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精)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加強公司安全文明生產,保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提高廣大員工遵守各項安全制度的自覺性和安全生產的積極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部門、員工及外協、施工單位。
第二章管理內容
第3條獎勵內容
1、對避免重大傷亡及設備事故發生的單位和個人,獎勵10000元。
2、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者獎勵100元。
3、發生事故后,在搶險救災、保護公司財產及員工生命安全有功者,獎勵500~20xx元。
4、對敢于管理、擅于管理、能夠長期保持本單位安全生產無事故的生產部門按季度人均獎勵300元,生產管理部門、輔助生產單位按季度人均獎勵200元,行政后勤部門按季度人均獎勵100元。
5、其它需要單獨表彰獎勵者,由所在單位向安全生產部提出書面報告,報請公司領導批準。
第4條考核范圍
1、安全基礎管理考核范圍:
(1)不按期召開安全會議或會議無記錄,考核負責人100元。
(2)不按期組織安全檢查或檢查無記錄,考核責任人100元。
(3)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安全網絡不健全,考核責任人200元
(4)無故缺席安全會議者考核100元、遲到者考核50元。
(5)班組長班前(班后)會上不講安全內容的,考核100元;記錄本
上不體現安全內容的考核50元。
(6)對安全生產部門催報的資料、信息不能按時上報的,考核100元。
(7)各部門對公司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含臨時性工作)不落實、未完成者考核100元。
(8)各類安全臺帳未建立、健全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9)各單位領導未及時傳達、貫徹有關安全生產會議精神和有關通知的,考核100元。
2、安全教育管理考核范圍
(1)未按規定對新工人及轉崗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的,考核200元。
(2)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的,考核100元;未參加專業培訓和考試的,考核200元。
(3)三級安全臺帳沒有或不健全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4)不了解本崗位《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技術操作規程》的,考核100元
3、事故考核:
(1)工傷事故按《工傷事故管理規定》考核標準執行。
(2)對事故瞞報、誤報者,按相關事故管理規定的內容雙倍考核。
4、電器及電氣焊安全管理考核范圍:
(1)電器設備無接地、接零保護的,考核100元。
(2)移動電器未使用漏電保護器的,考核100元。
(3)使用行燈不符合安全電壓的,考核100元。
(4)機電檢修不執行相關行停、送電操作制度的,考核200元。
(5)臨時電源線不規范、無管理的,考核100元。
(6)電器開關損壞或有裸露線頭的,考核100元。
(7)電氣線路老化嚴重,不予以及時更換的,考核100元。
(8)電焊機不斷電,安、拆二次線的,考核100元。
(9)電焊機機殼不采用接地、接零保護的,一、二次線不符合規定的考核100元。
(10)踩在油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的,考核200元。
(11)電氣焊作業不按標準穿戴勞動保護用品的,考核100元。
(12)氧氣、乙炔氣使用及運輸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考核100元。
5、天車安全管理考核范圍
(1)天車安全裝置構件失靈、失效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2)天車司機室電源線頭裸露或刀閘無蓋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3)天車作業違反“十不吊”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4)天車安全警示及保護裝置不齊全者,考核責任人200元。
(5)天車車體上有雜物者,考核責任人100元。
(6)天車司機下車后不拉閘斷電者,考核100元。
(7)天車司機吊重物時離開天車者,考核100元。
(8)操作有手柄的設備不用手去操作的,考核100元。
(9)非天車司機操作天車的,考核200元;該車天車工考核200元。
(10)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索、吊具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11)天車動車前不鳴鈴示警的,考核100元。
(12)天車的主要構件磨損超標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3)天車轉動部位無安全防護罩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4)天車登機無聯鎖保護或失靈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5)天車吊重物在人頭、重要設備或機動車上方通過的,考核100元。
(16)天車工作時調整制動器的,考核100元。
(17)磁盤、坯鉗使用完畢后未降至地面的,考核100元。
(18)天車鋼絲繩未按期涂抹潤滑油的,考核200元。
6、煤氣系統或禁火區域安全管理考核范圍
(1)煤氣區域或禁火區域無警示標志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2)沒有煤氣監測設施、防護設施而在煤氣區域進行作業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3)吹掃煤氣管道未使用軟連接及吹掃后未徹底斷開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4)各種可燃介質管道用作接地線使用或搭掛臨時線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5)煤氣設施動火無動火證或有動火證未落實監火措施的,考核相關責任人500元。
(6)禁火區域吸煙或隨意動火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7)煤氣監測儀器不能正常使用或失靈不及時修復又無安全措施的,考核相關責任人300元。
(8)帶煤氣作業不戴防毒面具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9)煤氣管線泄漏未及時發現的,考核相關責任人200元,造成事故的按《工傷事故管理規定》考核。
7、生產現場安全文明管理考核范圍
(1)進入生產作業現場未按照標準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的,考核50元。
(2)在煤氣、氧氣區域堆放油脂或易燃品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3)物件、工具擺放不符合規范的,考核責任人50元。
(4)現場各種安全裝置及設施缺損的、安全標志損壞或不按標準設置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5)故意損壞或隨意移動安全裝置(過橋、蓋板、欄桿、護罩及井蓋)、防爆裝置和警示標志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6)值班室、休息室衛生不合格的,考核責任人50元。
(7)生產現場管理混亂,垃圾、雜物、廢棄物品較多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8)堵塞消防通道或隨意、挪用損壞消防設施,考核責任人100元。
(9)非崗位人員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區域逗留的,考核100元。
(10)作業現場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考核100元。
(11)地面人員聽到天車示警后不避不讓的',考核100元。
(12)吊運非常規物品不使用專用吊具或違規使用各種吊具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3)火災危險區域未設置滅火器材的;消防用品使用完畢后未及時進行更換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4)設備未停機進行檢修或清掃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5)攜帶與生產無關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進入生產現場的,考核100元。
(16)過正在運轉的皮帶、輥道或其他運行設備、設施不走安全通道的,考核100元。
(17)檢修時未掛檢修牌或隨意開動掛檢修牌的設備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18)檢修設備未執行安全管理相關制度、事先未制定相關安全措施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9)運轉設備安全防護裝置不全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20)交接班時不對所用設備、工具進行安全確認者,考核100元。
(21)坐、靠、爬在安全護欄上的,考核50-100元。
(22)特種車輛違章載人,搭乘運行中皮帶、料車和翻斗車的,考核100元。
(23)用汽油、易揮發溶劑擦洗設備、衣物、工具及地面的,考核100元。
(24)在生產作業區域內打鬧、戲耍、閑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考核100元。
(25)使用各種帶故障設備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考核100元。
(26)啟動皮帶運輸機、輥道、電機不發啟動信號的,考核100元。
(27)未經批準,車輛進入易燃、易爆區域的,考核100元。
(28)有鋼水、鐵水落地可能的地段有積水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29)用氧氣吹掃人身、設備、地面的,用氧氣為各種車輛輪胎充氣的,考核200元。
(30)生產作業區域內亂燒、亂扔各種垃圾的,考核100元。
8、高空作業考核范圍
(1)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的,考核100元。
(2)高空作業踏板或護欄安裝不牢靠,考核責任人100元。
(3)高空作業拋物、扔工具或其他物品的,考核100元。
(4)高空作業有墜物可能,無高空作業防護網、地面無人監護或設置警戒帶者,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5)高空或危險區域作業,不執行監護制度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9、隱患整改考核范圍:
(1)隱患整改項目未按期完成且無正當理由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2)各部門必須對本系統進行定期的隱患自查活動,及時排除隱患,如不按期進行,考核責任人100元。
(3)對事故隱患隱瞞不報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第5條考核程序:
1、責任單位、人員,接到考核通知單后如有異議,可向安全生產部提出書面申訴。如無申訴視為認同考核。
2、公司內部考核由公司財務部在工資中扣除,外協施工單位在工程結算款中扣除。
3、公司財務部將對罰款單獨進行立賬,所收繳的罰款作為公司安全保障基金。
第三章附則
第6條外來施工單位及各廠家現場服務人員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7條嚴禁各級檢查人員收取現金罰款。
第8條安全生產部有權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隨時對本制度進行修改和補充。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一、總經理崗位職責
1、下達公司的經營、生產計劃和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對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的完成負第一責任。
2、組織制定項目總體規劃和施工設計,全面負責項目部生產、經營、質量、安全、文明、財務等一系列管理工作。
3、及時向建設單位催要工程進度款,加快資金周轉,做好項目的成本核算,盤活資金使用,審核各項費用支出。
4、定期組織工程質量、重要環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的監測活動,對查出的隱患,采取糾正與預防,防止質量、安全、環境污染等重大事故的出現。
5、組織檢查、落實公司各類人員崗位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包括施工計劃、生產、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勞動力、機械等各項規章制度的檢查工作。
6、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協調項目部負責人,合理調配人員、材料、施工機械設備,確保工程順利施工。
7、做好公司的施工成本管理工作,主持公司經濟活動分析會議,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分析、研究,提出改進措施,努力降低施工成本。
8、加強對項目部材料計劃、采購、供應、物資消耗、倉庫管理、周轉材料、施工工具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和監督。
9、掌握市場信息,不失時機地增加經營項目,擴大業務范圍,增強企業的應變和競爭能力。
10、負責貫徹執行《公司員工獎懲條例》和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嚴肅勞動紀律,確保生產、工作秩序正常進行。
11、關心員工生活,積極改進員工的勞動條件,創造良好工作環境。
二、副總經理崗位職責
1、負責公司所有施工工程質量和技術工作的總體控制。對公司施工、技術、質量管理工作負領導責任;對服務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負分管領導責任。
2、參與領導本單位的經營、生產活動,對公司重大經營決策提出建設性意見,并協助實施。
3、負責公司施工組織設計、項目質量計劃、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批工作,大力提倡采用新技術、新材料的應用并督促實施。
4、負責小型設備施工安拆方案技術內容的修改和方案審批。
5、領導投標工作,負責各個項目投標方案的編報、對工程技術文件的審核工作。
6、負責對工程項目基礎、主體分部和單位工程的質量驗收;參加各工程項目重要部位和施工工程竣工驗收會議。
7、負責對顧客投訴進行處理并及時反饋各相關部門。
8、主持公司技術會議,研究和處理施施工中的重大技術問題和安全操作問題,參與處理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并提出技術鑒定和處理方案。不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隨時監控工程質量,發現問題及時召集項目部負責人、生產技術負責人等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處理。
三、人力資源部門崗位職責
1、負責內部文件和外部文件的收發、編號、傳送、催辦、歸檔。
2、負責公司的文件打印、復印、傳真的收發工作。
3、負責通知以公司名義召開的會議,作好會議記錄。
4、負責公司各種辦公、福利用品的采購和管理。
6、負責公司的對外接待工作。
7、負責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整潔的工作環境,保持良好的對外形象,負責安排落實領導值班和節假日值班。
8、認真貫徹政策、法令、法規。負責公司的人、財、物的管理工作,為項目部的施工工程提供合格的勞務施工隊伍;對各項目部使用的勞務隊伍進行統一的管理,平衡、調配各項目部勞務隊伍的余缺。
9、負責辦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人才招聘、錄用、晉升、調配、考核工作。做好公司干部、員工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辦理好員工勞動合同簽定、職工辭退、退休等手續。
10、負責起草公司崗位職責、管理制度及獎罰條例工作。并按照公司《員工獎懲條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處理公司員工勞動方面的事項。
11、負責執行國家規定的員工勞動保護福利方面的有關待遇,包括員工的養勞保險金的繳納;工傷、疾病待遇的確定;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及各種假類批準等工作。
12、負責制定和執行公司的工資管理制度及績效考核方案。對公司員工工資及勞務工資發放情況進行審核、控制。
13、負責對公司中層干部及管理人員的人事考核、任免,崗位能力、員工素質評審等工作。
14、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它任務。
四、人力資源負責人崗位職責
1、熟悉公司各項工作業務環節,做好總經理的助手,及時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
2、協調、配合各部門、各單位之間的關系。
3、對會議形成的文件下發后,及時組織檢查,了解每個文件的實際執行情況,將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向總經理反映,及時協調解決。
4、定期對下發文件的執行情況進行總結,對于在日常業務方面具有規律性的事件,經過總結、修改、完善公司管理體系。
5、負責公司崗位職責、管理制度、員工獎罰辦法、績效考核方案等人力資源管理文件的起草工作。
6、做好來賓接待的各項事務;做好本公司員工、家屬的來信來訪的接待和處理工作。
五、人力資源助理崗位職責
1、負責內部文件和外部文件的收發、編號、傳送、催辦、歸檔,公司的文件打印、復印、傳真的收發工作;負責公司、各部門的印章刻發、核實、補發以及繳毀工作;
2、負責公司證件年審的申報管理工作。做好公司辦公用品的發放、登記;建立公司人、財、物臺帳清理管理工作;
3、根據公司安排,及時電話通知或書面通知參會人員并做好會議記錄。
4、保持辦室環境清潔衛生,協助部門主管做好接待工作和其它事務性的工作。
六、財務部門崗位責任范圍
1、在公司總經理領導下,依據《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等相關法規,負責組織和實施公司的會計核算、會計監督、財務管理。
2、根據《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要求,按期編制財務會計報表。
3、建立健全公司內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
4、核算公司內部各項目部的收入和成本;分析、反映工程盈、虧報表。
5、厲行節約,合理安排和使用資金。
6、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工作,促進公司經濟效益的發展。
7、負責清理公司債權,督促各項目工程欠款的催收。8、負責督促各項目部及時辦理竣工工程財務結算。
9、負責考核項目責任指標完成情況,負責考核各工程項目部責任成本完成情況。
10、完成領導交辦其它工作。
七、會計崗位責任
1、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報賬,做到手續齊全、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定期檢查、分析各單位財務狀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
3、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作。
八、出納員崗位職責
1、負責辦理現金收付和內部銀行結算業務。負責現金、銀行存款收支;不得任意挪用現金,做到日清月結。
2、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登記;及時與銀行對賬,對未到賬款要及時查詢。
3、按有關手續保管好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
4、積極配合會計做好對賬、報賬以及各種賬務處理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九、財務工作制度
1、會計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3、會計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
4、會計人員定期對各自工作進行自查,保證賬簿記錄和事物、款項相符。
5、會計人員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并報送有關部門。
6、會計人員發現賬目、賬款不相符時,應當及時向公司領導書面匯報,并請求查明原因后作出處理。
7、會計人員調動工作和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十、項目負責人崗位職責
1、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保護公司和職工的利益。加強與公司、監理之間的合作,確保公司下達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順利完成。
2、項目經理是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對所建工程項目的質量目標和安全達標,生產進度,成本控制的實施負全面責任。
3、組織相關人員編制詳細的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包括整體工程進度計劃和施工技術方案,制訂安全生產和保證質量、進度、文明施工的措施,并組織實施和控制。
4、組織編制詳細的施工生產計劃及日、旬、月施工計劃,包括勞動力、材料、構件和機械設備的使用計劃。協調實施和有關單位洽談材料供需、租賃、勞動合同。報送公司審核,簽訂后并嚴格履行。
5、組織和管理進入項目工地的人、財、物資源,做好人力、財力、物力和機械設備的供應與協調,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6、在公司副總的領導下,負責組建精干高效的項目部管理班子和施工班組,并組織制定項目經理部各類管理人員的職責權限和各項規章制度,搞好與公司各職能部門的業務聯系和經濟往來,定期向公司主管領導匯報工作。
7、嚴格執行公司的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制度,建立健全本項目詳細的質量、安全體系,確保項目按公司程序有效進行,對質量目標進行分解,明確基本要求,控制要點,嚴格管理,協調運作,精心施工,確保目標的實現。
8、降低生產成本,嚴格遵守財經制度。認真做好工程簽證,統計報表的'進度款催收工作。杜絕不正當的應酬和開支,搞好廉政工作。
9、認真履行公司制定的安全、質量、工期、材料節約和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要求。
十一、項目技術負責人崗位職責
1、認真執行公司的質量方針及工作指導書,嚴格實施公司質量保證體系和管理體系,確保工期、質量、安全、創立文明工地目標的實現。
2、熟悉施工圖紙,技術質量要求,材料規格。參加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及時處理設計變更洽談記錄。嚴格按施工程序和規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3、負責工程項目施工進度計劃的編制,負責實施質量計劃,執行分項工程的作業指導書,作好施工記錄。
4、全面負責工程項目施工的全過程管理,合理安排工序,處理各工種的交叉作業,宏觀調控勞動力的調配,有計劃的協調施工機械和材料等資源的進出場,保證施工正常進行。
5、按相關規定督促專業施工工長填寫施工日記,核實每個任務書的實施情況,是項目部安全生產的直接領導責任人。
6、具體負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活動,落實安全生產措施。
7、負責做好本項目部與監理公司的配合工作,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
8、負責督促各施工工長向班組進行技術、質量、安全、進度計劃交底,解答班組提出的有關技術問題。做好施工檢查記錄,為施工班組創造有利的施工條件。
9、當好助手,隨時向項目負責人匯報工程及相關情況,保證工程順利完成。
十二、施工員崗位職責
1、施工員在項目技術負責人領導下,做到嚴格按工程質量強制性標準、規范、圖紙和《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
2、參加圖紙會審、隱蔽工程驗收、技術復核、設計變更簽證、中間驗收及竣工結算等,收集所有技術資料整理歸檔。
3、認真編制生產計劃和施工方案,組織落實施工工藝、質量及安全技術措施。
4、根據工程進度要求,組織協調勞動力安排和機械設備、材料的進出場。
5、施工員應熟悉圖紙及施工規范,做好工程施工部位測量、放線工作,并保證其準確性。
6、施工員對各分部、分項工程及檢驗批必須依據相關的規范標準組織施工,同時交待安全員做好安全生產相關工作。
7、施工員應組織各班組長做好分項工程的自檢、互檢、交接檢,嚴把質量關,同時配合監理工程師做好隱蔽工程的驗收。
8、認真填寫施工日志,做好整個工程施工過程的原始記錄,負責施工現場的總體部署、總平面布置。
9、對采購的材料進行核查監督,協助倉庫管理員進行倉庫材料設備管理工作。施工員有權拒絕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有權組織不合格分項工程返工,對影響生產進度和違反生產質量的部門,實行評比打分制,其結果與經濟掛鉤,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10、協助項目負責人做好用戶質量回訪工作。
十三、預算員崗位職責
1、在執行定額及法規過程中,協助公司到省、市定額造價管理部門咨詢、解答,所遇到的問題。
2、協助、參與公司的預、結算工作和投標中經濟標的計算確定工作。
3、在結算工作中協助公司做好與甲方或審計結算的造價咨詢機構的聯絡、協調工作。
4、建立、登記工程預結算臺帳。
5、負責管理有關工程預結算方面的資料及相關工作。
6、參與配合部門其它工作,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
十四、測量人員崗位職責
1、負責工程的定位放線、水平標高的控制,解決疑難測點及轉點的測量工作。
2、負責測量放線后的復查工作,履行簽字手續。
3、按期進行沉降觀測和構筑物的垂直偏差等觀測。
4、及時整理歸檔測量記錄、簡圖、文字、數據、計量等,記錄完整、清晰。
5、對儀器、量尺等計量器具定期進行送檢、維護、保養。
6、正確使用法定計量單位。
7、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十五、資料管理員崗位職責
1、負責工程技術資料收、發、保管、整理、歸檔,完善借閱手續。
2、來往文件資料收發應及時登入臺帳,視文件資料的內容和性質,準確及時遞交項目負責人、業主、監理和有關部門批示。
3、對資料進行分類,建立健全各項資料管理臺帳。
5、做好資料的保密工作。
6、在工程竣工后,負責將文件資料立卷移交公司。
7、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
十六、試驗員崗位職責
1、按規范、規定、試驗標準進行取樣和制作試塊。
2、負責各種材料的取樣,試件制作、養護、保管。
3、及時對試件、試塊進行送檢,獲得檢驗、試驗報告。
4、作好檢驗、試驗的原始記錄、臺帳報表。
5、對計量器具、儀器、設備等定期進行送檢、維護、保養工作。
6、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十七、材料員崗位職責
1、在項目負責人的領導下,負責材料、設備、工具的采購,租賃,領取工作。
2、提前5日將項目負責人審批的材料計劃單在市場上比價采購,并積極協調按時供應。
3、購買材料應先做市場調查。做到貨比三家,不購買假冒偽劣商品。各種產品、成品、半成品必須至少三證齊全。(出廠證明、合格證明、檢驗證)
4、購買憑證必須與貨物一致。做到當天采購憑證與財務當天結清報帳,不積壓,不拖后結算報帳日期。
5、搞好與庫房材料清點工作。當月30日前將庫房貨物清點盤存,并提供月報消耗與庫存報表。
6、深入施工現場,督促材料節約利用。了解產品的質量情況,隨時調整材料質量,確保工程質量。
7、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反映材料使用情況。匯報市場材料信息,以利控制工程成本。
十八、庫管員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工地和項目部對材料管理的一切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本職工作,為項目把好材料質量關。
2、熟悉各種材料性能和質量。對不合格產品、成品、半成品堅決不能入庫,并督促材料員更換或退貨。
3、庫房所進貨物必須建立健全臺帳,分類明確,擺放整齊,標識有序,以便發放領用忙而有序。
4、做好每月消耗與庫存盤點。不能以虛充實,弄虛作假,并將每月報表提交財務核對。
5、現場接收各類材料按實收數目入帳,杜絕虛報實收數目;杜絕接收不合格產品、成品、半成品。
6、協助試驗員做好需做復檢材料的準備工作,提供各種材料的材料合格證等。督促項目工長對材料的合理使用,減少材料浪費。
7、經常親臨施工現場,督促各分部分項工長對材料的合理使用,減少材料浪費。如發現材料浪費立即制止,對違反安全生產的部門,實行評比打分制,其結果與經濟掛鉤,確保工程材料合理使用。
十九、安全員崗位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參與各項安全組織措施的編制。根據工程進展隨時與工程施工員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對施工全過程的安全實行管理控制,并做好安全記錄。
3、組織參與每周一次的定期安全檢查,對安全檢查過程中,發現危險源和事故隱患,有權先采取措施,再報告有關領導。并積極協助對該危險源和事故隱患的處理,并簽發限時安全整改通知單。
4、認真、及時做好現場各項安全檢查、考核評定、任務單簽證工作。
5、依法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積極參加工傷事故調查與分析,做到實事求是,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對事故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6、監督檢查勞保用品質量和正確使用,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對違反安全生產的部門,實行評比打分制,其結果與經濟掛鉤,確保工程安全生產。
7、編制相關安全資料,制定安全緊急預案。認真及時做好有關安全生產活動統計上報工作。
8、配合相關部門(安檢站、監理、業主等)對工程項目進行檢查,保證項目施工有序進行。
二十、質量檢查員崗位職責
1、認真執行各項質量管理規定及質量標準,落實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的實施。搞好新工藝,新產品的推廣實施,全面監督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質量及全過程。
2、嚴格按施工圖紙要求和國家現行驗收規范的規定鑒定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負責施工過程中質量的檢驗與審核,做出合格或不合格分項工程的結論。對因不負責任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負主要責任。
3、開工前,對重要的分部分項工程,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報監理工程師審批后方可實施。對質量通病要采取預防和控制措施,對分部分項工程及工種進行質量技術交底。
4、執行合同和項目部的有關規定,組織質量檢查、評定、參與事故處理,及時向項目經理匯報工程質量及檢查情況。
5、嚴格執行施工過程中的三檢制度,堅持按施工工序施工,做到每道工序開工前有技術交底。每道工序、部位有檢評,上一道工序不合格,不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并追查責任班組的責任。
6、及時進行隱蔽驗收和復核,對不合規格產品按不同程度進行標識,及時填寫不合格品通知單,及時指導返工補修。做到不漏檢,不合格部位不隱蔽,做好原始記錄和數據處理工作,對所填寫的各種數據負責。
7、依據質量檢查結果,嚴格按公司及項目部質量管理細則進行獎罰。
8、成品驗收,每道工序驗收,質檢員對各分項負有絕對表決權,實行評比打分制,其結果與經濟掛鉤,確保工程質量。
二十一、鋼筋工工長崗位職責
1、熟悉并審查施工圖紙,做好設計變更洽談記錄;熟悉材料規格以及質量要求,嚴格按施工圖紙及施工驗收規范組織施工。
2、參加施工圖會審、交底,并提出有關鋼筋規格、數量、配置、加工、搭接等方面的建議,并在設計交底會中協商解決。
3、負責班組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安全體系實施。協助安全員落實分項安全規章制度實施,排除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4、做好施工準備,搞好鋼筋翻樣工作。協助試驗員搞好各類鋼筋檢驗,試驗送檢工作。
5、熟悉有關施工規范,質量驗收標準,執行分項工程施工作業指導書,根據分項工程進度需要,及時準確提出鋼筋翻樣加工單和材料計劃。
6、負責向班組進行工藝、質量、安全及進度計劃交底,監督和指導班組施工。
7、負責施工的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組織作業人員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并認真填寫質量評定、隱蔽驗收和技術復核記錄。
8、積累和提供技術檔案原始資料,參加項目部日、周、月施工計劃和分部分項工程進度計劃的編制工作。
9、密切配合其它工種施工,配合質檢人員對分項工程的檢驗評比,及時向項目技術負責人匯報檢查情況。
10、負責有關分項工程的變更簽證工作,保證無漏項簽證,保證工程進度的順利實施,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二十二、木工工長崗位職責
1、熟悉并審核施工圖紙,做好設計變更洽談記錄;熟悉材料規格特性以及質量要求,嚴格按施工圖紙及有關施工驗收規范要求施工。
2、參加圖紙會審,提出有關模板配置,支撐體系,裝飾施工等方面的意見。
3、執行公司的質量安全體系,配合安全員做好各方面的安全生產工作,排除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4、做好施工準備、抄平、放線及翻樣等各項工作,排除生產操作中的障礙,為班組生產創造良好的施工條件。
5、熟悉有關施工驗收規范,質量標準,根據施工進度需要及時準確地提供材料計劃和加工單。
6、向班組進行工藝、質量、安全及進度計劃交底,并監督和指導班組施工。
7、負責施工分項工程的質量評定。組織作業班組人員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并認真填寫質量評定,隱患驗收和技術復核記錄。
8、積累和提供技術檔案原始資料,參加項目部周、月度施工計劃和分部分項工程進度計劃的編制工作。
9、配合其它工種施工,配合質檢人員進行檢查。
10、負責分項工程的變更簽證工作,及時向項目經理匯報質量、進度、安全情況。
二十三、瓦工工長崗位職責
1、認真熟悉施工圖紙,做好設計變更洽談記錄;嚴格按施工圖紙及有關施工驗收規范要求組織施工;
2、負責本工種范圍內的全部工作及砼施工工作。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按施工方案抽方、算料、抄平、放線。下達作業任務,指導操作人員施工,負責班組考勤,工程量結帳工作;
3、負責施工分項工程的質量評定驗收,組織作業班組人員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并認真填寫施工記錄、質量評定、隱蔽驗收和技術復核記錄;填寫自檢表,報工程質量檢查員;
4、根據工程特性向班組進行技術、質量、安全及進度計劃交底、監督和指導班組施工,必要時應做示范操作;對施工區域的安全全面負責;
5、服從項目部的指揮和安排,相互配合、協作,按業主和監理方的要求,做好職工作。
二十四、混凝土工長崗位職責
1、負責本工種范圍內的全部工作,熟練掌握砼性能和施工基本知識、安全操作規定;
2、檢查作業場所的環境、安全狀況、安全防護設施等,如灌注平臺、砼運輸道等,要符合安全規定進行作業;
3、落實澆筑部位、砼方量、澆筑標號、澆筑方式、澆筑時間等;
4、負責與砼廠家的交涉,澆筑過程中發料節奏和順序;
5、配合試驗員的工作,做好混凝土試塊;
6、采用砼泵輸送砼時,泵與震搗點之間負責設置聯絡信號,以防砼噴出傷人;
7、采用裝載機上料時,骨料向裝料車內傾瀉時,檢查并杜絕喂料人員站在料斗架與裝載機之間,以防被裝載機撞傷;
8、負責監督、檢查砼振搗人員的作業場所,腳手板、欄桿等安全防護設施必須齊全可靠。下砼時,速度應緩慢,必須等吊斗停穩后方可下料,避免吊斗碰撞平臺上作業人員的現象;
9、做好施工日志,分項質量評定。配合鋼筋、模板等其它工種工種;
10、服從領導安排,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十五、鋼筋工工長崗位職責
1、負責施工現場一切鋼筋工程工作事宜;
2、全面熟悉結構圖紙,掌握設計變更或洽商以及甲方的技術交底;
3、督促鋼筋班長嚴格按圖施工,并在施工中及時解決出現的技術問題和質量問題,若超出自己職權范疇,應向項目部技術負責人請示處理意見;
4、每道工序在施工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書面交底,并在施工中勤檢查,多督促,確保質量,力爭做到一次成活;
5、每個節點完成時,組織檢查,確定符合設計要求和相關規范后,在本節點的鋼筋分項工程自檢資料上簽字確認。
6、對所屬鋼筋班組,經常進行質量意識教育和業務培訓,對常見的建筑通病提出防范措施,不斷提高技術素質和管理水平;
7、服從施工員指揮,及時完成施工員交待的每項工作任務;
8、按照施工進度總計劃,合理安排,精心施工;
9、發現問題及時上報項目負責人或項目技術負責人解決,不得盲目施工;
10、配合其它工種,作好工序交接;
11、參加項目部會議,向班組長傳達會議精神;保持現場整潔,進場產品進行標識。
二十六、架子工長崗位職責
1、在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領導下,對現場腳手架的防護設置負直接管理責任;
2、編制腳手架搭設方案,制定保證質量、進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節約措施并組織實施。施工前向班組做書面技術、安全交底記錄;
3、協助項目負責人選擇架子工隊伍,并對施工隊資質、技術水平認;
4、施工前做好各種物質準備,提前提出料具使用計劃,嚴格控制進場料具的質量、數量、規格、型號,做好材料設備的合理收發;
5、根據進度計劃編制月、旬、周作業計劃,向班組的下達生產任務書。按期完成搭設任務滿足生產要求,按規定驗收結算;
6、嚴格按照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各項標準進行管理,嚴格執行規范和工藝標準。深入現場指導施工操作,檢查施工質量,落實“崗位責任制”和“三檢制”(即:自檢、互檢、專檢),做到安全、牢靠、美觀,確保搭設質量符合技術規范化的要求,認真填寫檢查、驗收記錄,達到存檔要求。參加腳手架和安全防護設施檢查、驗收工作,一旦發現質量問題或隱患,及時采取糾正預防措施;
7、對架子工班組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責。經常進行教育、檢查作業環境和各種設施、設備。施工中不違章指揮,隨時制止違章作業的野蠻施工。預防各種安全事故發生。搞好以“活完、料凈、腳下清”為重點內容的文明施工,達到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各項標準的要求,爭創市級“安全文明工地”;
8、合理選擇料具,嚴格控制合理使用料具。精心使用維護各種周轉性材料,做到不丟失,不損壞,延長使用壽命,后及時退庫。制定并落實成品保護措施,達到降低成本的要求;
9、結合工程特點,組織開展技術創新,推廣新工藝、新技術、新機具、新材料,完成科技創新、技術攻關任務;
10、及時做好各項工程資料,達到歸檔要求;
11、完成公司領導及項目負責人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十七、塔吊司機崗位職責
1、操作人員,應嚴格執行指揮人員的信號進行操作;
2、起重機的變幅批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完整、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和拆除。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
3、起重機作業時,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經過。嚴禁用非載人起重機載運人員;
4、起重機械必須按規定的起重性能作業,不得超載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況下需超載荷使用時,必須有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經項目技術負責人批準,有專人在現場監護下,方可起吊;
5、嚴禁使用起重機進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凝結在地面上的重物。現場澆注的混凝土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后方可起吊;
6、動臂式和尚未附著的塔式起重機的塔身上,不得懸掛標語牌;
7、塔式機重機如風力達到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頂升、安裝、拆卸作業。
8、塔式機重機頂升作業,必須在專人指揮下操作,非作業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的操作臺,操作室內只準一人操作,嚴格聽從信號指揮;
9、塔式機重機頂升時,必須使吊臂和平衡臂處于平衡狀態,并將回轉部分制動住。頂升中發現故障,必須立即停止頂升進行檢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繼續頂升。
二十八、機電工工長崗位職責
1、根據工程施工需要,提出機械設備租用計劃,辦理租用事項,及時安排機械設備進出場;
2、做好機械設備安裝、使用、保養的技術交底和新機械的試運轉,并做好記錄;
3、組織機械設備安裝的驗收掛牌工作;
4、負責機械設備日常的維修保養,確保技術狀態良好,滿足施工生產的需要;
5、建立機械設備臺帳,做好機械履歷書等原始記錄的收集整理工作,準確及時填報各種報表;
6、負責施工用水、用電、排污、排水的管理工作;
7、嚴格執行>、項目用電管理制度,確保用電安全;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第一條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條例、標準的規定, 結合集團公司實際,進一步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全面落實安全保障的各項法律法規要求,特修訂和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所屬企業、合資及合作開發等企業。
第三條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監督委員會是集團公司安全管理的最高權力機構,在總經理領導下,通過有關職能部門對所屬企業、合資及合作開發等企業,實行全面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監督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安全環保局。安全環保局是安全監督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其他職能部門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好相應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 集團公司的安全生產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全員動手、綜合治理”,實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原則。
第五條 集團公司全面推HSE管理體系,建立長效管理機制。職業安全衛生監督管理制度是HSE管理體系的重要支撐,職業安全衛生監督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實,才能追求最大限度的'不發生事故、不損害人身健康、不破壞環境,創國際一流的HSE業績。
第六條 各級單位領導和員工應提高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按照“管生產應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講政治、講法律,與時俱進、求真務實,以人為本,扎扎實實抓好安全生產工作。
第七條 本制度未做出要求和規定的,執行國家有關的規定和要求。
第八條 直屬企業根據本制度的要求,結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
第九條 本制度從20xx年5月1日起施行,解釋權屬于集團公司安全環保局。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4
一、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范安全生產管理,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股份公司規定,結合公司生產經營實際,對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進行了修訂,形成了《中國水利水電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下簡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共有30個管理辦法。針對公司安全管理體制建設、機構設置、工作職責、檢查考核、教育培訓、事故管理、職業病防治、檔案資料管理等作了明確的規定;針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重大危險(源)因素控制、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安全技術、施工用電、應急救援等方面制定了專門的管理辦法。
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中,“二級單位”指公司所屬各分局、各子公司、事業部、公司直管項目部的統稱,“項目部”是指公司在建項目部,包括二級單位所屬項目部和公司直管項目部。
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各部門、二級單位和項目部。
五、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六、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規范管理、持續改進;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努力實現死亡事故“零”目標,建立本質安全企業。
七、公司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堅持以人為本、珍愛生命、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技術可能、經濟可行、風險可控、管控可及”的原則,堅決反對在安全生產不受控條件下的趕工搶工,堅決反對在安全生產不受控條件下的產值規模擴張;堅決反對減少必要安全投入形成的非正常業績利潤。
八、公司實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度,堅持誰在崗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責任明確、分工負責、落實到人、齊抓共管的原則;堅持分級管理,各負其責,自上而下逐級監管的原則。
九、二級單位(項目部)在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同時,應針對本單位(項目部)生產經營的'特點和實際,制訂具體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建立、完善本單位(項目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十、二級單位(項目部)要在貫徹執行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同時,與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有機結合起來,不斷完善、持續改進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積極探索和引進其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思想、管理理念和工作方法,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不斷提高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實現安全生產管理的標準化、規范化、制度化和常態化。
十一、公司國外工程項目應遵守項目所在國家(地區)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并按照“不低于公司國內安全生產管理標準”原則開展管理工作。
十二、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由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解釋。
十三、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公司正式文件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中國水利水電第五工程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0xx版)同時廢止。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貫徹“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核心,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關鍵。
第二條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汽車運輸處(以下簡稱“汽運處”)各級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其他領導、職能部門和員工,在部門和各自工作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
第三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實行一崗雙責制,做到有崗必有責,上崗必守責。
第二章汽運處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職責
第四條汽運處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安全職責
1、學習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組織落實城投總公司和環境實業公司安全管理各項目標,并通過各職能部門組織落實和實施。
2、研究和決定本單位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審查決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和實施重大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安全資金的投入等,決定對安全生產做出突出貢獻人員的獎勵和重大事故責任者的處罰。
3、定期召開處安委會會議(不少于每季度一次)和安全工作例會(每二月一次),聽取各職能部門、下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匯報,檢查年度安全工作完成情況,部署下階段公司安全工作計劃。
4、不定期組織召開安委會會議,傳達上級安全緊急會議精神,落實事關汽運處安全生產的重大事項。
第五條安全生產委員會下設安全生產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
第三章汽運處各職能部門安全職責
第六條安委辦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上海市及城投總公司、環境實業公司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在處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企業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落實安委會會議精神,執行汽運處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推進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規范化、標準化。
3、組織制訂、修訂本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檢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對直接作業環節進行重點安全監督。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安全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檢驗和管理工作。對重大隱患治理項目的評估、立項、申報及項目實施進行檢查、監督。
4、深入現場監督檢查,督促并協助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查處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責令其暫時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網絡,指導基層安全管理工作,加強安全基礎建設,定期召開安全專業人員會議。
6、負責各類事故匯總、統計上報工作,建立健全事故臺帳;負責人身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其他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助政府主管部門做好工傷認定、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負責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落實汽運處級教育職責,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組織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做到持證上崗。
8、負責本企業對各部門、各單位安全生產考核,對在安全生產中有貢獻者或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9、會同工會等部門認真開展“安康杯”等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第七條生產業務部(固廢收運中心、醫廢收運中心)安全職責
1、及時傳達、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及指示,執行安全生產“三同時”的原則。
2、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制止違反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和安全技術規程的做法,及時向領導報告,并通知安全管理部門共同處理,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3、生產作業過程中出現不安全因素、異常情況及事故時,應果斷正確處理,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并通知有關職能部門協同處理,防止事態擴大。遇到緊急情況,有權先處理后匯報。
4、參加安全生產檢查,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對查出的不安全問題及時布置落實整改。嚴格執行對作業工藝流程的監管,杜絕或防止發生非計劃停工和跑、冒、滴、漏等現象,實現安全有序生產。
5、參與編制或修訂工藝技術規程和崗位操作規范,參加安全技術規程的編制工作,及時消除和改進技術上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
6、貫徹國家、上級部門關于設備設計、制造、檢修、維護保養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規定和標準,做好主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審核生產業務方案、重大設備裝置檢修技術文件,使其符合安全、環保、職業衛生要求。
7、在簽訂業務或檢修施工合同時,應負責審核其施工資格(企業等級、經營范圍、技術資質、安全管理機構設置等),同時簽訂《安全協議書》,并負責對其進行業務或檢修施工安全教育。
8、參加相關業務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八條處辦公室安全職責
1、協助汽運處領導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文件、指示和要求,及時轉發上級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文件、資料。
2、負責對臨時來汽運處辦事人員進行登記,對生產現場參觀學習交流人員進行安全須知教育。
3、負責制訂和健全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
4、定期對公務車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和考核,督促駕駛員或有關人員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年檢工作,確保交通安全。
5、負責職工伙食團的日常安全管理,安全使用水、電、燃氣,加強對食品安全的監管,定期維護排風、煙道等廚具設施,及時清除油膩、污垢。
第九條人力資源部(辦公室)安全職責
1、負責員工一般安全教育和培訓的歸口管理工作,編制年度教育培訓計劃時,同時將安全管理部門關于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方面的教育培訓計劃納入到汽運處年度培訓計劃之中。
2、負責對新進人員(轉崗人員、復崗人員)的安全教育考核的審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相關部門,經三級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
3、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及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的統籌和組織工作,負責對安全管理部門具體落實培訓情況的跟蹤和考核工作。
4、負責制訂勞動紀律管理規定,負責員工勞動紀律的檢查、考核和獎懲。
5、貫徹《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嚴格控制加班加點。在勞動合同中,載明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和工傷社會保險等事項。在簽訂勞務用工合同時,應有安全方面的內容和要求,并做好檢查督促工作。
6、參加安全事故調查,負責落實職工勞資福利政策,辦理事故責任者的懲處事項,辦理違章、違法責任的懲處,負責工傷認定后有關補償和鑒定工作。
7、把安全工作業績納入干部晉升、員工晉級和獎勵考核的重要內容。
8、按規定落實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等專業技術人員的配備。
第十條安保技術部安全職責
1、負責租賃廠房(場所)安全協議的簽訂并敦促安全協議條款的落實。
2、負責主管范圍內租賃廠房(場所)安全檢查,及時督促落實問題的整改。
3、負責設施設備的管理,確保設施設備的安全投入。
4、負責汽運處安全監控設施、消防器材和各類特種設備設施的定期維護與保養,確保正常運行。做好對特種設備、特殊工種從業人員的管理,做到持證上崗。
5、積極推進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指導和提高安全技防水平。
6、對公司所屬船舶和車輛的GPS、GIS監控系統,以及大型機械設備運行監控系統進行監管與指導。
7、負責處理交通事故、傷亡事故和事故苗子,并組織討論分析,做到“四不放過”,對影響安全的傾向和行為進行幫助及教育。
8、會同有關人員負責對新駕駛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行車、安全操作的教育,協助分管領導抓好定期召開的安全例會和安全活動,樹立先進典型。
9、采用信息化技術,推進設備設施的技術革新,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確保本質安全
第十一條財務管理部安全職責
1、審核安全技術措施、隱患整改、安全教育等安全費用計劃,確保資金到位,監督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專款專用。
2、審核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資本性及費用性資金預算決算,確保資金到位與專款專用。
3、確保勞動防護用品、防暑降溫等費用開支。
第十二條市場拓展部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對拓展的新項目和新業務,必須同步制訂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提出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2、新的項目和新的生產業務,必須符合環保、消防、職業衛生等安全技術要求。
3、負責本部門管理業務和施工單位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措施落實。
第十三條工會安全職責
1、貫徹國家及工會有關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依法組織員工參加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員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發揮監督保證作用。
2、組織和健全勞動保護監督管理網絡,關心員工勞動條件的改善和職業健康,做好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協助行政開展班組安全活動,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履行對安全生產維權和監督的職能。
3、會同有關部門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安全知識宣傳,維護員工健康與安全權益。開展“安康杯”競賽等活動,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個人,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4、定期研究勞動保護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向行政部門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組織參加群眾性的綜合安全檢查,通過巡視等方式督促事故隱患的整改。
5、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現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6、參加相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第十四條團委安全職責
1、配合行政和黨委抓好團員青年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的.教育,動員和督促團員青年在安全生產中發揮積極作用。
2、組織團員青年學習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技能,做到精心操作;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術素質,發揮團員青年在安全生產和應急突發事件中的突擊隊作用。
3、結合團員青年的特點,廣泛開展豐富多樣的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對安全生產實行監督。
4、總結推廣團員青年在安全生產中的典型經驗,表彰在安全生產中做出貢獻的先進人物。
第四章各級領導與員工安全職責
第十五條處長安全職責
1、處長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負責人,負責建立健全并落實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2、主持召開安委會會議,確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審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并在當年的具體工作中逐項予以落實。
3、組織制定并簽發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切實保證本單位按規定提取安全生產資金的有效投入。安全生產資金主要用于安全裝備、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獎勵、隱患治理、員工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等職業健康保護。
5、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把握好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在部署生產工作的同時,必須同時布置、同時落實、同時檢查安全工作。定期組織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抓好生產裝置、設施維修改造和基本建設項目安全、消防、環保、職業健康“三同時”工作。
6、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與運營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7、負責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要求配備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定期聽取安全工作匯報,決定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獎懲。
8、及時如實向上一級安委會報告并配合或組織調查處理生產安全事故,落實“四不放過”原則。
第十六條黨委書記安全職責
1、對本單位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起保證監督作用。
2、協助行政主要負責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協助行政主要負責人搞好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度等的宣傳教育,提高干部員工的安全意識,營造企業安全文化。
4、發揮各級黨組織在企業安全生產中的保證監督作用,教育黨員干部起模范帶頭作用,并帶領周圍群眾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5、協助行政主要負責人檢查并考核同級副職和下屬單位正職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6、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在評選先進黨支部和優秀黨員時,應把安全工作業績作為重要內容之一。
7、支持行政主要負責人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獎懲。支持工會、團委開展群眾性安全生產競賽活動。
8、發生事故時,協助行政領導做好思想穩定和善后處理協調指導工作。
第十七條分管安全生產副處長安全職責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
2、負責組織制訂、修訂和審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崗位操作法等,組織實施并檢查執行情況。
3、堅持貫徹“五同時”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生產工作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安全工作),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檢查生產和各職能部門的安全職責履行情況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崗位操作法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生產中的失職和違章行為。
4、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隱患排查整改。
5、負責落實安全培訓、教育和考核工作。
6、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7、在生產過程中發現不安全因素、險情及事故時,應果斷正確處理,立即報告主要負責人,或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并通知有關職能部門,防止事態擴大。負責本企業各類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十八條黨委副書記安全職責
1、對本單位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起保證、監督作用。
2、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負責業務范圍內的安全職責的落實,對所分管系統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3、配合黨委書記及時宣傳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宣傳報道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模范事跡和事故通報。
4、配合黨委書記發揮各級黨組織在企業安全生產中的監督保證作用,教育黨員和干部起模范帶頭作用,并帶領周圍群眾做到安全生產。
5、配合黨委書記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事故責任人的處理。
第十九條分管技術設備副處長安全職責
1、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設備系統的安全工作負責。
2、負責制訂、修訂和審批設備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設備安全技術規程,組織實施并檢查執行情況。
3、堅持貫徹“五同時”的原則,檢查設備主管部門安全職責履行和各項設備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設備安全技術規程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4、負責本企業設備的安全管理和安全運行,使其符合安全技術規范、標準的要求。
負責組織編制本企業設備改造方案和設備檢修計劃,應有相應的職業安全衛生措施內容,并負責落實。
5、負責組織設備事故的報告、調查及處理。
6、負責組織設備安全大檢查,落實設備隱患排查整改,制訂安全防范措施。并負責組織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事故隱患整改項目按計劃實施。
7、負責組織落實大檢修、計劃檢修、搶修工作的安全管理和外來檢修人員的安全教育。
8、定期召開設備系統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設備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9、負責落實對本企業員工進行設備維護、保養、使用安全知識的培訓考核。
10、負責落實本企業安全設施、設備和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11、按照上述安全職責,制訂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并在具體工作中逐條落實。
第二十條分管生產業務、市場經營副處長安全職責
1、按“誰主管誰負責”、“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生產業務經營的安全工作負責。
2、負責組織制訂、修訂和審批生產業務經營條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規定、安全技術規程等,組織實施、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參加生產業務經營條線的事故隱患排查整改,事故調查處理。
4、定期召開生產業務經營條線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部門和個人。
第二十一條分管人力資源副處長安全職責
1、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人力資源系統的安全工作負責。
2、負責組織制訂、修訂和審批人力資源系統安全管理制度規定,組織實施、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管理機構,負責配備各級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和安全工程師。
4、負責組織落實員工的技術業務培訓、技術練兵;組織落實員工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的教育培訓。
5、負責對事故相關責任者的處分(處理)。
第二十二條紀委書記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對本企業安全生產起保證、監督作用。
2、負責紀委等部門在業務范圍內的安全職責的落實,對所分管系統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3、發揮各級紀檢組織在企業安全生產中的監督保證作用,教育黨員起模范帶頭作用,并組織帶動周圍群眾做到安全生產無事故。
4、協助行政領導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在評選先進黨支部和優秀紀檢黨員時,要把安全工作業績作為重要內容。
5、支持行政主要負責人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獎懲,支持工會、團委開展群眾性安全生產競賽活動。
6、負責組織紀委監察部門參加重大事故調查,參與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事故責任者的處理。
第二十三條工會主席安全職責
1、貫徹國家及全國、上海市總工會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并監督執行。充分發揮廣大員工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監督作用。
2、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工會系統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3、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和合理化建議活動。
4、組織員工開展遵章守紀和預防事故的群眾性活動,配合行政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獎懲,做好職工傷亡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5、關心員工勞動條件的改善,保護員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做好女工勞動保護工作,把職業安全衛生列入工會工作的主要內容之一。
6、參加事故調查,參與對負有責任的事故責任者的處理。
第二十四條作業部門(固廢收運中心、醫廢收運中心)負責人安全職責。
1、作業單位負責人對作業單位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必須嚴格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和制度,做到生產與安全的“五同時”。
2、組織制訂、修訂部門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管理規定,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3、組織落實本部門安全教育,督促并檢查班組安全教育。
4、組織對本部門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知識教育,定期組織考核。
5、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
6、建立、健全本部門安全管理網絡,配備取得資格證書的安全管理人員,領導并支持班組安全員的工作,負責落實部門各級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7、負責組織每周一次的裝置部門級安全檢查,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設施、設備處于完好狀態。發現隱患及時組織整改,一時無法整改的應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8、負責二級動火審批,組織落實動火安全防范措施。
9、建立、健全部門值班制度,對本部門發生的事故及時上報和處理,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落實防范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10、部門副職在部門負責人指定的工作范圍內對安全生產負責。
第二十五條班組長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部門對安全生產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負責本班組的安全生產。
2、組織員工學習并執行部門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工藝技術規程和崗位操作法等,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制止違章行為。
3、定期組織班組安全活動,組織第三級安全教育,主持對新上崗人員的安全教育、考核。
4、教育督促員工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和消防化救器材;檢查督促做好安全設施、設備的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保證完好投用。
5、負責實施每班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組織整改,不能整改的應立即報告上級,同時采取應急防范措施。
6、發生事故立即報告,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做好詳細記錄,配合事故調查、分析,落實防范措施。
7、抓好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競賽,抓好班組基層建設、基礎管理,提高班組安全管理水平,保持生產作業現場整齊、清潔,維護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秩序。
第二十六條生產作業人員安全職責
1、參加安全活動,接受安全教育,學習安全技術知識,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針對環境行業特點,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意識,認真地做好各項工作。
2、熟練掌握本崗位操作技能,嚴格執行勞動紀律、工藝紀律、安全紀律,精心操作,認真記錄。
3、按時巡回檢查,正確判斷、處理并報告生產過程中的異常情況。
4、發生事故時,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按事故預案正確處理,并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5、認真維護保養設備,發現缺陷及時消除并作好記錄,保持作業場所整潔。
6、上崗按規定著裝,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勞動防護用品以及熟練正確地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7、不違章作業,并勸阻和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并向領導報告。
8、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6
一、文物庫房為館內的安全重地,全館人員須加大文物安全意識。庫房內外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及其他有礙文物安全的物品。
二、庫房鑰匙分別交由兩名保管人員,并妥善保管,庫房鑰匙不得隨意轉交他人。
三、庫房工作人員進入庫房須有兩人以上;非庫房工作人員未經主管指導同意,不得擅自入內,經許可者,須由庫房工作人員陪同。
四、進出庫房人員一律不許帶包,嚴禁在庫房內吸煙。
五、創立庫房出入登記制度,非本館人員入庫須在保衛科認真填寫《入庫人員登記表》,并由館指導或保管部負責人簽字。
六、庫房人員須遵守文物安全操作規程,做到嚴肅認真,細致周到。
七、庫房工作人員須遵守文物安全出庫手續,未經主管指導同意,不得擅自提取文物。
八、創立《庫房工作日記》,由專人記錄進出人員、時間、工作內容等情況,同時妥善保管好帳冊檔案,嚴守庫房機密。
九、創立按時的.安全檢查制度,由保衛科迎賓保管部對庫房安全按時檢查,如防火、防盜等,如發現情況,須保護好現場,立即向館指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匯報。
十、保護庫房的整齊清潔,注意防潮、防塵、防蟲、防光等。工作人員離開庫房應做柜門上鎖,門窗關嚴,拉閘斷電。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生產產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客戶和員工的安全與健康,維護公司聲譽和利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生產產品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內部所有生產產品活動,并適用于所有生產產品的崗位人員。
第三條 公司高度重視產品安全管理工作,確保產品質量安全和消費者權益。
第四條 公司將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宣傳產品安全知識,提高員工安全責任意識和安全技能,加強內部監督和全面管理,不斷完善產品安全管理體系。
第五條 公司將加強與相關政府部門、行業協會和客戶的溝通與合作,不斷跟蹤行業標準和技術動態,積極參與產品安全標準的制定,并按照相關標準要求進行產品安全管理。
第二章 產品安全生產責任
第六條 公司產品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包括領導責任制、部門責任制和個人責任制。
第七條 公司高層領導對產品安全生產負有最終責任,應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的領導責任,明確安全目標,制定安全措施,落實安全責任,確保產品安全。
第八條 各部門負責配合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產品安全措施和規程,組織實施,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評估,并向公司領導匯報安全工作情況。
第九條 崗位人員應嚴格遵守公司安全制度規定,學習安全技能和知識,善于發現和處理安全隱患,確保產品生產安全。
第十條 對于違章操作、安全隱患等安全責任事故,公司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并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處罰。
第三章 產品安全管理體系
第十一條 公司將建立健全產品安全管理體系,包括安全組織機構、安全管理規定、安全培訓和安全控制等。
第十二條 公司設立產品安全管理委員會,由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產品安全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定期檢查和評估產品安全風險。
第十三條 公司將制定相關的安全管理規定,包括安全生產手冊、安全操作規程、應急預案等,由各部門負責制定和實施,并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評估。
第十四條 公司將加強員工的安全培訓,包括安全知識的學習和安全技能的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能水平,從而保障產品生產安全。
第十五條 公司將采取各種控制措施,包括對原材料的檢測和選擇、生產設備的維護和管理、生產過程的控制和檢驗等,確保產品的質量和安全。
第四章 安全檢查與評估
第十六條 公司將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評估,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確保產品生產過程中的'安全。
第十七條 安全檢查和評估的內容包括原材料的質量檢驗、生產設備的運行狀態、生產過程的控制和記錄等。
第十八條 公司將建立安全檢查和評估的檔案,記錄安全檢查和評估的結果和整改情況,對重大隱患進行專項整治,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九條 對于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生產工序,公司將暫停生產,并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進行生產。
第五章 安全事故應急處理
第二十條 公司將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機制,確保在發生事故時能夠迅速、有效地處置。
第二十一條 對于發生的安全事故,公司將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人員進行救援和處理,及時向相關部門和公眾上報,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
第二十二條 公司將及時組織對事故的原因進行調查和分析,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并向相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三條 安全事故責任的追究和處罰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對于違法違規行為,公司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六章 產品召回與質量投訴處理
第二十四條 對于發現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的情況,公司將立即啟動產品召回機制,對受到影響的產品進行追回、處理和銷毀,并向客戶和公眾公布。
第二十五條 公司將建立健全質量投訴處理機制,及時處理客戶的質量投訴,確保客戶權益不受損害。
第二十六條 對于質量問題的產品和質量投訴的處理結果,公司將進行記錄并進行分析,提出改進措施,并向相關部門報告。
第七章 法律法規和標準的準入
第二十七條 公司將嚴格遵守各種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包括生產許可證要求、產品質量標準要求等。
第二十八條 公司將優先選擇符合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的合作伙伴,確保原材料的質量和安全。
第八章 相關政策和宣傳
第二十九條 公司將不斷關注產品安全領域的政策和宣傳,及時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并向員工進行宣傳和培訓。
第三十條 公司將通過內部和外部渠道進行宣傳,加強產品安全意識和知識的普及,提高公眾對產品安全的認識和重視程度。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以上即為公司生產產品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將嚴格按照此制度進行生產和管理,確保產品的質量和安全,保護客戶和員工的權益,維護公司的聲譽和利益。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8
為進一步規范員工行為,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經公司研究決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安全確認內容
(一)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確認
1.確認從業人員的身體健康、思想狀態以及精神狀態因素是否有能力從事所要進行的作業操作。
2.確認從業人員的執業資格是否經過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崗資格證書。
(二)對機電設備的安全確認
機電設備崗位分為固定崗位和流動崗位安全確認。固定崗位安全確認可分為固定設備和臨時固定設備兩種。
固定設備是指長期固定地點,一般不會搬遷的機電設備,如主提升絞車、主要抽風機、空氣壓縮機、鍋爐、主排水泵、變電所等。
臨時固定設備是指暫時固定在一個地點運轉的機電設備,如小絞車;采煤工作面下順槽的刮板輸送機;皮帶機及電氣控制開關等。
流動設備是指需要經常移動的機電設備,如電機車;工作面刮板輸送機;采煤機;掘進機;煤巖鉆孔設備;廠內機動車輛等(其中包括依靠軌道運行的礦車)
(三)對生產所需原材料的安全確認
與生產現場安全質量有關的原材料規格、材質;生產作業中與安全質量有關的工具、儀器儀表、個體防護用具、設施(如工作平臺等)的規格、材質等。
(四)對生產工藝方法的安全確認
1.針對本項作業任務技術要求,確定采用的生產工藝是否科學。
2.根據要完成的生產工藝,確定采用的工作程序是否合理。
3.根據要實施的工作程序,確定采用的操作方法是否正確。
(五)對作業空間自然安全環境的確認
生產作業空間的構建、設施、設備安裝位置、安全通道以及空氣質量等方面。
第二條 安全確認依據是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安全規程、安全技術規范、安全質量標準及公司制定的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
第三條 安全確認職責范圍
(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由各礦安全副礦長負責,組織各級安全第一責任人和主要工程技術人員,進行集中調查、研究、商議并予以確認。
(二)工作現場生產使用的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由礦總工程師負責(或總工程師指派的分管副總工程師)組織本單位的相關管理部門和相關工程技術人員進行集體調查、研究,并對照與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安全規程、安全技術規范、安全生產標準化標準及單位制定的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生產現場將要使用的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中的生產工藝、作業工序、操作方法等進行安全技術上的確認。
(三)作業場所:由班組長以上現場最高級別領導負責依據安全規程、安全生產標準化標準、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及單位制定的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帶領崗位操作人員共同進行安全確認。
(四)機電運輸設備:一般由當班班組長帶領崗位員工進行共同確認。
1.主要機電峒室由正副崗人員負責共同確認,正崗人員為現場第一責任人,如有機電維修人員在場安全確認則以機電維修人員為主(機電維修人員不負責開工后的安全確認)。
2.機車運輸在每次運行前必須由機車司機與連接人員共同進行安全確認。
3.主斜坡運輸在每次運行前必須由信號工和連接人員共同進行安全確認。
4.采煤工作面順槽、掘進工作面后路運輸第一次安全確認必須由班組長與崗位操作人員共同進行安全確認。隨后運行安全確認,由小絞車司機和連接人員負責。
(五)生產原材料:由經營調度主任會同使用各單位行政正職負責原材料入庫、出庫和原材料使用進行安全確認。現場施工負責人及施工人員對原材料的`規格、材質進行確認,不符合規程措施要求的嚴禁使用。
(六)必經路線:瓦斯員、測風員、電修工等其他單獨作業人員,原則上由本人進行安全確認。如有2人或2人以上同行,則共同確認。
第四條 安全確認程序
進入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人員,對即將進入生產現場的從業人員進行確認;進入生產現場的作業人員,對現場環境進行確認;每位操作人員正式工作前,對崗位進行確認;具體操作人員操作設備前,對機電設備進行確認;具體施工人員正式作業前,對即將使用工具、原材料進行確認。循環作業崗位,在開工前和開工后的每一道工序、每一個循環前,都要進行確認, 確保安全確認貫穿于整個生產全過程。
第五條 安全確認堅持崗位確認和過程確認,并在作業現場醒目位置明確體現。
(一)井上、下集體作業場所要在懸掛“瓦斯檢查記錄牌板”或“開工許可證”地點,同時懸掛“安全確認牌板”,現場安全確認人在填寫確認卡時,確認負責人負責填寫確認牌板并簽名。
(二)井上、下固定的單獨崗位要在懸掛責任制牌板地點,同時懸掛“安全確認牌板”,現場安全確認人在填寫確認卡時,同時填寫確認牌板并簽名。
(三)井上、下流動的單獨作業崗位,上崗人要攜帶安全確認卡,在工作前進行現場確認并填卡。
第六條 安全確認制牌板規格:長600mm×寬450mm;安全確認卡規格:32k紙張大小。
第七條 安全確認日常管理
(一)各級行政正職是安全確認的第一責任者,分管副職負責分管專業安全確認的落實與考核。
(二)各單位根據《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操作規程》、《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技術措施》和有關安全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及單位安全管理制度等,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確認管理辦法,確保安全確認制度落實到位。
(三)各單位管理人員巡查到現場時,要對安全確認情況進行復核,并在“安全確認牌板”或安全確認卡本上簽名。
(四)現場安全確認人在確認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問題,要先整改后作業。
(五)現場安全確認人在確認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問題,不能現場采取措施消除時,必須立即向單位值班匯報。值班人員必須對現場安全確認人報告的隱患問題,給予明確的操作指令,并做好原始報告記錄。
(六)安全檢查人員每到一個作業場所或崗位,要把安全確認做為檢查內容進行檢查。
(七)各單位要把安全確認制落實情況作為安全檢查的一項重要內容,對安全確認制執行不好的單位,按照礦業公司有關獎懲辦法進行處罰。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9
一、倉管員安全操作規
1、倉管員作業時要按規定穿戴好安全帽,防護鞋及棉衣褲等勞保護具
2、現場作業工程中,倉管員必須維持好現場秩序,保障安全作業、如發現安全隱患,應現場排除或上報倉儲部長
3、倉管員指導相關人員在穿堂叉車通道(黃線)外行走,如需橫穿叉車通道,要明確告知注意躲避來往車輛,無關人員不準圍觀裝卸作業
4、倉管員嚴禁在叉車運行中靠近叉車,待叉車停穩后方可靠近,進行點數或傳遞票據等作業
5、進庫工作前,要認真檢查庫內設備的運轉和照明情況,正常后方可進庫作業
6、庫內貨物碼放整齊牢固,貨物要與各種管路、線路、設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無特殊情況下貨物碼放不準占用叉車通道、如發現險垛、歪垛要及時調整,在險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員、車輛到險垛周圍作業
7、正確使用和精心愛護庫內的設備、設施,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有關人員維修,運用冷廊潮濕的電器開關必須戴好絕緣手套
8、倉管員每半月檢查一次庫門安全脫險手柄,保證其能靈活使用并做好記錄
9、工作完畢和下班前,確認庫內無人后方可鎖
二、叉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1、叉車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通過安全生產監督部門的考核,取得特種操作證,并經公司同意后方能駕駛,嚴禁無證操作
2、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得飲食、閑談、使用手機或對講機等有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3、車輛啟動前,檢查車輛、音響信號、電瓶電路、運轉、制動性能、貨叉、輪胎,使之處于完好狀態、起步時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后鳴笛起步
4、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起步時須緩慢平穩起步、叉車在行駛時嚴禁任何人攀爬與乘坐,貨叉腿上嚴禁站人
5、除裝卸貨物外,必須靠右側行駛
6、空載時貨叉距離地面50—150毫米;載貨行駛時貨價離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門架須后傾到上坡限
7、應于其他叉車保持安全距離10米左右,叉車會車時除外
8、叉車在運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狹窄路口,應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隨時準備停車
9、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非緊急情況下,不能急轉彎和急剎車
10、上坡載貨時需要貨叉向前行駛,倒退行駛下坡,這樣重心會落在前輪上,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在斜坡上調頭或停車
11、叉車原則上不準超車,如需要超越停駛車輛時,應減速鳴號,注意觀察,防止該車突然起步或有人從車上跳下
12、嚴禁超載、偏載行駛、裝卸貨物時,即貨叉承重開始至承重平穩,必須啟動剎車
13、作業速度要緩慢,嚴禁帶有沖擊性的裝載貨物、停車后禁止將貨物懸于空中,卸貨后應先降貨叉至正常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14、叉載物品時,貨物重量應平均分擔在兩貨叉上,貨物不得偏斜,叉車所載物品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如出現遮擋駕駛員視線或易滑的貨物時,應倒車緩慢行駛,如遇上坡則不應倒車行駛,應有一人在旁指揮貨叉朝上前進、
15、貨叉在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托盤等
16、叉車在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任何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車叉物升降時,貨叉范圍半徑1米內禁止站人
17、運貨上貨柜車前,應先觀察貨柜車與裝卸平臺是否靠緊,車廂里是否有人,落實貨車的承重能力和貨車與踏板的傾斜度,確認安全后再進行裝卸
18、盡量避免將叉車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則應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車輪,拉緊手剎車并熄火、停放時應將貨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緊手剎車,切斷電路,但不能停放在坡度大于30度的路段上,不能將叉車停靠在緊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設施等地方
19、嚴禁在叉車啟動的情況下進行維修、裝拆零部件、嚴禁自行維修叉車和裝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準":
不準將貨物升高后做長距離行駛(高度大于500毫米)
不準用貨叉挑翻貨盤和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
不準叉一托盤貨物頂撞另外貨物或頂撞其他物品
不準將叉車交給無駕駛證人操作
不準直接鏟運危險品、用單貨叉作業、利用慣性裝卸貨物
不準用貨叉載人作業,貨叉升起后下方嚴禁站人和進行維修工作
不準用叉車拖拽其他車輛,如確實需要叉車牽引,則需經過負責人同意
三、充電工安全操作規
1、充電室內禁止明火、火花,設立"禁止明火"標識,配備滅火器
2、充電室內應保持良好的通風、充電時應打開門窗或通風設備、充電室禁止非工作人員隨意進出
3、工作前必須穿戴保護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護鏡等
4、充電前須檢查蓄電池、連接線是否完好無損,并打開氣蓋
5、不許打開或拔出電池上的注液塞
6、須開啟蓄電池上的蓋板進行充電,充電前或充電時不許加液體
7、充電室嚴禁吸煙,杜絕任何可能產生火花或明火行為,蓄電池要遠離火源和熱源
8、充電時電池上不要擱置金屬物品、不要修理電池、電解液溫度須低于55攝氏度
9、蓄電池充電環境必須通風良好,尤其隨車充電四周須強行排風、室溫不要高于40攝氏度,避免電池充電時積聚氫氣氧氣混合氣體引起爆炸
10、充電完畢須蓋上氣蓋,擦凈外濺電解液,保持接頭清潔干燥,并涂抹黃油、
11、蓄電池沖洗必須吊離車外進行,備用蓄電池應存放在通風、陰涼的場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計檢查比重作業時,不要讓電解液濺灑出來
13、每次充電前必須檢查電解液的額定液面高度,按規定的液面添加蒸餾水
14、如果因電解液太少而導致蓄電池發熱損壞,責任由當事人自負、蓄電池接近使用壽命終期時單格電池內的電解液消減得非常快,應每天補充蒸餾水
15、嚴禁為了延長加水間隔時間而添加過多的蒸餾水,以免因加水過多而導致電解液溢出
16、電解液泄漏應立即進行以下緊急處理:
電解液濺到皮膚、眼睛上
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然后接受專業醫生治療、
電解液濺灑到衣服
立即脫下衣服,用清水沖洗后再用弱堿性皂液沖洗、
電解液泄露到外部時
立即用石灰、碳酸蘇打等進行中和,并用大量的清水沖洗、
四、電梯安全操作規程
A、行駛前準備工作
1、首先檢查上個班次的設備運行記錄,確認電梯有無問
2、開啟層門進驕廂之前,須確認轎廂在該層
3、進入轎廂后,打開照明燈,觀察電梯內有無異常
4、對電梯進行時運行,觀察有無異常,尤其要注意平層準確度有無明顯變化
5、廳門外不能用手扒啟
B、工作時注意事項
1、電梯裝卸貨物時,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險的貨物不得進入梯內,嚴禁超載,嚴禁裝運易燃易爆物品
2、貨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員外,未經允許,不許承載任何人
3、行駛中不得突然換向,必要時應先停轎廂,再換向啟動、不允許以手動轎門的.啟閉作為電梯的啟動、
4、運行中如碰到停電,應將電源鑰匙關閉,待來電時開啟
5、若發現下列情況,操作人員應立即按急停警鈴按鈕并通知維修人員維修:
操作驕內發出指令并關閉層轎門后,電梯不能啟動
在廳、轎門開啟情況下,按下轎內指令按鈕時,電梯啟動、
廳、轎門關閉后未加指令,電梯啟動、
內選、平層、換速、召喚等信號失靈失
電梯以額定速度運行而限速器和安全鉗誤動作
超過端站而繼續運行
有異常噪音、較大振動和沖擊
電氣部件有燒焦氣味
6、有故障的電梯要在一樓廳門外設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維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夠正常使用后,及時撤掉
7、電梯使用完畢后,將轎廂停于基站,清理好機內外衛生,關閉照明開關,鎖好廳門,并做好運行記錄和交接記錄
五、裝卸平臺安全操作規
1、平臺必須由指定的操作人員負責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啟動
2、操作人員在升降平臺時,必須告知他人遠離升降平臺,站在穿堂安全區域內
3、車輛未安全停靠在站臺時,操作人員不得啟動裝卸平臺
4、裝卸平臺出現故障或損壞時,操作人員不得強行啟動裝卸平臺
5、裝卸平臺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車廂板上100毫米處
6、正在裝卸貨物時,操作人員不得將裝卸平臺緊急停止按鈕轉到停止位置
7、裝卸平臺工作時,操作人員要關閉好電源,防止誤操作
8、作業結束后,操作人員要將裝卸平臺恢復到原位置,關閉電源
9、維修人員每月按要求對裝卸平臺進行保養,并做好記錄
10、對有故障的平臺要及時設立"停止使用"或"正在維修"的安全警示牌,維修完畢后,及時撤掉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為更好地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規,降低事故風險,保障員工的健康和安全,實現管理標準化,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有限公司目標與指標的制定、分解、實施、考核。
(三)職責
1。生產技術處負責起草、跟蹤、以及修訂我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確保有效、及時充分地將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傳達到全體員工,并使所有員工熟悉和理解。
2。生產技術處負責征求各部門的意見制定和更新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并確保有效、及時充分地將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傳達到各部門,并使所有員工熟悉和理解,并半年對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跟蹤和評價。
3。各部門負責組織員工進行學習,定期回顧本部門安全生產目標,并將結果匯總交給生產技術處。
4。各部門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目標管理負全面責任,加強安全生產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按期保質地完成相應的工作目標任務。
5。積極采取對策措施,建立各類安全管理防范體系,加強危險源管理,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按規定組織安全教育、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提高各類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業務水平。
6。各部門,必須堅持'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把安全生產指標層層分解下達到每個班組和每個員工,實行分級管理、逐級負責、量化分解,每一級都要通過對下級的強化管理,來確保總體安全目標的實現。
7。各部門嚴格遵守有關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要求,完善所管轄區內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和考核體系,努力實現公司安全生產'零傷亡'目標。
8。生產技術處負責牽頭定期組織對安全生產方針的持續適宜性進行評審。
9。當實際結果與目標發生嚴重偏差時,生產技術處負責牽頭及時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
10。公司總經理負責簽發公布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
(四)管理要求
1。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制定依據
1.1安全生產方針制訂的依據:
1.1.1公司安全生產方針的制定突出國家總體安全生產方針的內涵并與公司的管理方針相互融合,要在全體員工充分參與下制定符合本企業特點的安全生產方針。
1.1.2制定出的安全生產方針充分體現: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企業風險特點、預防傷害及疾病和預防財產損失,保持持續改進。
1.2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制訂依據:
1.2.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1.2.2地方和集團下發的安全責任書、目標。
1.2.3公司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安全、職業衛生綜合治理規劃及其它規劃等。
1.2.4公司的實際能力和現有狀況,上年度公司安全目標實施的遺留問題。
1.2.5公司的管理水平、危險源(危害因素)辨識、風險評價以及生產和過程的績效及安全標準化系統和體系的評審結果。
1.3目標管理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發生數量、安全設備設施;特種設備的檢測檢驗計劃、設備和財產損失、安全教育與培訓、遵章守紀,制止'三違'、安措經費的使用、隱患整改計劃、'三同時'制度的落實、預防事故的工程技術措施、事故應急救援演練計劃、安全生產臺帳的建立、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等。
2。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制定
2.1在每年年底,生產技術處組織相關部門、人員按照總經理提出的下年度公司安全部門安全目標設想,及4.1.2條款的要求匯集各部門提出的目標設想,形成公司安全目標指導思想,并由主管副總下達指令,并根據主管副總指令,提出下年度安全總目標。
2.2生產技術處在設立安全方針和目標時,要考慮公司的管理水平、風險評價、生產和過程的績效及安全標準化系統的評價結果。
2.3制定的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應是明確的、可測量的、具有行為導向的、可行的和有時間期限的。
2.4制定的目標和指標應涵蓋所有部門、人員,即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
3。安全目標和指標的分解
3.1各部門要緊緊圍繞公司的安全方針和目標,結合本部門的實際,制定出符合本部門生產安全特點的安全目標和指標。
3.2各部門應將安全目標和指標分解到本部門的所有班組、崗位。
4。安全生產目標、指標的傳達、培訓
4.1公司制定的目標和指標要以公司文件的形式下發,傳達到公司的各層次人員及相關方。
4.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人員培訓,利用安全會議宣傳、板報等宣傳、貫徹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使安全生產方目標和指標深入人心,指標體現在行動中。
5。安全目標和指標的實施
5.1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分解的目標、指標執行,確保公司的年度目標、指標順利完成。
5.2在安全目標指標的實施過程中,要充分發動職員,調動其積極性,廣泛開展安全活動,確保各級安全目標值的實現和完成。
5.3建立安全目標實施方案,將每項安全目標的展開情況,實施過程中的計劃、協調、檢查、調整、考核等情況登記在案,逐步達到安全目標管理標準化。
6。安全目標和指標的檢查診斷與考核
6.1生產技術處必須認真做好公司目標和指標的組織、實施、協調、檢查和考核工作。
6.2生產技術處組織目標診斷是保證公司安全目標實施的主要手段,生產技術處應當組織有關人員對公司安全目標實施情況每年進行一次自查,并及時解決實施中存在的問題。
6.3各部門的安全目標指標應按計劃要求進行定期的自查,對存在的問題按職能分解落實,及時進協調、整改。
6.4生產技術處對安全總目標和各部門安全目標指標進行監測,并將監測結果上報,負責監測結果的檔案保存,辦公室負責將監測結果納入各部門及個人年度業績考評,兌現獎懲考核。
7。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評審、更新
7.1公司每月度進行一次安全生產例會,對全公司各級管理層的安全生產目標進行跟蹤和評價,保障目標的實施。
7.2當生產條件發生變化不能保證方針和目標完成,由生產技術處授權相應職能部門負責對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進行評審。
7.3當評審時認為目標、指標與實際不符,難以完成,或實施計劃有偏差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提出修改意見,經總經理批準后,按照前款安全生產方針的制定程序進行新的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制定。
7.4調整、更新后的安全生產目標、指標以及實施計劃應以公司文件的形式下發。
(五)附則
1。安全方針、目標的制定要記錄、存檔。
2。本規定由生產安全處負責解釋。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1
1、目的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保障政令暢通,做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
有效執行,同時對各項工作及時的溝通和總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車間。
3、內容與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級領導人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
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
比安全工作。
3.2 、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研究安全生產有關事項,并做好會議記錄。
3.2.1、會議由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參加。
3.2.2、匯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2.3 、組織和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或修訂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2.4、研究落實安全生產檢查,有明確的目的和具體計劃(安全月、年檢、季檢、月檢計劃的布置、
落實。
3.2.5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3.3 、審查、批準新建、改建、大修的設計、計劃以及工程驗收和運行工作的監控。
3.4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企業職業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職業病和職業衛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關部
門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和婦女保護工作。
3.5、研究有關安全生產教育,在采用新工藝、新方法、新技術、新設備時,要有計劃的組織進行職業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3.6 、審核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報告,明確責任,確定責任人。
3.7 、審核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內容。
3.8 、審批企業《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落實方案。
4、相關記錄
《會議記錄》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2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縱規程,遵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分的安全生產治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職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
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驗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生產操縱規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厲安全生產操縱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進步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職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神抖擻,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縱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職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視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預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憊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縱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賞罰制度,依制度進行賞罰。
四、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視治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分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題目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治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四周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難。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職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職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消防等部分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分。
六、自然災難、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生自然災難、突發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分的同一調度、指揮。
2、報告:遇有自然災難、突發性事件發生,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主管部分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難、突發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分報告)。
3、車輛:投進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并經檢測合格的在用車;車輛運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職員:參運職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職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后,運輸車輛、職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身帶隊。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駕駛職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分的同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匯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后,必須向各有關部分匯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進步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分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3
1、公司中基層管理人員、班組長和工程項目負責人等、各級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并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2、擔負各級危險作業生產許可審批和監護的人員(如:動火審批、監護;涂裝作業審批、監護;可燃性氣體測爆、測氧;密閉有限空間作業、審批、監護等)都必須經培訓并取得審批、監護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
3、國家和船舶行業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操作、電焊、氣焊與氣割、起重機械指揮、起重機械作業、企業內機動車駕駛、涂裝作業、壓力容器作業、壓力管道作業、電梯作業、船用高空吊藍作業、危化品相關作業、有毒有害有限空間作業、腳手架搭設作業等,應按照規定,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關培訓機構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并按期復訓。
4、新進入公司的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經各級考核合格才能安排上崗,同時各級教育必修進行規范的記錄。
5、凡變換工種崗位或離崗達3個月重新回到原崗位的人員、以及員工因工負傷歇工天數超過3個月后返崗的.,應接受轉崗和復崗二、三級安全教育,由用工部門負責實施。
6、凡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生產新產品時,應對參與生產管理和作業人員進行相應新施工工藝安全操作規程,風險辨識和應急防范措施的安全教育。
7、外協服務工作人員,須由相關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相應的安全教育;臨時參觀、學習和指導的人員,須經接待部門進行相關安全教育;船東、船檢人員,由總經辦負責組織,由安環部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8、生產班組在每日班前會、每周安全學習時應對全體組員進行作業前日常安全教育,開展危險預知指出活動,由班組長在布置當天生產工作任務的同時進行安全交底,并明確分工及安全負責人,檢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具)佩戴是否正確完好。班前會或班組安全活動應有相應的臺帳記錄。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范識別、獲取、更新適用于公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保證公司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有效性,根據《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等要求,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與公司有關的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其他要求,及時更新,并將這些信息及時傳達給公司員工和相關方,以便嚴格遵守,消除違法行為和現象。
三、職責
1、安全辦負責識別和獲取適用于與本公司活動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其他要求;
2、設備部負責識別和獲取安全設施管理、用電作業安全、設備安全等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設備設施報廢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其他要求;
3、總經辦負責識別和獲取工傷管理、文件和檔案管理、安全教育培訓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其他要求;
4、財務部負責識別和獲取安全生產費用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及其它要求;、
5、生產部、設備部負責識別和獲取相關方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及其它要求;
6、其他專業職能管理部門負責本部門職責范圍內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其他要求的識別和獲取;
7、安全辦負責對全公司通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等文件的登記、發放方式包括以公司文件形式發放、原文發放和其他形式。
四、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其他要求的獲取
1、獲取的內容
(1)法律全國人大頒布的安全生產法律如刑法、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等。
(2)法規國務院和省級人大頒布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
(3)規章國務院各部、委、局和省級人民政府頒布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標準國家、地方和行業頒布的安全標準
(5)國際公約我國已簽署的關于勞動保護的公約
(6)其他要求各級政府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規范性文件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地方和相關行業有關的安全生產要求、非法規性文件和通知、技術標準規范等。
2、獲取渠道
(1)各級人大、政府頒布的法律、法規、條例、辦法及其他要求的獲取渠道是全國人大公報、國務院公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其他有關政府職能部門
(2)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獲取渠道是各部、委或標準化組織等
(3)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獲取渠道是各上級主管部門
(4)還可以與咨詢機構等部門聯系
(5)通過報刊、書店、互聯網等渠道。
3、獲取方式和時機
(1)公司各職能管理部門通過上述渠道以走訪、電話、傳真、信件、會議等方式獲取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同時建立必要的.聯系
(2)公司各職能管理部門通過閱讀和整理有關報刊收集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登記在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的獲取記錄表上并及時傳遞到公司生產部和安全辦公室。各管理部門對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進行適用性判定報主管領導審批后立即實施。安全辦每年整理一次公司適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清單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規處于最新狀態。
五、適用性識別、傳達和更新
1、適用性識別判定依據
(1)公司活動、產品、服務要求
(2)所屬行業
(3)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要求
(4)相關方有關要求。
2、各部門根據本單位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安全生產的特點對獲取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進行適用性判定,將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其他要求登記在《適用的法律法規清單》上并將適用的條款摘錄到清單上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實施。
3、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傳達
(1)各職能部門將審批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和其他要求清單傳遞到公司安全辦。
(2)安全辦及時將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和其他要求清單及有關內容予以印制然后按文件管理程序的要求發放到各部門,各部門的執行由單位辦公室按文件管理程序要求進行。
(3)各部門將適用于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和其他要求進行傳達貫徹確保每位職工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和其他要求法執行。
(4)各部門應隨時掌握與本單位相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最新信息如有換版、更改等情況及時向公司生產部和安全辦公室傳遞。
(5)為使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保持最新狀態各部門每年確認、登記、摘錄獲取的最新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填寫《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更新清單》經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后提供給公司生產部和安全辦公室。
(6)各部門對作廢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及時標識對新頒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及時補充。
六、符合性評價
公司應每年組織一次對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及其他要求進行符合性評價,消除違規現象和行為,從而確保公司和從業人員及相關方能夠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安全生產和開展業務活動,對于不符合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及其他要求,要及時做出標識和處理。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
總則
第一條為了改善公司生產中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的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由總經理(法定代表人)總體負責,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來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因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公司應該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來總體組織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安委會應該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檢查和監督生產安全,調查處理發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定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任命,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1.經常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深入現場指導安全生產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生產情況時,有權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進行研究處理。
2.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3.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4.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工作。
6.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的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計劃執行。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發生的措施,并督促其進行實施。
8.做好信息反饋工作,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要馬上進行上傳下達。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10.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第八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使其符合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要求。
第九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的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時,要及時報告領導,并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二條各機樓(房)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經常檢查設備,工具的安全。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設備的維護和勞動場所的安全
第十三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正確進行使用并且經常進行維護和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四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生產要求。
第十五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六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線要充足;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危險的處所,必需要有安全保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十八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十九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明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電信線路的設計與維護
第二十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要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的工作人員,都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步操作規程》。
第二十一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維護。
第二十二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進行安全確定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電梯
第二十三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守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二十五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第二十六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二十七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二十八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二十九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一條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職業體檢。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三十二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三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的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業。
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四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三十五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進行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檢查和整改
第三十六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應不少于三次;各生產單位每季度檢查應不少于二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每天進行檢查。
第三十七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八條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后,在勞保經費項目中列支。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九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四十一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設立了健全的安全生產機構,并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四十二條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并組織實施)。
第四十三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十五對事故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并可進行行政處分。
第四十六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于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四十七條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第四十八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后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國際標準的105日,并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超過國際標準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四十九條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以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對事故責任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6.利用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來教育職工。
第五十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并送交安委辦。
2.因公駕車肇事者,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的1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況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并進行行政處分。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準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第五十一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詢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五十三條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4.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第五十四條本規定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
第五十五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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