支付利息或股利的人員分離,并盡可能由獨立的金融機構代理支付。

  第九條對外投資管理權限:

  (一)公司長期投資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審批,其審批權限不應超出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超出董事會審批權限的由股東大會審議。

  (二)公司短期投資賬面余額在100萬元以下(不含100萬元)的,由總經理審批;短期投資賬面余額在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由董事會審批;公司短期投資賬面余額原則上不應超過500萬元。短期投資賬面余額是指投資完成后,'短期投資'科目的賬面余額。

  (三)分公司不得進行對外投資,各分公司現有的對外投資,全部轉移到公司進行統一管理。

  第十條公司有關歸口管理部門或分公司為項目承辦單位,具體負責投資項目的信息收集、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項目申報立項、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監(jiān)督、協調以及項目后評價工作。

  第十一條 公司財務部負責投資效益評估、經濟可行性分析、資金籌措、辦理出資手續(xù)以及對外投資資產評估結果的確認等。

  第十二條對專業(yè)性較強或較大型投資項目,其前期工作應組成專門項目可行性調研小組來完成。

  第十三條公司法律顧問、審計部門負責對項目的事前效益審計、協議、合同、章程的法律主審。

  第三章 短期投資管理

  第十四條 公司短期投資程序

  (一)公司財務部定期編制資金流量狀況表;

  (二)投資分析人員根據證券市場上各種證券的情況和其他投資對象的盈利能力編報短期投資計劃;

  (三)依照短期投資規(guī)模大小按照職權審批該項投資計劃;

  第十五條 公司財務部按照短期證券類別、數量、單價、應計利息、購進日期等項目及時登記該項投資;

  第十六條 公司建立嚴格的證券保管制度,至少由兩名以上人員共同控制,不得一人單獨接觸有價證券,證券的存入和取處必須詳細記錄在證券登記簿內,并由在場的經手人員簽名。

  第十七條 公司購入的短期有價證券必須在購入當日記入公司名下。

  第十八條 公司財務部負責定期組織有價證券的盤點(詳見財物盤點制度)。

  第十九條 公司財務部對每一種證券設立明細帳加以反映,每月應編制證券投資、盈虧報表,對于債券應編制折、溢價攤銷表。

  第二十條 公司財務部應將投資收到的利息、股利及時入帳。

  第二十一條 公司短期投資分別由總經理、董事會按其職權批準處置。

  第四章長期投資管理

  第二十二條 公司對外長期投資按投資項目的性質分為新項目和已有項目增資。

  (一)新項目投資是指投資項目經批準立項后,按批準的投資額進行的投資。

  (二)已有項目增資是指原有的投資項目根據經營的需要,需在原批投資額的基礎上增加投資的活動。

  第二十三條對外長期投資程序

  (一)公司財務部協同投資部門確定投資目的并對投資環(huán)境進行考察;

  (二)公司對外投資部門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編制投資意向書(立項報告);

  (三)公司對外投資部門編制項目投資可行性研究報告上報財務部、總經理辦公室;

  (四)公司財務部協同對外投資部門編制項目合作協議書(合同);

  (五)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本辦法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報批手續(xù);

  (六)公司對外投資部門制定有關章程和管理制度;

  (七)公司對外投資部門項目實施運作及其經營管理。

  第二十四條 對外長期投資項目一經批準,一律不得隨意增加投資,如確需增資,必須重報投資意向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第二十五條 對外長期投資興辦合營企業(yè)對合營合作方的要求

  (一)有較好的商業(yè)信譽和經濟實力;

  (二)能夠提供合法的資信證明;

  (三)根據需要提供完整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等相關資料。

  第二十六條對外長期投資項目必須編制投資意向書(立項報告)。項目投資意向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投資目的;

  (二)投資項目的名稱;

  (三)項目的投資規(guī)模和資金來源;

  (四)投資項目的經營方式;

  (五)投資項目的效益預測;

  (六)投資的風險預測(包括匯率風險、市場風險、經營風險、政治風險);

  (七)投資所在地(國家或地區(qū))的市場情況、經濟政策;

  (八)投資所在地的外匯管理規(guī)定及稅收法律法規(guī);

  (九)投資合作方的資信情況。

  第二十七條投資意向書(立項報告)報公司批準后,對外投資部門應委托專業(yè)設計研究機構負責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總論:

  1.項目提出的背景,項目投資的必要性和投資的經濟意義;

  2.項目投資可行性研究的依據和范圍。

  (二)市場預測和項目投資規(guī)模:

  1.國內外市場需求預測;

  2.國內現有類似企業(yè)的生產經營情況的統計;

  3.項目進入市場的生產經營條件及經銷渠道;

  4.項目進入市場的競爭能力及前景分析。

  (三)算和資金的籌措:

  1.該項目的注冊資金及該項目生產經營所需資金;

  2.資金的來源渠道,籌集方式及貸款的償還辦法;

  3.資金回收期的預測;

  4.現金流量計劃。

  (四)項目的財務分析:

  1.項目前期開辦費以及建設期間各年的經營性支出;

  2.項目運營后各年的收入、成本、利潤、稅金測算。可利用投資收益率、凈現值、資產收益率等財務指標進行分析;

  3.項目敏感性分析及風險分析等。

  第二十八條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報公司批準后,財務部協同對外投資部門編制項目合作協議書(合同)。項目合作協議書(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合作各方的名稱、地址及法定代表人;

  (二)合作項目的名稱、地址、經濟性質、注冊資金及法定代表人;

  (三)合作項目的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

  (四)合作項目的內部管理形式、管理人員的分配比例、機構設置及實行的財務會計制度;

  (五)合作各方的出資數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及出資期限;

  (六)合作各方的利潤分成辦法和虧損責任分擔比例;

  (七)合作各方違約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以及違約金的計算方法;

  (八)協議(合同)的生效條件;

  (九)協議(合同)的變更、解除的條件和程序;

  (十)出現爭議時的'解決方式以及選定的仲裁機構及所適用的法律;

  (十一)協議(合同)的有效期限;

  (十二)合作期滿時財產清算辦法及債權、債務的分擔;

  (十三)協議各方認為需要制訂的其他條款。

  項目合作協議書(合同)由公司法人代表簽字生效或由公司法人代表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生效。

  第二十九條 對外長期投資協議簽定后公司協同辦理出資、工商登記、稅務登記、銀行開戶等工作。

  第三十條長期投資的財務管理

  對外投資的財務管理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財務部根據分析和管理的需要,取得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報告,以便對被投資單位的財務狀況和投資回報狀況進行分析,維護公司權益,確保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第三十一條 對外長期投資的轉讓與收回

  (一)出現或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公司可以收回對外投資;

  1.按照章程規(guī)定,該投資項目(企業(yè))經營期滿;

  2.由于投資項目(企業(yè))經營不善,無法償還到期債務依法實施破產;

  3.由于發(fā)生不可抗力而使項目(企業(yè))無法繼續(xù)經營;

  4.合同規(guī)定投資終止的其他情況出現或發(fā)生時。

  (二)出現或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轉讓對外長期投資:

  1。投資項目已經明顯有悖于公司經營方向的;

  2。投資項目出現連續(xù)虧損且扭虧無望沒有市場前景的;

  3。由于自身經營資金不足急需補充資金時;

  4。公司認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投資轉讓應嚴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關轉讓投資的規(guī)定辦理。

  (三)對外長期投資轉讓應由公司財務部會同投資業(yè)務管理部門提出投資轉讓書面分析報告,報公司批準。

  (四)對外長期投資收回和轉讓時,相關責任人員必須盡職盡責,認真作好投資收回和轉讓中的資產評估等項工作,防止公司資產流失。

  第五章對外投資的會計核算

  第三十二條公司應按照下列原則確定對外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一)以現金、存款等貨幣資金方式向其他單位投資的,按照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支付的稅金、手續(xù)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二)公司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投資,或以應收款項換入長期股權投資,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如果涉及補價的,按以下方法確定受讓的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三)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投資的(包括股權投資與股權投資的交換、以放棄非現金資產而取得的投資),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如涉及補價的,應按以下方法確定換入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第三十三條 短期投資的核算

  短期投資的現金股利或利息,應于實際收到時,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但收到的、已記入應收項目的現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持有的短期投資,在期末或者至少在年度終了時應以成本與市價孰低計價,并將市價低于成本的金額確認為當期投資損失。

  已確認跌價損失的短期投資的價值又得以恢復,應在原已確認的投資損失的金額內轉回。

  第三十五條 長期債權投資的核算

  債券投資溢價或折價,在債券購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間內于確認相關債券利息收入時攤銷。攤銷方法可以采用直線法,也可以采用實際利率法。

  債券投資應按期計算應收利息。計算的債券投資利息收入,經調整債券投資溢價或折價攤銷額后的金額,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

  債券初始投資成本中包含的相關費用,如金額較大的,可以于債券購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間內在確認相關債券利息收入時攤銷,計入損益;如金額較小的,也可以于購入債券時一次攤銷,計入損益。

  其他債權投資按期計算的應收利息,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

  對一次還本付息的債權投資,應計未收利息應于確認時增加投資的帳面價值;對分期付息的債權投資,應計未收利息應于確認時作為應收項目單獨核算,不增加投資的賬面價值。

  第三十六條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

  長期股權投資采取以下兩種核算方法

  (一)成本法

  對被投資單位無控制、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采用成本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除追加或收回投資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一般應保持不變。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確認的投資收益僅限于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上述數額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

  (二)權益法。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采用權益法核算。

  采用權益法時,公司應在取得股權投資后,按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當年實現的凈利潤或發(fā)生的凈虧損的份額(法規(guī)或公司章程規(guī)定不屬于投資企業(yè)的凈利潤除外),調整投資的賬面價值,并確認為當期投資損益。公司按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計算應分得的部分,相應減少投資的賬面價值。

  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時,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作為股權投資差額,按一定期限平均攤薄,計入損益。

  股權投資差額的攤銷期限,合同規(guī)定了投資期限的,按投資期限攤銷;合同沒有規(guī)定投資期限的,初始投資成本超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按不超過10年的期限攤銷;初始投資成本低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七條投資減值準備

  投資減值準備按照《中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資產減值準備和損失處理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擬定,報董事會批準后執(zhí)行,其解釋權、修改權歸公司董事會。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防止并及時發(fā)現和糾正固定資產業(yè)務中的各種差錯和舞弊,保護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保障公司的可持續(xù)發(fā)展能力,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企業(yè)內部控制基本規(guī)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固定資產管理。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電子設備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下,但屬于公司固定資產目錄范圍內的設備、工具器具等也列入固定資產。

  第四條 基本要求:

  固定資產業(yè)務的分工、權限范圍和審批程序應當明確規(guī)范,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應當科學合理;固定資產取得依據應當充分適當,決策過程應當科學規(guī)范;固定資產取得、驗收、使用、維護、處置和轉移等環(huán)節(jié)的控制流程應當清晰嚴密;固定資產的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符合國家企業(yè)會計準則的規(guī)定;固定資產業(yè)務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

  第二章 職責分工與授權批準

  第五條 固定資產業(yè)務按照崗位職責分工,確保辦理固定資產業(yè)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jiān)督,同一部門或個人不得辦理固定資產業(yè)務的全過程,做到:

  (一)固定資產投資預算的編制與審批崗位分離;

  (二)固定資產投資預算的審批與執(zhí)行崗位分離;

  (三)固定資產采購、驗收與款項支付崗位分離;

  (四)固定資產投保的申請與審批崗位分離;

  (五)固定資產處置的審批與執(zhí)行崗位分離;

  (六)固定資產取得與處置業(yè)務的執(zhí)行與相關會計記錄崗位分離。

  第六條 設備供應部負責管理本公司的機器設備,房屋建筑物、道路、場地、涵洞及其不可移動的附著設備,負責對實物進行管理和辦理請購、維修、改造及處置;各使用部門負責對固定資產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財務部負責對固定資產的價值管理;審計部負責對固定資產購進、使用、改造、處置的合法、合規(guī)、合理性進行監(jiān)督。

  第七條 公司對固定資產業(yè)務實施授權批準制度,嚴禁未經授權的機構或人

  員辦理固定資產業(yè)務。具體規(guī)定如下:

  (一)固定資產的購建、驗收與款項業(yè)務按照公司《工程項目管理制度》執(zhí)行;

  (二)固定資產投保由財務總監(jiān)提出申請,經總經理進行審批后,交財務部執(zhí)行;

  (三)一般固定資產處置由負責管理固定資產的工程部或辦公室提出申請,經總經理進行審批后執(zhí)行;

  (四)原值在5000萬元以內的重要固定資產處置,經公司辦公會議審議后,由總經理會同董事長共同批準,5000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處置需報董事會批準,上述處置均不包括固定資產的正常報廢。

  第八條 審批人根據規(guī)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經辦人在職責范圍內,按照審批人的批準意見辦理固定資產業(yè)務。對于審批人超越授權范圍審批的固定資產業(yè)務,經辦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第九條 對固定資產業(yè)務各環(huán)節(jié)應設置相應的.記錄和憑證,如實記載各環(huán)節(jié)業(yè)務開展情況,及時傳遞相關信息,確保固定資產業(yè)務全過程得到有效控制。

  第三章 取得與驗收

  第十條 固定資產預算

  行政部和設備供應部要根據公司發(fā)展戰(zhàn)略和公司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以及國家有關鼓勵自主創(chuàng)新的政策等因素擬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公司應組織力量對項目可行性進行研究、分析,編制固定資產投資預算,并按規(guī)定程序審批,確保同定資產投資決策科學合理。

  對于重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可聘請中介機構或專業(yè)人士進行可行性研究與評價,并由公司實行集體決策和審批,防止出現決策失誤而造成嚴重損失。

  第十一條 嚴格執(zhí)行固定資產投資預算。對于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有關部門應嚴格按照預算執(zhí)行進度辦理相關手續(xù);對于超預算或預算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應由固定資產相關責任部門提出申請,經總經理審批后再辦理相關手續(xù),屬于董事會批準的項目,還需經董事會審議批準。

  第十二條 對于外購的固定資產嚴格執(zhí)行請購與審批制度,請購部門(或人員)和審批部門(或人員)在職責權限內辦理相應的請購與審批程序。對于一般固定資產采購,經辦部門要充分了解和掌握供應商情況,采取比質比價的辦法確定供應商;對于重大的固定資產采購,采取招標方式進行。

  第十三條 按照會計準則的規(guī)定,區(qū)分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并根據風險、報酬轉移情況,按本制度第七條的規(guī)定審批。

  第十四條 嚴格執(zhí)行固定資產交付使用驗收制度,確保固定資產數量、質量等符合使用要求。固定資產交付使用的驗收工作由行政部及設備供應部、使用部門及相關部門共同實施。

  (一)外購固定資產,根據合同協議、供應商發(fā)貨單等對所購固定資產的品種、規(guī)格、數量、質量、技術要求及其他內容進行驗收,出具驗收單或驗收報告。

  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應由制造部門、設備供應部及行政部、使用部

  門共同填制固定資產移交使用驗收單,驗收合格后移交使用部門投入使用;

  (三)對投資者投入、接受捐贈、債務重組、企業(yè)合并、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外企業(yè)無償劃撥轉入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均應辦理相應的驗收手續(xù);

  (四)對驗收合格的固定資產及時辦理入庫、編號、建卡、調配等手續(xù);

  (五)對經營租賃、借用、代管的固定資產應設立登記簿記錄備查,避免與本公司財產混淆,并應及時歸還。

  第十五條 對驗收合格的固定資產,應建立固定資產卡片,詳細記錄其編號、名稱、種類、規(guī)格、來源、驗收時間、所在地點、使用部門、數量、價值、使用年限、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固定資產卡片應一式多份,工程部或辦公室、使用部門、財務部各一份。

  第十六條 財務部按照會計準則的規(guī)定,及時確認固定資產的構建成本。

  第十七條 對需要辦理產權登記手續(xù)的固定資產,應及時到相關部門辦理。

  第四章 使用與維護

  第十八條 對固定資產要加強日常管理,授權設備供應部門和行政部門以及相關人員對其各自負責的固定資產的日常使用與維修進行管理,保證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實物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使用人要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固定資產明細及標簽,確保具備足夠詳細的信息,以便固定資產的有效識別與盤點。

  未經授權,固定資產不得轉移。

  第十九條 固定資產分類標準和管理要求根據國家及行業(yè)有關要求和自身經營管理的需要確定。

  第二十條 依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確定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范圍、折舊方法、折舊年限、凈殘值率,并將其登記在固定資產卡片上。

  折舊估計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審批。

  每月計提的折舊,也應錄入各該固定資產的卡片上。如財務部在固定資產卡片外又另行設立明細賬的,則計提折舊的記錄可一年登記一次。

  第二十一條 設備的操作人員,均需經過充分的崗位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易燃、易爆、電力和高精尖等特殊設備實行崗位許可制度,必須持證上崗。對設備的運轉情況進行實時監(jiān)控,保證設備使用流程與規(guī)定操作流程相符。

  第二十二條 使用部門和相關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維修、保養(yǎng),保證固定資產的正常運行,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

  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負責固定資產日常維修、保養(yǎng),定期檢查,對高危生產設施應至少每天檢查一次,及時消除風險。

  固定資產的簡單維護,由操作人員和公司的相關技術人員實施。在保修期內的固定資產發(fā)生故障,相關管理部門應及時聯系制造商維修或退換。

  固定資產大修理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提出申請,按規(guī)定程序報批后安排修理,驗收合格后才能投入運行。

  第二十三條 固定資產技術改造由使用部門和管理部門提出改造方案,按本制度第十條的要求進行決策。

  第二十四條 根據同定資產的性質和特點,確定固定資產投保范圍和政策。

  投保范圍和政策應足以應對固定資產因各種原因發(fā)生損失的風險。

  對應投保的固定資產按本制度第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辦理投保手續(xù)。對于重大固定資產項目的投保,采取招標方式確定保險公司。

  已投保的固定資產發(fā)生損失的,應及時辦理相關的索賠手續(xù)。

  第二十五條 固定資產的大修和改造竣工時間應記入固定資產卡片。

  第二十六條 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

  盤點前,設備供應部及行政部、使用部門和財務部應當對固定資產賬簿記錄和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核對,保證賬賬相符。

  公司組成固定資產盤點小組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根據盤點結果填寫固定資產盤點表,并與賬卡記錄核對,對賬實不符,固定資產盤盈、盤虧的,編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表。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產發(fā)生盤盈、盤虧,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和設備部門、行政部門逐筆查明原因,共同編制盤盈、盤虧處理意見,經總經理批準后由財務部及時調整有關賬簿記錄,使其反映固定資產的實有情況。

  第二十八條 每年年末固定資產盤點時,應對固定資產的狀況進行檢查分析,評估是否存在差值跡象,對存在可能發(fā)生減值跡象的,按照公司減值準備會計估計的規(guī)定計提減值準備、確認減值損失。

  第二十九條 對于未使用、不需用或使用不當的固定資產,設備供應部門及行政部門和使用部門應及時提出處理措施,報批后實施。對封存的固定資產,由專人負責日常管理,定期檢查,確保資產的安全、完整。

  第五章 處置與轉移

  第三十條 對固定資產的不同處置方式,采取相互控制措施。

  (一)對使用期滿、正常報廢的固定資產,由設備供應部或行政部填制固定資產報廢單,經總經理批準后對該固定資產進行報廢清理;

  (二)對使用期限未滿、非正常報廢的固定資產,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注明報廢理由、估計清理費用和可回收殘值、預計出售價值等。經公司設備供應部或行政部進行鑒定后,按本制度第七條第三、四款規(guī)定程序審批后進行報廢清理;

  (三)對擬出售或投資轉出的固定資產,由相關部門或人員提出處置申請,列明該項固定資產的原價、已提折舊、預計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預計出售價格或轉讓價格等,按本制度第七條第三、四款規(guī)定的程序審批后予以出售或轉讓。

  第三十一條 重要同定資產處置價格,應聘請中介機構進行評估后確定。

  第三十二條 固定資產處置涉及產權變更的,及時辦理產權變更手續(xù)。

  第三十三條 出租、出借固定資產,由設備供應部或行政部會同財務部按本制度第七條第三、四款的審批程序報經批準后予以辦理,并簽訂合同協議,對固定資產出租、出借期間所發(fā)生的維護保養(yǎng)、稅負責任、租金、歸還期限等相關事項予以約定。

  第三十四條 對固定資產處置及出租、出借收入和發(fā)生的相關費用,應及時入賬,并將相關信息登錄在固定資產卡片上,保持完整的記錄。

  第三十五條 固定資產的內部調撥,應填制固定資產內部調撥單,明確固定資產調撥時間、調撥地點、編號、名稱、規(guī)格、型號等,經總經理批準后,及時辦理調撥手續(xù)。固定資產卡片相應轉移。

  固定資產調撥的價值由公司財務部按賬面價值確定。

  第三十六條 同定資產無論何種原因出廠,均應至財務部開具出門證,門衛(wèi)憑證放行。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子公司購置和處置固定資產均應報公司批準后實施。

  第三十八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九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通過之日起施行。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10

  **股份有限公司股權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指導股東依據《公司章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合理行使股東權利,保證公司的高效運轉,為切實規(guī)范公司的組織與行為,維護股東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的對象:公司的所有股東、公司及其相關職能部門。

  第三條本辦法制定的依據:《公司章程》、《公司法》、《證券法》、國家有關國有股權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國家其他有關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規(guī)定。

  第四條股權管理的內容:公司與其股東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及其行使。

  第五條公司的股權管理遵循如下原則:

  一、保證公司依法行為和高效運轉原則;

  二、股東利益最大化原則。

  第二章公司股東的權利

  第六條公司股東名冊上登記在冊的股東為公司股東。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分配股利、清算及從事其他需要確認股權的行為時,由董事會決定某一日為股權登記日,股權登記日結束時的在冊股東為公司股東。

  第七條公司股東依法行使權利。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委派股東代理人參加股東會議;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jiān)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轉讓、贈與或質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獲得有關信息,包括:

  1、繳付成本費用后得到公司章程;

  2、繳付合理費用后有權查閱和復印:

  (1)本人持股資料;

  (2)股東大會會議記錄;

  (3)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4)公司股本總額、股本結構。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八條股東認為有必要時,可以依據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并可以根據《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提出股東大會的新提案。

  第九條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侵犯股東合法權益的,股東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該違法行為和侵害行為的訴訟。

  第十條股東通過股東大會行使職權決定公司的重大經營決策、重大財務決策和重大人事決策,影響公司的經營活動,除此之外,任何股東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方式干涉公司的經營活動。

  一、公司股東大會依法行使如下職權:

  1、決定公司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jiān)事,決定有關監(jiān)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5、審議批準監(jiān)事會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fā)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對公司聘用、解聘會計師事務所作出決議;

  13、審議代表公司發(fā)行在外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的提案;

  14、審議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規(guī)定應當由股東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二、股東可以親自出席股東大會,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為出席和表決。股東應當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簽署或者由其以書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簽署;委托人為法人的,應當加蓋法人印章或者由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簽署。

  三、個人股東親自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和持股憑證;委托代理他人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代理委托書和持股憑證。法人股東應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會議。法定代表人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能證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資格的有效證明和持股憑證;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法人股東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書面委托書和持股憑證。國有股股東代表指國有股股東的法定代表人或國有股股東委托的自然人。國有股股東委托股東代表,須填寫'國有股股東代表委托書',該委托書是股東代表在股東大會上行使表決權的證明。

  四、股東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東大會的授權委托書應當注明'如果股東不作具體指示,股東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決'。同時載明下列內容:

  1、代理人的姓名;

  2、是否具有表決權;

  3、分別對列入股東大會議程的每一審議事項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票的指示;

  4、對可能納入股東大會議程的臨時提案是否有表決權,如果有表決權應行使何種表決權的具體指示;

  5、委托書簽發(fā)日期和有效期限;

  6、委托人簽名(或蓋章)。委托人為法人股東的,應加蓋法人單位印章。

  五、投票代理委托書至少應當在有關會議召開前二十四小時備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議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委托書由委托人授權他人簽署的,授權簽署的授權書或者其他授權文件應當經過公證。經公證的授權書或者其他授權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書均需備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議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委托人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會、其他決策機構決議授權的人作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東會議。

  六、股東依照《公司章程》規(guī)定行使股東大會表決權,審議表決股東大會普通決議事項和特別決議事項。股東大會審議有關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股東可以出席股東大會,但不享有表決權。不應當參與投票表決,其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數不計入有效表決總數;如有特殊情況關聯股東無法回避時,公司在征得有權部門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進行表決,并在股東大會決議公告中作出詳細說明。

  第十一條股東提出查閱前條所述有關信息或者索取資料的,應當向公司提供證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種類以及持股數量的書面文件,公司經核實股東身份后按照股東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三章公司股東的義務

  第十二條公司股東承擔如下義務:

  一、遵守本辦法及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

  四、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規(guī)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決權股份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股份進行質押的,應當自該事實發(fā)生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公司作出書面報告。

  第十四條公司的控股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此處所稱'控股股東'是指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股東:

  一、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選出半數以上的董事;

  二、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行使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表決權或者可以控制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表決權的行使;

  三、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持有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股份;

  四、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以其它方式在事實上控制公司。

  此處所稱'一致行動'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人以協議的方式( 不論口頭或者書面)達成一致,通過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對公司的投票權,以達到或者鞏固控制公司的目的行為。

  第四章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五條公司依法自主經營,有權拒絕任何股東違反本辦法、《公司章程》、《公司法》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無理要求。

  第十六條公司對股東大會到會人數、參與股東持有的股份數額、授權委托書、每一表決事項的表決結果、會議記錄、會議程序的合法性等事項,可以進行公證。

  第十七條公司應該建立公司股東名冊,登記各法人股東的公司經濟性質、公司名稱、主營業(yè)務、注冊地、注冊資本、法人代表、聯系方式和所持本公司股份;登記各自然人股東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住所、聯系方式和所持本公司股份。公司公開發(fā)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應該每周一開始工作時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核對公司股東的變化情況,并及時變更登記股東名冊。公司認為本公司的股票出現異常交易情況時,必須即時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核對本公司股東的變化情況,并及時變更登記股東名冊。

  第十八條公司應該依照《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條件、時間和程序召開公司股東大會,并及時通告各股東。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審議有關事項,應該符合《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臨時股東大會只對股東大會通知中載明的事項進行決議。

  第十九條公司召開股東大會,由董事會在會議召開30日前通知公司股東。

  第二十條股東大會的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的日期、地點和會議期限;

  二、提交會議審議的事項;

  三、以明顯的文字說明:全體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東;

  四、有權出席股東大會股東的股權登記日;

  五、投票代理委托書的送達時間和地點;

  六、會務常設聯系人姓名,電話號碼。

  第二十一條公司應該事先制作股東大會出席會議人員的簽名冊,載明參加會議人員姓名(或單位名稱)、身份證號碼、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額、被代理人姓名(或單位名稱)等事項,并由出席會議股東簽字。

  第二十二條股東大會召開的會議通知發(fā)出后,除有不可抗力或者其它意外事件等原因,董事會不得變更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因不可抗力確需變更股東大會召開時間的,不應因此而變更股權登記日。

  第二十三條公司應記錄各次股東大會會議,由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員簽字,并保存至少十年;公司應記錄各次董事會會議,由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員簽字,并保存至少十年;公司應記錄各次監(jiān)事會會議,由出席會議的監(jiān)事和記錄員簽字,并保存至少十年。

  第二十四條公司應該根據《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時、充分披露有關信息。具體披露信息的內容、格式、時間、期限、頻率等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和《公司章程》執(zhí)行。

  第二十五條公司應該堅持股東利益最大化原則開展經營活動,并根據公司的發(fā)展戰(zhàn)略、所處的產業(yè)環(huán)境和資本環(huán)境、公司的現金流量狀況等擬定公司的經營方針、投資計劃、財務預決算方案、利潤分配與虧損彌補方案、減少注冊資本方案、合并分立方案和解散清算方案,由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執(zhí)行。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未盡事宜,參照《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人事勞動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員工引進

  第三條公司引進員工按公司的實際崗位與發(fā)展需要來確定,按照因事設崗、因崗定人的原則。

  第四條引進員工的標準:

  (一)管理、技術員工:

  1.原則要求必須有大專以上學歷、兩年以上工作經驗,且在原單位成績出眾者。

  2.能力突出者,經公司領導批準,可以適當降低標準,但必須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

  3.對高職稱、高學歷、高學位者,優(yōu)先引進。

  4.根據工作需要,公司從大中專院校畢業(yè)生中引進員工。

  (二)非管理、技術員工:

  1.高中以上學歷;

  2.有從業(yè)資格要求的崗位,必須具備相應資質。

  第五條行政事務部負責員工引進工作。除非總經理授權,其它任何部門不得私自招聘。

  第三章甄選

  第六條甄選原則:審查、考試、體檢、培訓、試用相結合。

  (一)審查:審查包括從業(yè)經歷、從業(yè)態(tài)度、能力、業(yè)績、獎懲情況、離職原因及離職手續(xù)辦理情況。

  應聘者試用報到前,應向行政事務部提供下列文件:

  1、學歷和職稱證書復印件及有關資格證書復印件(與原件核實);

  2、身份證復印件及戶口本復印件(與原件核實);

  3、人才登記表、崗位試用審批表、(醫(yī)保定點)醫(yī)院體檢合格表、經濟擔保書、崗位合同書;

  4、屬于市場營銷人員的,應有財務部出具的繳納風險(保證)金收據復印件(與原件核實);

  5、同底免冠標準照片5張;

  6、屬于調換工作單位的,必須出具最后工作單位的離職證明;

  7、其它必要的文件。

  (二)考試采用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根據崗位需要,可以任選取其中一種。

  第七條公司員工甄選程序:

  (一)用人部門申請編制,經行政事務部審核,報人事主管領導、總經理批準,由行政事務部會同用人部門組織招聘。

  (二)員工甄選由行政事務部統一辦理審查、考試等人事手續(xù),公司決策層指導核定。

  (三)與本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營銷人員甄選按公司有關營銷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章錄用

  第八條員工經過甄選并經崗前培訓合格錄用后,憑行政事務部內部調令到用人部門報到上崗。

  第九條新進員工必須經過試用。

  第十條試用期限:

  (一)管理、技術崗位員工三個月,非管理、技術崗位員工二個月。

  (二)市場營銷人員,試用期統一為三個月。

  (三)員工試用期內待遇按《薪酬管理辦法》執(zhí)行。

  (四)試用期內表現優(yōu)秀者,本人提出申請,部門領導簽批,行政事務部核準,總經理批準,可以適當縮短試用期限。

  (五)特殊情況下,經公司總經理批準新進入公司的員工,可以免除試用期。

  第十一條行政事務部對試用人員開出內部調令,試用人員持調令在三天內,必須到用人部門報到,五天內用人部門應將回執(zhí)單傳回行政事務部,行政事務部憑回執(zhí)與調令核查考勤。市場營銷人員可以順延五天。

  第十二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錄用為公司員工:

  (一)被通緝、被判刑、解除公職者;

  (二)參加非法幫會、組織者;

  (三)思想不良或品德敗壞。

  (四)虧空公款者;

  (五)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不良嗜好者;

  (六)患有精神病或其它不適合所從事工作崗位的疾病者;

  (七)年齡未滿18周歲者。

  第十三條新進員工試用期滿,到行政事務部領取員工轉正定級表,本人寫出工作總結,所在部門領導鑒定,報行政事務部核準,總經理審批,由行政事務部給予轉正定級。

  第五章擔保

  第十四條接觸公司貨物、貨款、現金、技術和商業(yè)機密的員工必須辦理風險擔保手續(xù)。

  第十五條根據不同崗位情況的實際需要,按照本公司的《擔保管理辦法》具體確定擔保方式并且簽訂擔保協議書。

  第六章培訓

  第十六條公司實行全員在職期間培訓制。

  第十七條員工培訓由行政事務部統一管理。

  第十八條公司員工培訓分為崗前培訓、在崗培訓(外派培訓、內部培訓)。

  第十九條公司員工必須參加崗前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可上崗。

  第二十條員工的內部培訓分一般培訓和專業(yè)培訓。專業(yè)培訓由部門具體組織,行政事務部備案,一般培訓由行政事務部負責組織,各部門配合。

  第二十一條因工作需要,員工參加外派有關培訓時,本人應寫出書面申請,經部門領導初審和行政事務部核定并報請總經理批準后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

  第二十二條公司鼓勵員工自學成才:

  (一)在職員工參加全國各地舉辦的成人教育學習,國家承認學歷者,對規(guī)定的考試時間需要請假的按出勤對待,面授課時間需請假按事假處理(憑通知單提前請假)。

  (二)員工參加職稱考試培訓需請假的按事假處理,參加職稱考試需請假的按出勤對待,考試通過后,獲中級職稱(包含技師),一次性獎勵500元(人民幣),獲高級職稱(高級技師)獎勵1000元。

  第七章調配

  第二十三條經總經理批準與授權、部門主管領導同意,行政事務部有權對公司員工進行調配。

  第二十四條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有權調配所屬員工工作,使員工人盡其才,才盡其用,但各部門員工崗位內部調動必須經上一級領導批準,中層干部調配,由經營班子討論批準,且應在調配后七天內,將結果報行政事務部。

  第二十五條屬公司各部門增補員工采取公開招聘形式,由行政事務部負責組織。

  第二十六條員工增補的程序:

  (一)由用人部門負責人寫出增補編制申請;

  (二)由行政事務部進行編制審核,在不突破編制的前提下,發(fā)布招聘公告;

  (三)公開招聘;

  (四)公布考試錄用結果;

  (五)行政事務部下達調任通知書;

  (六)交接報到。

  第二十七條員工在接到調配通知書后,應在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內對原工作做好移交,并到新崗位就任,不得無故延遲或推諉。

  第八章考核

  第二十八條考核原則:考核工作力求公正、公平、公開;采取縱向逐級考核與橫向全面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第二十九條考核內容:主要考核員工的德、能、勤、績四個方面。

  第三十條考核形式:分月度考核、日常、現場考核、季度考核、半年度考核、年度考核。

  第三十一條行政事務部為公司考核的職能部門,公司考核以中層干部為主、一般員工為輔,對員工的考核由各部門負責。

  第三十二條行政事務部經總經理授權,根據考核結果,對干部的任免有建議權,對擬任人員有審查權。

  第三十三條公司的考核結果與員工收入掛鉤,年終考核結果與每年的獎懲及人事調整掛鉤。

  第三十四條公司推行“活力評估、動態(tài)轉換”考核辦法,年度考核分部門、工種,評估出A、B、C三類員工,A類20%、B類75%、C類2—5%。

  第三十五條具體考核辦法按《考核管理辦法》執(zhí)行。

  第九章獎懲

  第三十六條獎懲原則:獎勤罰懶、獎優(yōu)罰劣、獎勵先進、鞭策后進。

  第三十七條獎懲形式: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處罰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對于員工做出特殊貢獻的可分別給予通令嘉獎、記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特等功、根據年度綜合考核授予優(yōu)秀正好人、優(yōu)秀專業(yè)技術人員、優(yōu)秀黨(團)員、正好標兵榮譽稱號,同時給予經濟嘉獎,對員工的行政處分分別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職)、撤職、解除勞動合同、開除等,同時給予經濟處罰。

  第三十八條經濟嘉獎分為月度先進部門獎勵、特別嘉獎、“好一點工程”獎。

  第三十九條年終績效獎金:

  1、年終獎金的.標準根據年度經營指標完成情況由董事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

  2、實行內部市場管理的市場主體的年終獎金從內部市場規(guī)定執(zhí)行。

  3、簽訂責任狀的從責任狀執(zhí)行。

  4、年終獎的發(fā)放對象為出勤在三個月以上的年底在崗員工、當年正常退休員工、勞動合同到期年底未在崗員工。但當年員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和因員工本人違規(guī)受處罰離開公司的無年終獎。

  5、全年事假累計(不包括經批準的培訓請事假的情況)超過三十天的無年終獎。

  第四十條經濟處罰:

  員工受到行政處分的同時,亦要受到經濟處罰。

  1、受警告處分者,罰款20-50元;

  2、受記過處分者,罰款50-100元;

  3、受記大過處分者,罰款100-300元;

  4、因故意損壞公物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本人全額賠償;

  5、因致傷他人造成的他人損失由致傷人全額賠償;

  6、因過失給公司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責任人(可由多人分擔)按以下標準賠償(分段計算):

  ①500元以下者50%;

  ②500元以上-20xx元者50%-40%;

  ③20xx元以上-10000元者40%-30%;

  ④10000元以上者由公司研究決定賠償標準。

  7、員工因玩忽職守、違章操作造成的經濟損失(直接經濟損失)按下列標準賠償(分段計算):

  ①500元以下者100%;

  ②500元以上-20xx元者100%-80%;

  ③20xx元以上-10000元者80%-60%;

  ④10000元以上者由公司研究決定賠償標準。

  8、對經濟損失負領導責任者承擔連帶經濟賠償責任

  第十章活力評估、動態(tài)轉換

  第四十一條公司根據員工的“活力評估”結果進行“動態(tài)轉換”。

  第四十二條對于非中層管理員工,公司每年按2—5%的比例進行動態(tài)轉換,即按同類員工中“活力評估”結果為C類者予以轉換。公司中層管理干部實行末位轉換制。

  第四十三條根據“活力評估”結果予以降級(職)、降薪、調崗、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等形式的動態(tài)轉換。

  第十一章福利保險

  第四十四條范圍:適用于公司管理人員、生產制造系統人員。

  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的營銷系統居間人員另行規(guī)定

  第四十五條公司員工福利包括:社會統籌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醫(y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婚喪福利、住房公積金、獨生子女費、女工衛(wèi)生費、節(jié)日慰問物資、員工互助金等。

  第四十六條員工醫(yī)療按國家醫(yī)療保險制度的規(guī)定執(zhí)行。

  1、員工因病、非因工負傷的費用以醫(yī)保卡支付。

  2、離休干部的醫(yī)療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3、員工醫(yī)療期待遇根據勞動行政部門的規(guī)定按《薪酬管理辦法》執(zhí)行。

  4、非因工致殘或患有不可治愈疾病(非職業(yè)病)員工勞動合同處理,按1994年12月1日勞部發(fā)(1994)479號文件執(zhí)行。

  5、員工工傷管理按勞動工傷部門規(guī)定及工傷保險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十七條員工的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醫(y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相關政府專業(yè)管理部門規(guī)定執(zhí)行。五項保險辦理辦法如下:

  (一)檔案人事關系在公司且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員工統一由公司辦理五項保險。

  (二)原則上,公司不得招聘錄用與原單位尚未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于確屬城鎮(zhèn)企業(yè)下崗職工或者事業(yè)單位留職停薪人員必須憑其與原單位的協議書證明,也不得重復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或者掛靠人事關系,而只能簽訂營銷合同或者其它相關協議,必須由其在原單位自行接續(xù)社會保險關系。

  1.養(yǎng)老保險及失業(yè)保險由員工個人或檔案托管單位辦理,公司承擔部分由本人持票據向公司申請報銷。

  2.醫(yī)療保險、工傷保險由公司統一辦理。為避免重復辦理,這部分員工應由個人向公司提交書面申請,經公司行政事務部審核后辦理。

  第四十八條員工婚喪、計劃內生育分娩,享受慰問金:

  (一)在職員工生育小孩子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公司致以賀儀100元;

  (二)員工結婚,公司致以賀儀100元(結婚男女雙方員工都在本公司的共計200元)。

  (三)員工父母(不含岳父母、公公、婆婆)去世后,公司將致以奠儀200元。

  (四)員工去世,除按國家規(guī)定給予喪葬費用外,公司致以奠儀200元。

  第四十九條公司鼓勵工會設立員工互助基金。

  第五十條女員工的勞動保護規(guī)定

  (一)為維護女員工的合法權益,公司按《勞動法》的規(guī)定,對女員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二)女員工違反國家和公司計劃生育規(guī)定的,不得享受上述待遇。

  第五十一條檔案在公司的員工達到退休年齡統一辦理退休手續(xù),退休金計算辦法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由社保局統一發(fā)放。

  第五十二條公司離、退休、內退人員原則上養(yǎng)老休息,不提倡從事他業(yè),如因從事他業(yè)引起的傷病,一切費用自理。

  第五十三條員工因公致殘或死亡,依勞動保險條例向有關機構申請給付傷殘費用。

  第五十四條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決定是否發(fā)放節(jié)日慰問物資,發(fā)放對象為全體在冊員工。

  第十二章勞動鑒定

  第五十五條公司設立勞動考評委員會,負責公司所有員工的工傷、非工傷的鑒定建議,醫(yī)療費責任的分析,報勞動部門鑒定,具體實施辦法依照勞動保險部門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十六條所有員工的工傷鑒定及事故責任判斷以勞動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第五十七條由于本人原因非工負傷造成的事故,一切費用自理。

  第五十八條公司員工工傷待遇:

  (一)搶救國家、公司財產及他人生命致傷的,工資福利均按出勤對待,工傷醫(yī)療住院費用核報按工傷保險機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工作時間內因意外的,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傷殘不能工作的,工傷住院期間,本人生活不能自理,經申請核準每天可享受陪護費20。00元,工資視同正常出勤按《薪酬管理辦法》發(fā)放。

  第五十九條工傷治療出院后一個月內必須進行工傷鑒定,否則做事假論處。

  第十三章請假與休假

  第六十條請假分為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以及輪休假。

  第六十一條員工請假程序:由本人填寫請假單,部門負責人簽批,報規(guī)定的權限領導批準(部門領導安排妥工作代理人),經行政事務部審批備案,未經批準以曠工論處。

  第六十二條請假核批標準:

  (一)請假一天以內,由所在處、室、車間負責人核準;

  (二)請假二天(含二天)以上,三天(含三天)以下,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核準;

  (三)請假三天以上,由分管的公司領導、總經理(授權領導)核準;

  (四)中層干部請假,由分管的公司領導、總經理(授權領導)核準;

  第六十三條員工請假因緊急情況不能及時辦理書面請假手續(xù)又獲電話認可的,書面手續(xù)必須事后二天內委托部門相關人員辦理完畢。未經核準的缺勤,以曠工論處;假期已滿未消假又未續(xù)假者,以曠工論處。

  第六十四條員工請假到期,如因特殊情況需要續(xù)假者,需辦理續(xù)假手續(xù),報行政事務部核準,部門主管領導或總經理審批。工傷、病假以外續(xù)假一次最多不得超過三天,且每次只能續(xù)假一次。所在部門負責人均無權決定續(xù)假。

  第六十五條假期標準:

  (一)事假:一次不得超過五天,全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

  (二)病假:因疾病或受傷必須治療時,可以請病假,請病假一天以上需具備(醫(yī)保定點)醫(yī)院證明。

  (三)婚假:婚假三天,晚婚加十二天,假日須連續(xù),不可中途分開(公休日在期間時不另行計算)。

  (四)產假:

  1、達到法定年齡結婚并辦理了一孩準生證的正常產假90天,難產的可增加15天,產后女扎的出院后另增加21天,產育期間已辦獨生子女證的另增加30天,晚育者再增加30天。

  2、產假期滿后確有實際困難,經本人申請,公司領導批準,可請哺乳假至嬰兒一周歲。請假期間按事假對待;

  3、產假期間工資與福利待遇按生育保險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五)計劃生育假:

  1、取環(huán)一天;

  2、放環(huán)三天;

  3、男扎七天;

  4、女扎二十一天;

  5、第一胎產后三個月內應采取節(jié)育措施,三個月內懷孕流產者可休息15天,未采取節(jié)育措施而造成流產者,一律按事假處理。

  以上休假期內工資按《薪酬管理辦法》執(zhí)行,正常休假不影響工資升級。

  (六)喪假:

  1、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喪假五天(岳父、母、公公、婆婆)死亡時喪假三天,異地奔喪的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視同出勤對待。

  2、逾期可申請以事假處理。

  (七)輪休假:

  1、員工屬于正常工作日之外加班且未領取加班工資的,憑部門考勤可以累計入輪休假。

  2、輪休假不越年累計。屬于休輪休假的,工資待遇按正常出勤對待。

  3、以上各種假期期間員工的工資待遇按公司《薪酬管理辦法》執(zhí)行。

  第六十六條星期六、星期日與國家法定假日為公司假休日,由于業(yè)務需要,公司可臨時變更休假時間,休假日照常上班以公司通知為準,公司實行星期六部門值班制。

  第六十七條國家法定假日如下:

  (一)元旦節(jié)一月一日一天

  (二)勞動節(jié)五月一日至五月三日三天

  (三)國慶節(jié)十月一日至十月三日三天

  (四)春節(jié)三天

  (五)其政府機關規(guī)定的假日

  第十四章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及續(xù)簽

  第六十八條試用期內公司或員工可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但應辦理離職手續(xù)。

  第六十九條公司按照《勞動法》規(guī)定可以解除、終止、續(xù)簽勞動合同。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但須按本規(guī)定履行有關手續(xù)。

  (一)在合同期內要求解除勞動合同(辭職)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報告,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由行政事務部辦理解除勞動合同(辭職)手續(xù),否則公司扣除辭職者一個月工資,并保留提起勞動仲裁和訴訟的權力。

  (二)因公司不適用而被辭退的員工,也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辦理好有關離職手續(xù),逾期不辦者,公司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并將其檔案移交失業(yè)保險機構。

  第七十條員工調離公司而轉移工作單位按有關規(guī)定程序辦理有關手續(xù)。

  第七十一條員工自動離職的,公司予以除名處理并解除勞動合同,自動離職的時間確定為不經批準連續(xù)15天無故不上班。自動離職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七十二條勞動合同期滿,員工要求與公司續(xù)簽勞動合同的,本人應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到行政事務部核準并辦理續(xù)簽勞動合同手續(xù),否則勞動合同到期即行終止并在五天內辦理好離職手續(xù)。

  第七十三條勞動合同到期,根據勞動用工計劃,公司決定不需續(xù)簽的,提前一個月告知員工并及時辦理有關離崗離職手續(xù),但公司可發(fā)放員工工資到合同期滿(管理、輔助人員按離崗前一個月本人的工資,計件員工按崗位工資2倍的標準發(fā)放)。

  第七十四條員工與公司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在離開公司前,必須交還公司一切財物,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第七十五條員工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適用《員工獎懲管理辦法》的,按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十六條員工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構成犯罪的,自國家審判機關定罪量刑宣判生效之日起,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五章附則

  第七十七條本制度解釋權經公司授權由行政事務部負責解釋。

  第七十八條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實施(原“規(guī)范”、“制度”與本制度有抵觸的,按本制度執(zhí)行)。

  第七十九條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變更情況、公司的發(fā)展經營情況及職工代表大會的提案情況每年對本制度修訂一次,未修訂之前,以原制度執(zhí)行。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12

  第一條

  為使本公司宿舍管理合理化、規(guī)范化及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分配宿舍,原則上由各部門主管擇優(yōu)推薦及個人申請保證,或在本公司表現優(yōu)秀之在職人員。

  第三條

  公司各區(qū)域柜店人員來我處短期受訓住宿時,須等同遵守該管理制度。

  第四條

  其他人員申請宿舍,應填具宿舍分配申請單,交由主管核準后送行政部登記并聽候分配。

  第五條

  住宿人員接到宿舍分配通知后辦理住宿證于限期內遷入居住,逾期以棄權論。

  第六條

  為使宿舍安全與衛(wèi)生,特規(guī)定以下各項制度以共同遵守:

  (一)保護建筑物,愛惜附屬設施、水電及安全設備和各種家具。

  (二)節(jié)約使用水、電及公司配備其它資源。

  (三)宿舍的清潔工作應由室內居住人員自行輪流打掃并經常保持房間的清潔與整齊。6s委員會將不定期檢查,不符合要求者將予以通知整改或處罰。

  (四)宿舍就寢時間以晚間不超過23:00時為原則,23:00時熄燈后,不得有妨害他人休息的.行為。如有學習、看書者可保持一盞私用臺燈。

  (五)宿舍內不得有酗酒、賭博或有傷風化等不正當行為。

  (六)宿舍內外一律禁止養(yǎng)家禽家畜及寵物,以確保環(huán)境清潔衛(wèi)生。

  (七)宿舍內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區(qū)燃放煙火和鞭炮。

  (八)宿舍內一律禁止炊事,并不得私自使用電爐、酒精爐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證安全。

  (九)宿舍內嚴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高功率電器及超負荷用電。

  (十)宿舍內不準劇烈活動、喧嘩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擾亂他人及附近安寧行為。

  (十一)宿舍樓開放時間為早上8:25關門;下午17:30開門;晚上22:45關門,雙休日白天正常開放,晚上照常關門。

  第七條行政部經常派員或保安檢查宿舍,住宿者須聽從有關安全公益等相關指導。

  第八條為有效執(zhí)行本制度,由住宿人員互相推選,設置各宿舍舍長負責自治、安全、衛(wèi)生、紀律等管理。

  第九條住宿人的私有財務及貴重物品,應各自保管、自行負責,如有遺失應及時報告舍長及行政主管,以做備查。

  第十條住宿人員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嚴禁將雜物、剩飯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往窗外潑水、亂倒雜物;不隨地大小便,不從樓上拋丟垃圾和倒水,養(yǎng)成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

  第十一條住宿人員下班后的休閑活動范圍,除娛樂室、籃球場外,不得任意至車間或辦公大樓游蕩。

  第十二條住宿人員如需外出者需在門衛(wèi)處登記并將本人住宿證放置在保安室,晚間最遲應于23:00時前返回宿舍(注意關閉門窗),否則應向保安室電話報備。如有三次或以上者將取消住宿資格。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一、為加強公司房地產開發(fā)項目工程全過程的管理,切實做好項目工程的“四控”(質量、進度、投資和安全控制)、“兩管”(合同和信息管理)、“一協調”(組織協調)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述的項目工程管理是指公司開發(fā)的房地產項目從工程設計、報建、施工、驗收直至保修期維修等全過程的管理。

  三、工程管理部為公司工程管理的主要責任部門。

  第二章設計、施工、監(jiān)理單位的確定

  根據公司制訂的項目開發(fā)計劃(或項目開發(fā)方案),工程管理部按公司相關制度或規(guī)定負責辦理有關項目工程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單位的比選、簽約過程的工作。

  一、設計單位的確定:

  1、根據政府規(guī)劃國土部門關于對開發(fā)項目規(guī)劃設計實行招投標的規(guī)定,結合公司《項目發(fā)包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由公司項目發(fā)包領導小組比選確定2-3家設計單位為意向設計單位(根據項目需要可以酌情增加設計單位)。工程管理部再依照公司有關設計意圖發(fā)出書面邀請函,邀請確定的意向設計單位參與開發(fā)項目規(guī)劃設計方案的設計;

  2、通過對開發(fā)項目規(guī)劃設計方案的比選,由董事長初審,股東最終確定開發(fā)項目的設計單位;

  3、根據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由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與最終確定的設計單位辦理《項目設計合同》事宜。

  二、施工單位的確定:

  1、參照政府建設主管部門關于對工程項目施工實行招投標的規(guī)定,結合公司《項目發(fā)包管理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和施工投標單位對項目方案優(yōu)化情況,同時根據項目公司有關管理權限界定之規(guī)定先由項目公司評標小組比選,項目土建總包單位由董事長初審,股東最終確定,分包施工單位由董事長最終確定即可。

  2、根據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由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與最終確定的施工單位辦理《項目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事宜。

  三、監(jiān)理單位的確定:

  1、根據政府建設主管部門關于對工程項目建設監(jiān)理實行招投標的規(guī)定,結合公司《項目發(fā)包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同時根據項目公司有關管理權限界定之規(guī)定由項目公司評標小組比選,再由董事長初審,股東最終確定項目工程監(jiān)理單位。

  2、根據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和經股東最終確定審定的項目工程監(jiān)理委托方式,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與最終確定的項目工程監(jiān)理單位辦理《項目工程建設監(jiān)理合同》事

  宜。

  四、在辦理與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等外協服務單位簽訂合同過程中,工程管理部須根據公司對項目工程開工時機的把握和相關單位交換意見的反饋情況,提前做好溝通與協調工作。

  第三章項目工程設計管理

  一、申領《項目規(guī)劃設計要點》:

  1、根據上述意向設計單位提交的開發(fā)項目規(guī)劃設計方案,由營銷服務部和工程管理部分別于五個工作日內對其初審后報董事長審核,股東最終確認,并于三個工作日內對此作出審批意見。

  2、工程管理部將其中經股東審批同意的規(guī)劃設計方案圖報送政府規(guī)劃國土部門審查。

  二、《項目設計委托書》的編制與審批:

  1、根據政府規(guī)劃國土部門批準的《項目規(guī)劃設計要點》和經股東批準的《開發(fā)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由營銷服務部編制)的內容,由工程管理部經理組織編寫《項目設計委托書》初稿后分別送營銷服務部和財務部分別初審。

  2、《項目設計委托書》的內容應包括設計范圍、設計內容和設計要求等。其中,設計要求須明確項目限額、功能設置、平面布局、戶型面積、戶型比例、立面風格及其它要求等。

  3、營銷服務部和財務部分別于兩個工作日內對《項目設計委托書》初稿提出初審意見,返工程管理部于兩個工作日內修訂后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核,股東最終確認。

  4、工程管理部根據股東作出的審批意見于三個工作日內予以修正后提交給設計單位。

  5、對于規(guī)模較大的開發(fā)項目,經項目公司總經理同意,工程管理部可邀請有關專業(yè)人士對《項目設計委托書》提出專業(yè)咨詢意見。

  三、設計審查:

  設計審查分為開發(fā)項目規(guī)劃設計審查、方案設計審查、初步設計審查和施工圖設計審查。設計審查由總經理、董事長審核,股東最終確認,工程管理部為主要審核部門,監(jiān)理單位、營銷服務部和財務部為參與審核部門。

  (一)規(guī)劃設計審查

  1、根據本章第一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工程管理部須分別于七個工作日內對意向設計單位提交的開發(fā)項目規(guī)劃設計方案進行審查。

  2、審查時,須重點審查建筑紅線(退用地紅線)、建筑覆蓋率、建筑指總面積和容積率等項標是否滿足開發(fā)項目規(guī)劃設計要點的要求,整體方案是否符合公司設計委托意圖。

  3、工程管理部根據批準的審查意見,通知設計單位進行項目方案設計。

  (二)方案設計審查

  1、設計單位提交開發(fā)項目方案設計圖后,由工程管理部、財務部、營銷服務部、監(jiān)理

  單位于五個工作日內分別進行審查。而后,工程管理部于兩個工作日內將審查意見匯總形成《方案設計審查意見書》(如審查過程中出現反復,每次審查后均應形成《方案設計審查意見書》)報總經理、董事長及股東審批。

  2、工程管理部將總經理、董事長及股東審批同意《方案設計審查意見書》的意見于三個工作日內提交給設計單位。

  3、工程管理部視審查意見情況,如與設計單位提交的設計方案圖歧義較大時,必須要求設計單位重出設計方案圖。

  4、經總經理、董事長及股東最終審批同意的方案設計圖,由工程管理部報送政府規(guī)劃國土部門、消防管理、民防管理等部門審查。

  5、方案設計圖待政府規(guī)劃國土、消防管理、民防管理等職能部門分別審查后,由工程管理部將經總經理、董事長及股東審批同意的《方案設計審查意見書》和規(guī)劃國土、消防管理、民防管理等部門的審查意見一并提交給設計單位,并通知其進行項目工程初步設計。

  (三)初步設計審查

  1、設計單位提交項目工程初步設計圖后,由工程管理部、營銷服務部、監(jiān)理單位和財務部分別于七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審查要求為:

  1)各項經濟技術指標是否符合政府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

  2)是否符合政府規(guī)劃國土部門《方案設計審查意見書》和消防管理部門《建筑方案消防設計審查意見書》及民防管理部門《建筑方案民防設計審查意見書》的要求;

  3)設計范圍是否與《項目設計委托書》一致,是否符合《方案設計審查意見書》要求,設計深度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

  4)主要功能設置方案、結構方案、設備安裝方案是否經過優(yōu)化選擇;

  5)是否滿足物業(yè)管理功能設置的要求;

  6)設計圖內容是否存在筆誤、錯誤、疑義等。

  2、工程管理部根據各參與審查部門提供的書面反饋意見,于三個工作日內匯總整理成《初步設計審查意見書》報總經理、董事長及股東審批。

  3、工程管理部將總經理、董事長及股東審批同意的《初步設計審查意見書》于三個工作日內提交給設計單位。

  4、經總經理、董事長及股東最終審批同意的初步設計圖,由工程管理部報送政府規(guī)劃國土部門、消防管理、民防管理部門(必要時)等部門分別審查。

  5、工程管理部將我司審批同意的《初步設計審查意見書》及規(guī)劃國土部門審查意見、消防管理部門審查意見、民防管理部門審查意見(如有)等職能部門的意見一并提交給設計單位,并通知其進行項目工程施工圖設計。

  (四)施工圖設計審查

  1、設計單位提交項目工程施工圖后,由工程管理部、監(jiān)理單位、財務部、營銷服務部

  于十個工作日內分別進行審查。審查要求為:

  1)設計范圍是否與《項目設計委托書》一致,設計深度是否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設計與施工規(guī)范、規(guī)程、規(guī)定的要求,是否滿足施工要求;

  2)是否符合《初步設計審查意見書》和規(guī)劃國土部門、消防管理部門、民防管理部門對初步設計圖審查意見的要求;

  3)其它方面:

  (1)結構設計是否安全、合理、經濟與可實施;

  (2)設備選型是否具有良好的性能價格比;

  (3)主要飾面材料是否滿足公司設定的建筑風格及標準;

  (4)設計圖內容是否存在筆誤、錯誤、疑義等。

  2、工程管理部于五個工作日內將審查意見匯總整理成《施工圖設計審查意見書》報總經理、董事長及股東審批。

  3、工程管理部按總經理、董事長及股東批復意見辦理,如批復意見要求重新出施工圖時,必須盡快要求設計單位根據《施工圖設計審查意見書》重出施工圖。

  4、在設計單位送交施工圖予我司審查的同時,工程管理部須將施工圖報送政府規(guī)劃國土部門、消防管理部門、民防管理、專業(yè)審圖機構等部門審查。

  (五)在設計審查過程中,工程管理部須根據公司對項目工程開工時機的把握和設計審查中與設計單位交換意見的反復情況,積極做好與設計單位的溝通協調工作。

  (六)在各個設計審查階段中,如果相關部門因審核圖紙量大、問題較多,從而可能超出上述規(guī)定的審核時間時,相關部門須提前知會總經理和其它相關圖紙審查部門,以便工程管理部在不影響整個開發(fā)項目總體計劃的前提下,對圖紙審核工作的時間安排作出相應的調整。

  第四章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

  一、項目工程施工圖經總經理、董事長及股東最終審批通過后,工程管理部應要求設計單位提交一式八份施工圖紙給公司。工程行政文員將其中兩份存檔(工程管理部、財務部、營銷服務部均可借閱),同時下發(fā)施工單位五份、監(jiān)理單位一份。

  二、項目工程開工前,工程管理部應主動要求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協助其到政府建設工程主管部門辦理工程施工報建手續(xù),申領《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三、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由總監(jiān)理工程師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會議記錄(標準文本由施工單位提供)。會議記錄完后,須由施工單位將記錄稿提交給工程管理部和設計、監(jiān)理、施工等單位代表共同簽字認可,并復印四份分別送上述與會單位加蓋公章后下發(fā)給工程有關各方。

  四、工程管理部經理和總監(jiān)理工程師須督促設計單位根據圖紙會審記錄的答復情況出具相應的設計變更通知單。

  五、工程管理部經理和總監(jiān)理工程師須督促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和監(jiān)理人員分別將圖紙會審記錄中除須出具設計變更通知單外的圖紙修改內容及時反映到施工圖上,以便指導施工和繪制竣工圖紙。

  第五章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技術方案審查

  一、施工組織設計審查

  1、監(jiān)理單位須要求施工單位于項目工程開工前提交施工組織設計(一式叁份)。施工組織設計分為項目工程施工組織總設計、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單位將項目工程施工組織總設計提交監(jiān)理單位后,由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或總監(jiān)代表)于三個工作日內組織各專業(yè)工程師共同審查,并于審查后三個工作日內將審查意見匯總整理后報工程管理部審批,而后由工程管理部經理報工程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2)施工單位將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提交后,由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或總監(jiān)代表)三個工作日內組織各專業(yè)工程師共同審查,并于審查后三個工作日內將審查意見匯總整理后報工程管理部審批,而后由工程管理部經理報工程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2、施工組織設計審查的內容包括: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施工組織與施工流程、施工技術措施、施工機械和設備、項目組織架構、施工進度計劃及保證措施、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保證措施等。

  3、經工程管理部工程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同意的施工組織總設計、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由工程行政文員將其返回施工單位及監(jiān)理單位,要求其在兩個工作日內按我司審查意見予以修訂并簽章確認后,再返回工程管理部,由工程行政文員將施工組織總設計報工程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定(蓋公司章)、將單位工程及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報工程副總經理審定(蓋工程部章)。

  4、經審定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指施工組織總設計及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工程管理部留存一份,返回施工單位一份。同時,工程行政文員須將其復印二份,分送監(jiān)理單位、財務部各一份。

  5、經審定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作為工程施工的指導性文件和工程結算的依據之一;如在施工中與實際采用的施工組織方案有較大出入或對結算價格有較大影響時,工程管理部經理須書面報工程副總經理同意,同時報總經理批示后轉財務部備查。

  6、如在施工過程中實際采用的施工組織方案與經審定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有較大出入并引起工程變更時,相關部門除按上款執(zhí)行外,還應按公司《工程變更及工程簽證管理制度》執(zhí)行。

  二、施工技術方案審查

  1、施工條件復雜或施工技術難度大或施工單位沒有施工經驗的工程項目,監(jiān)理單位應

  要求施工單位提交施工技術方案(一式兩份),由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或總監(jiān)代表)及時組織本單位各專業(yè)工程師從施工工藝和施工方法的可行性、施工平面布置和施工工序安排的合理性、施工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等三方面,對其審查意見匯總整理后報工程管理部審批,而后由工程管理部經理報工程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2、對工程項目關鍵部位或難以判斷實施效果的施工技術方案,在公司組織審查的基礎上,工程管理部在經申請并獲工程副總經理同意后可邀請有關專家對其進行技術論證。

  3、工程管理部經審批同意的施工技術方案,工程管理部留存一份,返回施工單位一份。同時,工程行政文員須將其復印二份,分送監(jiān)理單位、財務部各一份。

  4、經審批同意的施工技術方案作為工程施工的指導性文件和工程結算的依據之一,如在施工過程中實際采用的施工技術方案或技術措施與經審批同意的施工技術方案有較大出入或對結算價格有較大影響時,工程管理部經理須書面報工程副總經理同意,同時報總經理批示后轉財務部備查。

  5、如在施工過程中實際采用的施工技術方案或技術措施與經審批同意的施工技術方案有較大出入并引起工程變更時,相關部門除按上款執(zhí)行外,還應按公司《工程變更及工程簽證管理制度》執(zhí)行。

  第六章項目工程管理

  一、涉及工程開工、暫停、復工、工期順延和設計變更、工程變更簽證、工程款支付、竣工結算等重要事項,結合相關權限,工程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以及總經室、股東等行使審核、批準和決斷權限,并在將要報批的相關制度和表格以及本合同中均有體現;項目監(jiān)理機構則行使初審和執(zhí)行職能。

  二、工程管理部成員須團結并配合好監(jiān)理單位項目監(jiān)理小組成員積極開展工作,同時按監(jiān)理合同的約定認真履行各自工作職責。

  三、按監(jiān)理合同的約定,征得工程管理部同意和批準,監(jiān)理單位有權發(fā)布開工令、停工令和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工程管理部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工程管理部作出書面報告。

  1、項目工程《開工令》發(fā)出的`前提條件:

  1)按項目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施工條件(包括臨建設施搭設、場地三通一平等)已經得到滿足;

  2)根據有關法規(guī),應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辦的各項開工許可證明已經齊備;

  3)施工單位提交的開工申請報告已經監(jiān)理單位和工程管理部審核并報總經理批準。

  2、總監(jiān)理工程師在以下事項獲得工程管理部批準后,可簽發(fā)《工程暫停令》:

  1)建設單位要求暫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暫停施工;

  2)為了保證工程質量而需要進行停工處理;

  3)施工出現了安全隱患,總監(jiān)理工程師認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隱患;

  4)發(fā)生了必須暫時停止施工的緊急事件;

  5)承包人未經許可擅自施工,或拒絕項目監(jiān)理機構管理。

  3、總監(jiān)理工程師在以下事項獲得工程管理部批準后,并根據不同情況簽發(fā)《復工令》。

  1)由于建設單位原因,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導致工程暫停時,項目監(jiān)理機構應如實記錄所發(fā)生的實際情況。總監(jiān)理工程師應在施工暫停原因消失,具備復工條件時,在征得建設單位同意后及時簽署工程復工報審表,指令承包人繼續(xù)施工。

  2)由于承包人原因導致工程暫停,在具備恢復施工條件時,項目監(jiān)理機構應審查承包人報送的復工申請及有關材料,在征得建設單位同意后由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署工程復工報審表,指令承包人繼續(xù)施工。

  3)總監(jiān)理工程師在簽發(fā)工程暫停令到簽發(fā)工程復工報審表之間的時間內,宜會同有關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約定,處理因工程暫停引起的與工期、費用等有關的問題。總監(jiān)理工程師在簽發(fā)工程暫停令到簽發(fā)工程復工報審表之間的時間內,宜會同有關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約定,處理因工程暫停引起的與工期、費用等有關的問題。

  4、上述條件得到滿足后,工程管理部經理須與監(jiān)理單位派駐現場的項目總監(jiān)及時協商開工事宜。

  5、經請示公司工程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同意并確定開工日期后,由工程管理部經理知會監(jiān)理單位項目總監(jiān),并要求其按項目工程監(jiān)理標準表格向施工單位發(fā)出項目工程《開工令》、《工程暫停令》和《復工令》。

  4、項目工程《開工令》、《工程暫停令》和《復工令》一式三份,工程管理部、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各留存一份。

  5、項目工程《開工令》、《工程暫停令》和《復工令》須作為項目工程正式開工和計算工期的依據,以便備查。

  四、施工過程中,項目監(jiān)理成員及工程管理部相關專業(yè)工程師須認真執(zhí)行各地市建設相關條例和項目工程施工、監(jiān)理合同,重點抓好項目工程的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和投資控制。

  (一)工程質量控制

  1、審查施工單位施工組織設計中《工程質量保證體系》的內容,并在工程施工中對照檢查、督促落實。

  2、鋼材、水泥、砌塊等主要建筑材料以及各種管材、設備進入施工場地時,必須查驗其出廠合格證、化驗單或準用證等質量證明文件。

  3、所有按有關規(guī)定要求必須送檢的材料,在其使用前需由已辦理《見證卡》的專業(yè)工程師或監(jiān)理工程師與施工單位材料送檢員按規(guī)定共同到現場隨機取樣和見證送檢,經最終檢驗合格后方允許使用。否則,項目監(jiān)理成員須填制《不合格工程材料清退通知書》(按監(jiān)

  理公司提供的標準文本執(zhí)行,以下簡稱《材料清退通知書》)勒令施工單位兩天內將不合格材料清出現場。清場后,工程管理部經理、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及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或現場負責人須共同在《材料清退通知書》上簽字確認。《材料清退通知書》一式三份,項目監(jiān)理成員兩方各留存一份,送達施工單位一份。

  4、施工過程中,項目監(jiān)理成員及工程管理部相關專業(yè)工程師應對各分部分項工程經常巡視檢查或測量,發(fā)現問題時應及時向施工單位簽發(fā)《監(jiān)理通知書》或《工程限期整改通知書》(按監(jiān)理公司提供的標準文本執(zhí)行),要求其限時改正;發(fā)現重大問題時,工程管理部經理須立即報告工程副總經理及總經理。《監(jiān)理通知書》或《工程限期整改通知書》一式三份,項目監(jiān)理成員兩方各留存一份,送達施工單位一份。

  5、凡屬隱蔽工程,須要求施工單位提前12小時通知項目監(jiān)理成員及工程管理部相關專業(yè)工程師(重要工序應通知質監(jiān)站質檢人員、設計單位代表和工程副總經理參加)組織隱蔽驗收。

  1)項目監(jiān)理成員及工程管理部專業(yè)工程師在收到施工單位驗收通知后,無正當理由又未按時驗收的情況下施工單位自行實施的工程隱蔽,其造成的后果由項目監(jiān)理相關人員承擔責任;

  2)經驗收不合格的隱蔽工程,項目監(jiān)理成員及工程管理部相關專業(yè)工程師須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完成后再組織驗收,直至合格。否則,不允許其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6、工程管理部相關專業(yè)工程師或監(jiān)理工程師,如對已經使用的工程材料或已經隱蔽的工程質量有異疑,可要求施工單位現場取樣或將隱蔽的工程剝離裸露,以檢測或觀察、評定其質量情況。如確實存在質量問題,項目監(jiān)理成員應按簽發(fā)《監(jiān)理通知書》或《工程限期整改通知書》的辦法辦理(管理方式同上述),并要求施工單位更換合格工程材料或返工,工程管理部經理同時須將有關情況報告工程副總經理。

  7、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

  1)如施工中發(fā)生工程質量事故,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應將事故狀況及時向工程管理部經理匯報。后者視事故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口頭或書面向總經理匯報并決定是否指令監(jiān)理單位向施工單位發(fā)出暫停施工令。

  2)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應及時組織相關專業(yè)工程師分析研究,寫出調查報告(必要時可組織人員進入事故現場進一步調查取證),并會同工程管理部相關專業(yè)工程師、設計部門提出處理方案后向工程管理部經理匯報,再由工程管理部經理報工程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定后,返回施工單位執(zhí)行。

  3)項目監(jiān)理成員負責監(jiān)督施工單位嚴格按照我司批復意見處理工程質量事故。

  4)事故處理完畢,監(jiān)理工程師應及時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并經工程管理部經理和工程副總經理批準后,方允許施工單位進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同時,工程管理部應組織編寫《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報告》報總經理備案。

  (二)工程進度控制

  1、審查施工單位施工組織設計中《工程進度保證措施》的內容,并在工程施工中對照檢查、督促落實。

  2、每周工程例會上,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要求施工單位提交上周施工任務完成情況和下周施工計劃。對計劃未完成部分,應分析原因,制定補救措施并跟蹤落實。

  3、每月末,由監(jiān)理單位召集施工單位、工程管理部有關人員對工程月進度計劃執(zhí)行情況進行小結,形成會議紀要。會后,由項目監(jiān)理成員督促施工單位貫徹執(zhí)行。

  4、非施工單位原因導致的工程進度滯后,經施工單位提出并獲監(jiān)理單位和我司確認后,工程管理部經理應會同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對原施工計劃作相應調整,并報工程副總經理審核批準(影響總工期延長的調整須報總經理批準,并依據《工程變更及工程簽證管理制度》之相關內容執(zhí)行)后,再由項目監(jiān)理成員及工程管理部相關專業(yè)工程師督促施工單位按調整后的施工進度計劃執(zhí)行。

  5、當實際進度滯后于計劃進度五天及五天以上時總監(jiān)理工程師應及時報工程管理部,共同商定采取進一步措施。

  (三)工程投資控制

  由公司相關部門嚴格按照公司《項目發(fā)包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變更及工程簽證管理制度》和《工程預結算管理制度》執(zhí)行。控制項目總投資額度,做到不超額,不透支(減少或消除實施中的工程變更;認真審批工程簽證;防范工程索賠;嚴格按合同約定和實際進度支付工程款等);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監(jiān)理單位對設計變更、工程變更簽證、工期順延、工程進度款支付、預結算工程量、材料設備選型進行初審并簽暑意見。工程管理部保留對上述工作的最終批準權。

  第七章項目工程會議管理

  一、項目工程會議包括項目工程開工預備會議、項目工程例會以及其它各種專題會議。

  1、項目工程《開工令》發(fā)出之前,由工程管理部組織施工、項目監(jiān)理人員和相關部門人員召開項目工程開工預備會議。會議重點明確工程參與各方溝通、協調方式,明確我司工程相關管理制度、規(guī)定和要求,宣布公司對有關人員的授權等。

  2、項目工程開工后,每周由監(jiān)理單位項目總監(jiān)組織施工單位(含總包及分包單位)、工程管理部有關人員(必要時可邀請公司相關部門人員和設計單位代表參加)于工地現場召開一次項目工程例會。會議主要協調各方關系,解決現場施工中出現的各種疑難問題。

  3、工程施工過程中,由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組織工程有關各方召開項目工程專題會議,主要聽取工程進展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出現的重大問題等。

  二、項目工程會議紀要由監(jiān)理單位負責整理記錄,由監(jiān)理單位文員交工程行政文員備案,于會后兩天內報工程管理部經理、工程副總經理審定后,返回監(jiān)理單位文員簽收。

  第八章項目工程竣工驗收

  一、項目工程竣工驗收分為工程竣工初驗和工程竣工核驗。

  (一)工程竣工初驗

  1、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須督促施工單位在完成設計圖紙和施工合同約定的全部工程項目并自檢合格后,提前五天向監(jiān)理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初驗申請報告》(報告應包括已完工程情況、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情況、建筑設備安裝調試情況、工程質量評定情況等主要內容)。

  2、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須在施工單位《工程竣工初驗申請報告》后兩個工作日內,根據該報告審簽《工程初驗方案》并報工程管理部經理、工程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3、按照工程副總經理及總經理于兩個工作日內批準同意的《工程初驗方案》,由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組織本單位專業(yè)工程師和工程管理部并會同質監(jiān)、設計、施工、物業(yè)管理等單位及公司相關部門的人員對申請初驗的工程項目予以檢查初驗,同時審驗施工單位提交的各類工程竣工資料。

  4、監(jiān)理單位會同工程管理部組織召開工程竣工初步驗收會議,匯總并整理初驗中發(fā)現的各類問題,形成《工程竣工初步驗收整改意見》后,由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下發(fā)給參與工程初驗的有關各方,同時項目監(jiān)理成員督促相關施工單位按限期進行整改。

  5、施工單位按《工程竣工初步驗收整改意見》的內容整改完成后,由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及時向工程管理部經理、工程副總經理報告。同時,由工程副總經理提請規(guī)劃、消防、環(huán)保、質監(jiān)、城建檔案、燃氣、民防等有關部門對項目工程進行專項驗收。

  6、項目工程專項驗收中發(fā)現的問題,須由項目監(jiān)理成員按專項驗收部門提出的意見下發(fā)《專項工程驗收整改意見》并督促相關施工單位進行整改。整改完成通過后取得的合格證明文件或準許使用文件,由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督促各專項施工單位提交給監(jiān)理單位,并報工程管理部。

  (二)工程竣工核驗

  1、工程管理部經理須督促施工單位在工程竣工初驗及專項驗收問題整改完畢后十天內,向我司提交《工程竣工核驗申請報告》(須經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簽字并加蓋項目部章)。

  2、工程管理部經理須在施工單位提交《工程竣工核驗申請報告》后三個工作日內,根據該報告組織項目監(jiān)理成員編制《工程竣工核驗方案》并報工程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3、按照工程副總經理及總經理批準同意的《工程竣工核驗方案》,由工程管理部經理及時組織工程管理部并會同質監(jiān)、設計、監(jiān)理、施工、物業(yè)管理等單位及公司相關部門的人員對申請竣工核驗的工程項目按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同時核查施工單位提交的各類工程竣工資料的完整性與合法性。

  4、工程管理部經理組織召開工程竣工核驗會議,形成《工程竣工核驗整改意見》后,責成監(jiān)理單位下發(fā)給相關施工方。

  5、工程管理部相關專業(yè)工程師及項目監(jiān)理成員督促并跟蹤相關施工單位按《工程竣

  工核驗整改意見》限期整改。

  二、施工單位按《工程竣工核驗整改意見》的內容整改完成后,工程管理部經理應及時向工程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報告,由工程管理部經理及時組織項目監(jiān)理成員對整改結果予以終驗。終驗合格后,工程管理部須督促監(jiān)理單位項目總監(jiān)按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會同工程管理部經理組織項目監(jiān)理成員和施工單位對驗收工程項目作質量等級評定,并填報相關質量評定表格。

  三、項目工程終驗合格后,工程管理部須編制項目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按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標準文本執(zhí)行),經我司、設計、施工和監(jiān)理等單位分別簽署驗收意見并加蓋各單位公章后,連同其它驗收資料按有關規(guī)定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申請備案。

  第九章竣工物業(yè)移交管理

  一、竣工物業(yè)由工程管理部經理組織工程管理部有關人員,按移交物業(yè)的不同專業(yè)或類別,分步向物業(yè)管理公司移交。

  1、分部分項工程移交,采取逐項檢查或測試的方式;

  2、設備移交,采取試運行的方式。

  二、竣工物業(yè)移交時,工程管理部須按我司與物業(yè)公司訂立的《房地產開發(fā)及物業(yè)管理過程中地產公司與物業(yè)公司的責任界定》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章竣工資料移交管理

  一、工程施工過程中,工程行政文員須按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文檔管理要求妥善保管由我司下發(fā)或由施工總包、分包單位提交的各類工程資料。

  二、工程竣工驗收后,根據政府建設檔案部門有關工程竣工驗收資料的存檔規(guī)定,工程行政文員須將相關工程資料提供給施工總包單位編制工程竣工驗收資料,并附上列明所提供工程資料的清單。

  三、工程管理部督促施工總包單位按規(guī)定時間向我司提交的工程竣工驗收資料須一式四套,并每套附有列明工程竣工驗收資料的清單。其中,一套送政府建設檔案部門,一套送政府規(guī)劃國土產權部門,一套存公司檔案室,一套移交給物業(yè)管理公司。

  四、工程管理部移交給公司檔案室和物業(yè)管理公司的工程竣工驗收資料,除施工總包單位和各專項分包單位以及監(jiān)理單位提交的以外,還應包括由工程行政文員保存的政府建設檔案部門存檔規(guī)定以外的其它工程竣工驗收資料(特別是各專項驗收取得的合格證明文件或準許使用文件的原件)。移交時,工程管理部須按項目一次性地完整移交并附上列明工程竣工驗收資料的清單。其中,公司檔案室留存原件,物業(yè)管理公司留存復印件。

  五、工程竣工資料須包括工程竣工圖紙、工程竣工圖光盤、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書及其它各專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書(或許可證、使用證)等。

  六、本章所述的工程資料或工程竣工資料在移交或接收時,經辦部門的經辦人員和負責人必須在移交資料的清單上簽名確認。

  第十一章保修期內工程質量缺陷的處理

  一、工程竣工驗收完畢,工程管理部須負責辦理我司與物業(yè)管理公司共同確定的《工程保修期保修承諾書》(一式三份)送交各施工單位,要求其法定代表人或原工程施工合同簽署人簽名、單位蓋章確認后返回三份,工程管理部留存一份,送監(jiān)理單位和物業(yè)管理公司各一份。

  二、在工程保修期內發(fā)生業(yè)主或客戶對工程質量缺陷的投訴時,工程管理部和監(jiān)理單位負責督導物業(yè)管理公司按施工單位確認的《工程保修期保修承諾書》中承諾的事項直接聯系相關施工單位前來維修。

  三、如原施工單位未能按《工程保修期保修承諾書》執(zhí)行,由物業(yè)管理公司另請專業(yè)維修隊伍進行維修的,其發(fā)生的維修費用由物業(yè)管理公司向我司書面申請,經監(jiān)理單位和工程管理部確認并報總經理批準后,由財務部從原施工單位工程質保金中扣除直接支付給專業(yè)維修隊伍。

  四、在工程保修期內,工程管理部須定期書面向物業(yè)管理公司咨詢業(yè)主或客戶對工程質量的投訴及維修情況。其中,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后的前半年每月咨詢一次,半年后每季度咨詢一次。

  五、在工程保修期滿前一個月,工程管理部和監(jiān)理單位須發(fā)函給物業(yè)管理公司,要求其將工程保修期內的物業(yè)維修情況、質量現狀及物業(yè)管理公司意見以書面形式反饋給我司,以便了解情況、總結經驗和結算工程尾款或工程質保金。

  第十二章附則

  一、本制度未曾提及的公司有關維修、改造、翻新等項目的工程管理也參照本制度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本制度經董事長及股東批準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三、本制度的修改、解釋權屬總經理室。

  校對人:審核人:批準人:批準日期:二OO

  年月日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14

  一、 辦公行為規(guī)范

  1. 著裝要求:干練、得體、大方、整潔。

  2. 自覺保持個人辦公位置的整潔,不得在公共區(qū)域亂丟雜物。

  3. 養(yǎng)成勤儉節(jié)約的良好習慣。自備茶杯,盡量不使用一次性紙杯;下班時,及時關閉不使用的電腦和其他辦公電器,切斷電源;最后離開公司的`員工,應檢查電腦、電燈、空調和排風扇等是否關閉,鎖好大門后方可離開。

  4. 員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貪污或收受回傭,不得在外兼職或抄單。

  5. 員工不得對外泄漏公司內部情況、經營機密,未經許可不得向外單位人員提供本公司業(yè)務資料及電腦軟件。

  6. 員工薪酬保密,員工個人不得向他人通報收入情況,公司只接受員工自身薪酬之查詢。

  二、 考勤管理規(guī)定

  1. 公司現行的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全天,星期六上午半天,星期日休息。

  2. 公司工作日的上班時間為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3. 員工每日到公司上班必須親自簽到,員工須自覺遵守簽到考勤規(guī)定。

  4. 外出:員工因公外出,須直接向主管領導報告,填寫外出申請單,經領導簽字后交與考勤負責人。員工上班后中途因私有急事外出,須向部門主管報告去向,經批準,交代完畢手頭工作方可外出,否則做曠工處理。

  5. 病假:員工請病假須提前或當日上班即向部門經理請假,填寫請假申請單并請部門經理簽字后交與考勤管理人員,同時通知公司總經理辦公室。

  6. 事假:員工請事假需提前一天填寫請假申請單,經部門主管簽字同意,交代清楚手頭工作,方可請假。三天以上十五天以內需經總經理書面批準。十五天以上事假,公司不予批準,將被視為該員工自動辭職。未取得上述批準而缺勤者,將被視為曠工。

  7. 連續(xù)曠工三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七天者作辭退處理。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15

  為加強工藝安全管理,防范工藝安全事故,結合龍宇煤化工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一)本制度適用于龍宇煤化工工藝安全管理。

  (二)本制度適用于龍宇煤化工各部、廠。

  二、依據文件

  (一)安監(jiān)總管三〔20xx〕93號文附件《危險化學品從業(yè)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標準》。

  (二)《化工企業(yè)工藝安全管理實施導則》(AQ/T 3034-20xx)

  三、職責和權限

  (一)我們的生產技術部負責管理工藝安全信息手冊和操作規(guī)程,確保所有操作符合安全標準。同時,部門還負責組織開停車和生產運行管理。我們會努力工作,保障生產安全和順暢運轉。

  (二)安環(huán)部負責組織做好危險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

  (三)為保障生產安全,各生產單位需制定安全信息手冊,對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和操作可行性進行分析。同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做好裝置的`開停車、生產運行管理以及緊急情況處理。

  四、管理內容

  (一)工藝安全信息

  1、各生產單位編寫工藝安全信息手冊、操作規(guī)程,繪制PID圖,編制相關設備信息資料,使工藝安全信息手冊、操作規(guī)程、PID圖和相關設備信息資料包含以下工藝安全信息。

  工藝安全信息包括:

  (1)化學品危險性信息:1)物理特性;2)化學特性,包括反應活性、腐蝕性、熱和化學穩(wěn)定性等;3)毒性;4)職業(yè)接觸限值。

  (2)工藝信息:1)流程圖;2)化學反應過程;3)最大儲存量;4)工藝參數(如:壓力、溫度、流量)安全上下限值。

  (3)設備信息:1)設備材料;2)設備和管道圖紙;3)電氣類別;4)調節(jié)閥系統;5)安全設施(如報警器、聯鎖等)。

  2、各生產單位應對操作人員進行工藝安全信息培訓,使其掌握本崗位的工藝安全信息。

  (二)各單位對所屬裝置進行危險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并每年應用危險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開展工藝(過程)安全分析。

  (三)各生產單位應當加強對開停車管理的控制,嚴格遵守《龍宇煤化工安全確認管理制度》和《龍宇煤化工開停車方案管理制度》。

  (四)所有部門必須嚴格遵循操作規(guī)程,嚴格執(zhí)行工藝指標管理制度,確保生產裝置安全穩(wěn)定運行,并及時應對緊急情況。

  五、檢查和考核

  本制度考核納入龍宇煤化工“雙基”考核,沒按照要求執(zhí)行本制度相關條款,視情況扣責任單位1-2分。

  六、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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