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組織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組織管理制度1
一、總則
(一)貨幣資金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是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中具有高度的流動性。
(二)為加強村集體經濟組織貨幣資金的管理和控制,確保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安全,根據《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及國家有關財經法規,結合我縣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三)代行村集體經濟組織職能的村民委員會執行本制度。
(四)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貨幣資金管理工作接受鄉鎮農村經營管理部門的指導與監督。
(五)本制度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現金管理
(一)現金亦稱庫存現金,指存放于村集體經濟組織財會部門,由出納人員經管的貨幣。
(二)現金是日常經濟活動中一種最重要的支付手段,可以隨時購買產品物資,支付費用,償還債務,存入銀行等,具有流動性強、收付頻繁兩個特點。
(三)現金的兩個特點,決定了現金在保管和使用過程中容易出現差錯,比如計算錯誤或者丟失,甚至被挪用、貪腐等。因此,村集體經濟組織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制度,加強現金的管理和核算,監督現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現金使用范圍。根據國家《現金管理條例》規定,村集體經濟組織可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1、職工(包含村、組干部)工資、津貼;
2、個人勞務報酬;
3、根據國家規定發給個人的科技、文藝、體育等各種獎金;
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及國家規定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5、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質的款項;
6、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7、結算起點(1000元人民幣)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上述現金結算范圍內的支出,村集體經濟組織可根據實際情況及需要,從開戶銀行或信用社提取現金支付。不屬于上述現金結算范圍內的支出,村集體經濟組織必須通過銀行或信用社轉賬結算。
(五)庫存現金限額。庫存現金限額是指為了保證村集體經濟組織日常零星支出,按規定允許留存現金的最高限額。
庫存現金限額由開戶銀行或信用社根據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實際需要(一般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3—5天日常零星開支所需現金確定),和距離銀行遠近等情況核定。遠離銀行或交通不便的村集體經濟組織,銀行最多可以根據村集體經濟組織15天的正常開支需要量來核定庫存現金的限額。正常開支需要量不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大額現金支出。
庫存現金限額一經核定,村集體經濟組織必須嚴格遵守,不能任意超過,超過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信用社);庫存現金低于限額時,可以提現補足限額。
需要增加或減少庫存現金限額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向開戶銀行(信用社)提出申請,由開戶銀行(信用社)重新核定。
(六)現金收支規定。
1、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入現金,應于當日送存銀行(信用社),當日送存確有困難的,由開戶銀行(信用社)確定送存時間。
2、村集體經濟組織支付現金,可以從本村庫存現金中支付或者從開戶銀行(信用社)提取,不得從本村的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現金。
因特殊情況需要坐支現金時,應事先報經開戶銀行(信用社)審查批準,由開戶銀行(信用社)核定坐支范圍和限額,村集體經濟組織在核定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內進行。
村集體經濟組織收支的現金都必須入賬,定期向開戶銀行(信用社)報送坐支金額及使用情況。
3、村集體經濟組織從開戶銀行(信用社)提取現金時,應當如實寫明用途,由本村集體經濟組織財會負責人簽字蓋章,經開戶銀行(信用社)審核后,予以提取和支付現金。
4、村集體經濟組織因采購地點不確定、交通不便、搶險救災、以及其他特殊情況必須使用現金時,應向開戶銀行(信用社)提出書面申請,由本村集體經濟組織財會負責人簽字蓋章,經開戶銀行(信用社)審核后,予以提取和支付現金。
5、不準用不符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即不得“白條抵庫”。
6、不準向開戶銀行(信用社)謊報用途套取現金。
7、不準用銀行(信用社)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8、不準將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入的現金以個人名義存儲,即不得“公款私存”。
9、不準保留賬外公款,即不得設置“小金庫”。
10、不準村集體經濟組織之間互相借用現金。
11、禁止非出納人員保管和經手現金。
12、不允許村集體經濟組織在經濟活動中,只收現金,拒收銀行本票、支票和其他轉賬結算憑證。
(七)現金管理的內部控制。
1、原則:
(1)嚴格職責分工。不相容職責分由不同人員擔任,形成嚴密的現金出納人員和會計人員的內部牽制制度,以減少和降低現金管理上舞弊的可能性。
(2)實行交易分開。如果可能的話,現金支出業務和現金收入業務分開進行處理,防止將現金收入直接用于現金支出的坐支行為。
(3)實施內部稽核。設置內部稽核人員,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加強對現金管理的監督,及時發現現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以及時改進對現金的管理控制。
(4)實施定期輪崗制度。對涉及現金管理和控制的業務人員實行定期輪換崗位,通過輪換崗位,減少現金管理和控制中產生舞弊的可能性,并及時發現有關人員的舞弊行為。
現金的內部控制目的并不是在于發現差錯,而是要減少發生差錯、舞弊、欺詐的機會。一個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不允許由單獨一人自始至終地操縱和處理一筆業務的全過程,不允許經管現金的人員兼管現金賬冊。
2、現金收入的內部控制要求:
(1)開票與收款應由不同的經辦人員負責辦理,做到職責分開。
(2)控制發票的數量和編號。領用發票時,必須由領用人對領用數量和起迄號碼簽字確認。
發票存根由發票保管人簽字回收、清點、登記、封存和保管。銷毀時必須按規定手續上報審批。
對尚未使用的空白發票要定期檢查,防止短缺遺失。
(3)建立“發票的銷號”制度,監督收入的及時入賬。即發票存根與發票入賬聯核對注銷(作廢的發票應全聯粘貼在存根上),確保已開出的發票無一遺漏都收到了款項和入了賬。
(4)一切現金收入都應無一例外地開給收款收據。
(5)郵政匯款,在收到時應由兩人會同拆封,并登記來源、金額、收據情況等。
(6)一切現金收入必須當天入賬,盡可能當天存入銀行(信用社),不能當天存入的,應該于次日上午送存銀行(信用社)。
3、現金支出的內部控制要求:
(1)必須根據國家規定的范圍使用現金。
(2)采購、出納、記賬工作必須由不同的經辦人員負責,不能職責不清,一人兼管。
(3)支票的簽發和付款必須有兩人分別蓋章,互相監督。
(4)建立健全現金開支審批制度,嚴格現金開支審批手續。任何一項需要開支的原始憑證,必須由經辦人、驗收證明人簽字,財務會計人員審核,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審批,出納人員才能據以付款。
對手續不完備的開支發票,不得付款;對不合理的開支,財務人員等有權向民主理財小組或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5)已經付款的發票等憑證,應蓋上“銀行付訖”或“現金付訖”印章,編好號碼,及時登賬,妥善保管,以防丟失、遭盜、竄改,甚至重復報銷等情況發生。
(6)存出保證金、押金、備用金等應定期清理和核對。
4、庫存現金的內部控制要求:
(1)正確核定庫存現金限額,嚴格按規定限額控制庫存現金。不違規坐支現金,超過限額部分按規定辦理。
(2)出納人員必須做到日清、日結,確保賬款相符。如發現賬實不符,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并予以處理。
(3)內部審計或稽核人員必須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核查,有必要時可以臨時抽查。
(八)現金的明細分類核算。設置“現金日記賬”,“現金日記賬”由村出納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現金收、付款發票、單據,和提現時填制的支票存根等,按照業務發生的先后順序逐日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計算出當日現金收入合計數、支出合計數并結出余額,與現金實存數核對,確保賬實相符;每月終了,“現金日記賬”余額要與“現金”總賬余額核對,確保賬賬相符。如有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并按規定處理。
(九)現金清查的核算。現金清查指對庫存現金的盤點與核對,包括出納人員每日終了進行的現金賬實核對,和清查小組進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現金盤點、核對,達到賬實相符的目的。
現金清查一般采用實地盤點法。
清查小組清查時,出納人員必須在場,清查的主要內容包括是否有挪用現金、白條抵庫、超限額留存現金的現象,以及賬實是否相符等。
對于現金清查的結果,應編制現金盤點報告單(附后),注明現金溢缺的金額,由出納人員和盤點人員簽字(章)。
庫存現金盤點報告表
xxxx年xx月xx日
實存金額
賬存金額
盤盈
盤虧
備注
盤點員簽字(章):出納員簽字(章):
如果發生現金溢余,先借記“現金”賬戶,貸記“內部往來——現金長款”或“應付款——現金長款”賬戶;待查明原因經批準后,借記“內部往來——現金長款”或“應付款——現金長款”賬戶,貸記“其他收入”賬戶。
如果發生現金短缺,先借記“內部往來——現金短缺”或“應收款——現金短缺”賬戶,貸記“現金”賬戶;待查明原因后,借記“其他支出”,必須賠償的,借記“內部往來——×××”或“應收款——×××”賬戶,貸記“內部往來——現金短缺”或“應收款——現金短缺”賬戶;收到賠償款后,借記“現金”賬戶,貸記“內部往來——×××”或“應收款——×××”賬戶。
三、銀行存款管理
(一)銀行存款指村集體經濟組織存放在銀行或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貨幣資金。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凡是獨立核算的單位都必須在當地銀行開設賬戶。
(二)銀行賬戶的管理。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其所在地銀行(信用社)開設結算賬戶時,必須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核發的開戶許可證,帶好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章、財務負責人和出納員印章等印鑒,到當地銀行(信用社)開立賬戶。開立賬戶必須注意:
1、不得為還貸、還債和套取現金而多頭開立基本存款賬戶;
2、不得出租、出借賬戶;
3、不得違反規定在異地存款和貸款而開立賬戶;
4、不得利用銀行賬戶進行非法活動。
(三)銀行結算方式。銀行結算方式包括票據結算(主要有銀行匯票、商業匯票、銀行本票、支票等)、信用卡、匯兌、托收承付、委托收款、信用證等。根據我縣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實際情況,下面只就支票結算方式作具體規定。
1、支票是指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2、支票的領用。村集體經濟組織在開立基本存款賬戶后,向銀行(信用社)申請購買支票。存款賬戶結清時,必須將剩余的空白支票全部交回銀行(信用社)注銷。平常工作中,作廢的支票也必須妥善保存備查。
3、支票的種類。支票分為現金支票(支票上印有“現金”字樣)、轉賬支票(支票上印有“轉賬”字樣)、普通支票(未印“現金”或“轉賬”字樣,可以支現也可以轉賬,但劃線普通支票〈支票左上角劃兩條平行線〉只能用于轉賬,不得支取現金)。
4、支票的簽發。
(1)轉賬支票的簽發。指由支票存款人開出,委托金融機構見票后無條件從其賬戶中撥付一定金額給收款人的票據。
填寫轉賬支票時,各欄項目必須使用碳素墨水筆填寫齊全:①出票日期必須大寫;
②收款人要填寫收款單位全稱;
③付款行名稱、出票人賬號要填寫正確;
④金額大、小寫要一致,小寫金額前加人民幣符號“¥”,大寫金額緊靠“人民幣”字樣之后,不能留有空白;
⑤用途如實填寫;
⑥支票填妥后,加蓋銀行預留印鑒。
(2)現金支票的簽發。指由支票存款人開出,委托金融機構從其賬戶中支付一定金額現金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
現金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現金,也可以轉賬。
現金支票的填制與轉賬支票的填制方法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用現金支票支取現金時,收款人必須在支票背面簽章。
5、支票的背書。現金支票不能背書,轉賬支票可以背書轉讓,而且可以多次轉讓,背書方法:
限于個人轉讓給在銀行開戶的單位或個體經濟戶。背書轉讓時,應在“轉賬支票”背面的指定位置填明被背書人的名稱,并由背書人簽章,填明背書日期。
6、支票的受理。
(1)收款人收到付款人開出的轉賬支票后,應認真審核:
一是審核支票票面是否整潔,有無涂改。出票日期、收款人、金額有更改的支票無效;
二是審核支票各項目填寫是否齊全正確,支票是否在付款期內(自出票日起10日內),收款人是否為本收款人,金額填寫是否正確;
三是審核付款人簽章是否清晰,有背書的,背書是否連續。
支票審核無誤后,方可受理,填制“銀行進賬單”連同轉賬支票一同交銀行辦理轉賬手續。
(2)出票人開戶銀行收到支票后,按照前述方法進行審核,無誤后受理。對于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出票人開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必須引起重視的是:簽發支票前,村集體經濟組織應查明銀行(信用社)存款的實際余額,防止簽發空頭支票(簽發空頭支票的,銀行除退票外,還按票面金額的5%但不低于1000元處以罰款)。
7、支票的掛失。支票是一種非常重要的票據,應妥善保管,嚴防丟失。
如果已簽發的轉賬支票丟失,銀行不辦理掛失,可與收款人聯系協助防范;如果已簽發的現金支票丟失,可到銀行辦理掛失。掛失前已被冒領的,銀行概不負責。
8、支票結算的內部控制。支票和財務印鑒應由不同人員保管,相互監督,形成嚴密的內部牽制制度,減少提現舞弊的可能性。
(四)銀行存款的明細分類核算。按金融機構的名稱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銀行存款收、付款單據、支票存根等,按照業務發生的先后順序逐日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計算出當日銀行存款存入合計數、支付合計數并結出余額。每月終了,“銀行存款日記賬”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和“銀行存款”總賬核對,確保賬款、賬賬相符。如有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進行更正處理。
(五)銀行存款清查。銀行存款清查指村集體經濟組織“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面余額與其開戶行轉來的銀行對賬單余額進行核對。
如果查明雙方余額不一致的原因是屬于記賬錯誤,應立即加以更正。
如果查明雙方余額不一致的原因不是記賬錯誤,而是因為未達賬項(指村集體經濟組織與銀行取得有關憑證的時間不同,取得的一方已經登記入賬,未取得的尚未登記入賬的款項)引起的,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調節(附后)。
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單位:元
項目
金額
項目
金額
村銀行存款日記賬余額
加:銀行已收、村集體未收款
減:銀行已付、村集體未付款
銀行對賬單余額
加:村集體已收、銀行未收款
減:村集體已收、銀行未付款
調節后村賬銀行存款余額
調節后銀行賬銀行存款余額
組織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依據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章程的相關條款制定,其目的旨在建立健全公司組織機構,以確保公司的正常運作,提高辦事效率,促進公司的成熟與發展.。
第二章機構設置
第二條本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公司下設六部一室:生產部、營銷部、采購部、質量管理部、產品開發部、財務部及辦公室。
第三條公司的組織結構形式為直線—職能制:生產部、營銷部、質管部、采購部、產品開發部以直線型管理為主;財務部及辦公室以職能型管理為主。
第三章職位設置
第四條本公司的人員編制依公司的業務和發展需要設置職位,堅持精簡、效能、滿負荷工作的原則,實行和鼓勵一職數兼。
第五條公司與董事會之下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2人,必要時經董事長批準可聘請顧問及特約人員。
第六條公司所屬各部(室)設部門經理一名,必要時可設副經理。
第七條公司各部以下根據業務、生產需要配置辦事員(業務員)若干職位;生產車間根據工藝劃分配置若干班組長職位;生產操作人員、設備修人員按設備開動規模及工藝要求配置,并可根據需要配置若干特勤人員(如司機、保安、勤雜人員等)。公司以下人員配置額度由部門經理按實際需要簽請總經理核定。
第八條本公司所有員工一律實行聘用合同制。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總經理簽聘;部門經理以下管理人員由人事部門招選,報總經理決定聘用或由總經理授權部門聘用;生產工人由人事部門招用。
第九條總經理在董事會和董事長的監督下全權負責本公司全盤業務及公司發展事務,向董事會與董事長負責。
第十條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處理本公司一切事務,按照總經理的分工和授權范圍履行職責、行使權力,向總經理負責。總經理公出或請假時應指定一名副總代行其職務。
第十一條各部門經理在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的領導下,負責處理本部門業務,并考核屬員的勤惰能劣,呈報其升遷獎懲意見。部門經理向總經理及分管副總負責。
第十二條各業務主辦、車間班組長等在部門經理的領導下工作,向部門經理負責。
第十三條顧問及特約人員依其專門知識、技術、向公司提供治理、發展意見,接受董事長、總經理和各部門的業務咨詢,協助總經理處理專門業務或特別業務。
第四章總經理
第十四條總經理在董事會和董事長的監督下全權負責本公司全盤業務和發展事務,為本公司內部的執行首長。
第十五條總經理的職責規定:
1.執行國家的法規法令和董事會的決議決定;
2.主持制定公司的經營方針、發展規劃、經營目標及實施措施;
3.指揮、督導全體員工按期保質完成生產、銷售任務和年度經營目標;
4.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及時決策和處理生產經營中的重大問題和緊急事件;
5.協調各部門關系,仲裁和防止部門間沖突;
6.決定公司組織機構和人員編制,負責各項規章制度的建立、發布、實施、修訂與廢止;
7.按財務管理規定負責審批公司費用開支,堅持“一支筆”審批原則;
8.重視職工教育,提高職工素質,關心職工福利;
9.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工作,及時向下屬傳達董事會議決事項,并認真貫徹執行;
10.完成董事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條總經理的職權規定:
1.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產品開發、技術更新、市場開發有決策指揮權;
2.在規定的范圍內對公司的人、財、物力等資源有調度權:對緊急重大問題有臨機處置權,并于事后及時向董事會報告;
3.對副總經理人選有提名報審權,對中層管理人員有任免權,對員工有獎懲權;
4.有權簽發公司內部各種文件和工作報告,有權代表公司對外簽訂經濟合同或協議;
5.有權調整公司組織機構,建立、健全、修改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制定具體政策。
第十七條總經理的責任規定:
1.向董事長負責,對違背董事會決議和董事長決定造成的后果負責;
2.對公司資產負保全增值責任,對因決策失誤、瀆職失職導致公司資產損失負責;
3.對因管理無方、工作不力造成管理失控、紀律松弛、效益下滑、完不成經營目標或嚴重虧損負責;
4.對發生重大的質量、設備、人身安全及交通、消防事故負責;
5.對未認真調研論證盲目進行項目開發或未經評審草率簽署經濟、技術合同造成公司重大經濟損失負責。
第五章辦公室
第十八條辦公室負責本公司行政管理、人事管理、總務管理及公共關系等事項。
第十九條辦公室的行政管理職責是:
1.負責對各部門執行總經理決定的督促、檢查和催辦;
2.收集、分析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及時向總經理請示匯報;協助總經理協調部門關系;
3.負責公司文秘工作和文書檔案管理工作;做好公司印信管理、文書起草、審核及印制工作;負責各類文電函件的收發呈轉工作;
4負責公司會議的會晤安排,做好會議紀錄。
第二十條辦公室的人事管理職責是:
1.負責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執行和修訂;
2.辦理員工的招聘、錄用、調配、培訓、考核、獎懲等事項;
3.負責員工的考勤、請銷假、工資審核發放等事項;
4.負責員工的勞動合同管理和勞保事務,受理勞動糾紛;
5.負責人事檔案的建立和管理;
第二十一條辦公室的總務管理職責是:
1.負責生產、辦公場所、員工宿舍的分配與調整;
2.負責房產修繕、員工食堂、員工宿舍管理等事項;
3.負責辦公設施的購置和管理,負責辦公用品、用具的發放;
4.負責交通、通訊設施的管理;
5.負責公共環境衛生、保安、消防管理等事項。
第二十二條辦公室的公共關系職責是;
1.辦理公司各項登記、年檢事務;
2.負責來賓、來訪的接待工作;
3.會同銷售部處理客戶投訴;
4.辦理總經理交辦的對外聯絡事務。
第六章生產部
第二十三條生產部負責本公司產品生產的組織和管理事項,其具體職責是:
1.負責制定生產作業計劃;
2.對各車間實行統一調度指揮,組織和督促各車間安交貨期完成生產任務。協調各車間關系,及時解決生產中的異常問題;
3.負責生產管理制度的建立、執行和修訂;
4.負責設備管理工作,檢查督促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做好日常維護保養工作,發生設備故障及時組織力量排除;
5.加強工序控制和物料、在制品、工位器具管理,努力提高效率、確保質量、降低消耗;
6.配合開發部做好新產品開發的試產和樣品制作;
7.負責作業現場管理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8.負責生產統計、原始記錄的收集、編制與管理;
9.負責鍋爐房、發電房的管理。
第七章營銷部
第二十四條營銷部負責本公司產品營銷和市場開發管理事務,具體職責是:
1.負責銷售預測,擬定市場開發計劃、營銷方案、廣告策劃以及品種和價格策略;
2..負責訂單與銷售合同的簽訂;根據銷售預測與訂單及時向生產部下達生產通知書;
3.負責客戶聯系、考察評審、關系建立與管理;
4.負責市場情報的收集,顧客滿意度調查、分析與綜合;
5.負責產品交付、售后服務以及貨款回收工作;
6.受理客戶投訴,處理退貨與糾紛;
7.負責成品庫管理,制定并執行成品庫管理制度,做好產品質量防護工作。
第八章產品開發部
第二十五條產品開發部負責本公司技術管理與新產品開發等事務,具體職責是:
1.負責生產前的技術準備工作,按合同或定單的要求量體采寸、編制工藝單、制作樣板和試制樣衣;
2.負責新產品的研究、開發、設計和試制:
3.制定各項技術管理制度、技術標準和工藝規程規范;
4.及時解決生產中的'技術關鍵和產品質量中的重大技術問題;
5.負責專利權的調查研究、申請和保全事項;
6.負責技術檔案管理,保守技術機密。
第九章質量管理部
第二十六條質管部負責本公司質量管理、質量檢測、質量監督等事項;
具體職責是:
1.負責質量管理規章制度的建立、執行和修訂;
2.負責質量管理體系管理評審、內審的組織工作;
3.負責采購物資質量驗證,產品過程質量檢驗、成品質量檢驗及相關記錄;
4.質量異常情況的處理,統籌糾正、預防措施的實施并跟蹤驗證;
5.參與新產品的開發與試制;
6.會同營銷部處理客戶投訴及不合格退貨的質量分析和糾正。
7.負責監督和管理各部門的質量記錄。
第十章采購部
第二十七條采購部負責本公司生產物資的采購、供應、保管等物流管理事務,具體職責是:
1.負責物流管理制度的制定、執行和修訂,包括采購制度、物資供應制度、倉庫管理制度及物資儲備定額等;
2.負責各項原輔材料、包裝材料、設備、工具、零配件、外協件及辦公物品的采購與供應;按照適質、適量、適時、適價的原則加強采購作業管理;
3.負責供方的選擇、評審和合同管理,定期進行供方業績評價,建立和更新合格供方名錄;
4.做好物資入庫驗收,發現異常及時處理;辦理嚴重不合格品的退換貨及索賠事宜;
5.加強倉儲管理,做好各種物料的進貨、運輸、裝卸、領用發放、防護以及清倉盤點等工作。
第十一章財務部
第二十八條財務部負責公司財務管理、成本管理等事務,具體職責是:
1.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財經紀律規定;
2.負責財務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監督;
3.負責年度預、決算的遍擬,財務會計報表的編制以及財務經營狀況分析;
4.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記賬、復賬、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妥善保管憑證、帳簿、報表等會計資料;
5.負責成本的計劃、控制和核算;
6.負責日常出納事務,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及時清償貨款和回籠資金;
7.負責編擬信貸計劃、資金籌措使用方案,做好資金的籌措與調撥,加強資金管理;
8.做好現金管理、支票管理和財務印鑒管理;辦理納稅與保險等事務。
第十二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未盡事宜由各部門辦事細則予以規定和補充。本制度部門職責部分將隨著公司的發展適時加以修訂。
第三十條本制度的解釋權、修訂權屬董事會,本制度經董事長批準后公布實施。
組織管理制度3
為促進防沖工作的有序開展,保證礦井沖擊地壓防治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制度。
組織協調分為防沖日常工作組織協調,與上級主管部門、科研單位、供貨廠家等的組織協調,沖擊地壓事故處理組織協調。
1、防沖日常工作組織協調
(1)防沖日常工作由防沖辦負責組織協調,各相關單位必須嚴格按防沖規定和防沖措施執行。
(2)防沖人員在工作面進行沖擊地壓數據收集、沖擊地壓治理施工時,所在區隊要積極配合,提供方便,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
(3)工作面的防沖設備,除專業防沖人員外,其他人不得隨意挪動、損壞,不得用作他用。
(4)防沖人員要注意保持施工地點衛生,做到施工地點干凈、無積水、無垃圾、無污水、無雜物等。
(5)進行防沖檢查時,防沖辦、生產技術科、安全監察處和相關責任區隊要按時派人參加,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參加。
(6)召開防沖專業會議時,由防沖辦負責召集,相關單位接通知后必須按時參加,不得遲到與早退。
(7)各種防沖資料,各單位要及時報送防沖辦,由防沖辦負責整理、保存。
2、與上級主管部門的組織協調
(1)防沖相關工作需要與上級主管部門進行協調時須事前向礦分管領導匯報。
(2)應充分了解、掌握防沖各項規定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相應辦事程序,在溝通協調前要提前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如:文件、資料和涉及到的問題)。
(3)充分尊重上級主管部門的辦事程序、要求,必要時要進行事先溝通。
3、與科研單位、供貨廠家的組織協調
(1)與科研單位、供貨廠家之間的關系協調應貫穿施工項目管理的全過程。協調的目的是促進協作,協調的'方法是執行合同,協調的重點是資金、質量和進度問題。
(2)防沖辦在施工準備階段應要求科研單位、生產廠家按規定的時間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保證工程順利開工。防沖辦應在規定時間內承擔合同約定的責任,為開工后連續施工創造條件。
(3)防沖辦應及時向科研單位、生產廠家提供有關的生產計劃,統計資料,工程事故報告等。科研院校、生產廠家應按規定時間向防沖辦提供技術資料。
(4)防沖辦應在設計、圖紙會審、設計洽商變更等環節中與設計單位密切配合,同時應接受科研單位、供貨廠家對雙方的協調。
(5)與供貨廠家的協調應依據供應計劃,在內部市場辦公室指導協助下進行。
(6)防沖辦與科研單位、生產廠家關系的協調按合同中的有關技術關系、經濟關系執行,正確處理項目進度控制、質量控制、安全控制、成本控制、項目生產要素管理和現場管理中的協作關系。防沖辦還應對科研單位、生產廠家的工作進行監督和支持。
4、沖擊地壓事故處理組織協調
當發生沖擊地壓事故時的處理組織協調按《興隆莊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沖擊地壓事故應急預案相關規定執行。
5、其他防沖工作組織協調
未盡事項由總工程師或防沖副總工程師召集防沖辦及其相關單位以專業會議的形式進行組織協調。
組織管理制度4
(一)組織架構的設置原則是精簡高效、一專多能,采用經理負責制,簽訂經營責任書,實行獨立核算。
(二)zz假日花園管理處各崗位所需人力資源配置實行管理處管理下的完全雙向選擇,以保證管理處經理建立一支高效、協調的團隊。
(三)zz假日花園管理處內部采用直線職能制,盡量減少管理環節,提高工作效率和保證信息渠道的暢通。
(四)管理處助理經理的主要職責是協助經理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監督管理處的服務質量,同時直接管理會所,降低人力資源成本。
(五)物業管理主管的職責是負責小區管理服務中心工作、物業巡查以及各種設備、設施的維護、檢修以及業戶的.請修工作。
(六)行政主管(兼任財務主管)的職責是負責管理處各部門的考核和監督、辦公室事務、后勤和小區文化建設。
(七)小區管理服務中心值班人員(管業助理)的職責是在管理服務中心值班,建立管理處與業主之間的服務平臺,處理客戶投訴與咨詢,并將業主的需求信息迅速、準確傳遞至各相關單位。
組織管理制度5
一、殘疾兒童少年確認
1、視力殘疾兒童應由縣(區)級以上(含縣級)醫療保健機構,根據國家規定的殘疾標準對其殘疾類別和程度進行檢測和評估。
2、聽力殘疾兒童的篩查、鑒定:由聾兒監護人陪同,到有條件的縣級以上(含縣級)醫療保健機構、經評定驗收達三類以上(含三類)的聽力語言康復機構或當地有專業技術人員的公辦特殊教育學校,根據國家規定的殘疾標準,對其殘疾類別和聽覺言語康復效果進行評估和鑒定。
3、對智力殘疾兒童的篩查、鑒定:先由家長或班主任提出申請后,由監護人陪同,到有條件的縣級以上(含縣級)醫療保健機構,根據國家規定的標準,進行嚴格篩查,做出鑒定。
二、殘疾兒童少年登記
1、對學校服務區內的各類殘疾學齡兒童登記造冊。
2、殘疾兒童的篩查、鑒定結論等檔案資料應由有關管理、教研人員和任課教師掌握,不得泄露與擴散。
三、殘疾兒童少年入學
(一)入學對象及條件
1、隨班就讀:
(1)具備隨班就讀能力的視力(包括盲和低視力)殘疾兒童。
(2)配戴助聽器或植入人工電子耳蝸,雙耳補償后的.聽力其中一耳在60分貝以下,參加過系統的聽覺言語康復訓練,具備聽覺言語能力,或者會看話、唇讀,有聆聽習慣和言語交往意識的聾童。
(3)無間歇發作性疾病、無其他殘疾的輕度智力殘疾兒童。
2、特殊教育學校:
不符合以上標準條件的殘疾兒童、少年。
(二)入學組織
1、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堅持就近入學原則。只要家長提供由縣(區)級以上(含縣級)有條件的醫療保健機構、經評定驗收達三類以上(含三類)的聽力語言康復機構、當地有專業技術人員的公辦特殊教育學校出具的檢測評估等組成的隨班就讀審核鑒定機構認定,對確實經過康復訓練,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且屬于本校服務范圍內的,普通學校應當依法接收,不得拒絕。
2、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殘疾兒童少年,隨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到非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的,可以向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就讀,并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協調安排就近入學。
3、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的入學年齡與普通兒童相同,特殊情況可以放寬。原則上,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殘疾兒童少年每班以1—2人為宜,最多不超過3人,且殘疾類型應相同,以便于管理和教育。
4、原則上每年對智障學生進行一次復測,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專家對復測結果進行審核,并對殘障情況和隨班就讀認定實行動態管理。對于殘障狀況好轉,學習能力、社會適應能力有明顯改善,能跟上普通學生學習進度的殘疾學生不再視為隨班就讀對象,學校應及時將復測審核結果反饋給家長。
5、在家長自愿的情況下,這些學生也可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聽力障礙、視力障礙、中重度智力殘疾兒童、少年,原則上都到特殊學校、特教輔讀班就讀。隨班就讀的兒童少年入學年齡與普通兒童少年相同,特殊情況下進入小學起始年級可適當放寬,申請緩學。
6、各類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少年到普通學校隨班就讀,須由家長申請,并提供資質的機構鑒定,接受申請學校上報區隨班就讀審核鑒定機構核準后,學校予以登記注冊。
組織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村組集體財務管理,規范村組財務收支行為,維護集體和群眾利益,根據《省農村集體財務管理辦法》、《市農村三資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全鎮所有獨立核算的村組集體經濟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是農村集體財務行為的主要責任人,對本組織的財務管理工作和財務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第三條鎮農村產權交易服務中心是村組集體財務管理的業務主管部門,負責村組財務管理、指導、監督和培訓,鎮農村產權交易服務中心受村民委員會、村股份經濟聯合社委托代為記賬。
第二章資產、資源管理
第四條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房屋、建筑物、辦公設施、機械設備、工具器具、經濟林木和農業基本建設設施及集體統一經營的資源性資產,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的應列為固定資產。
第五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建立資源登記簿,對集體所有的耕地、林地、園地、草場、荒山、荒地、荒坡、荒灘、水面等資源逐項登記。集體資源進行承包、租賃的,其承包、租賃方案應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或成員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并采取公開協商或者招標投標的方式進行。獲得的收益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主要用于發展集體生產經營、興辦公益事業等。
第六條村集體經濟組織購置、變賣、報廢等處置固定資產和對資源性資產進行轉讓、發包、出租、出借等時,應由村委會提出購置或處置方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報鎮政府審核,審核通過后將方案公示7日后實施,價值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由村”兩委”會討論決定,并有書面會議記錄。價值5000元以上的按“四議兩公開”管理程序進行決策,并報鎮政府審批,同意后簽定合同,并報鎮產權交易中心備案。
第七條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資源的轉讓、發包、出租、出借等必須簽定合同,合同期限不得超過有關法律規定的期限,費用原則上按年度進行收取,最長不得超過本屆村“兩委”會剩余的任期時間。
第八條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每年年底對所簽定的合同進行清理,及時清收應收未收的合同款項。
第九條村文書和村民小組長分別負責本村組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保管不善損壞、丟失者由其本人負責賠償。
第三章資金管理
第十條村組不準違反規定亂設賬戶,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公款私存、平調、挪用、侵占、截留集體資金。村集體經濟組織嚴禁舉債,確需舉債的,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村“兩委”會審核、鎮政府審批后方可實施。否則,按照誰舉債,誰承擔的原則由其個人償還。
第十一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收入和支出都應當納入賬內統一核算。
第十二條集體資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向農戶或其他單位收取各種款項時,必須開具由省級業務主管部門統一監制的《省農村集體財務收款憑據》。不準用自制收據或白條向農戶和單位收取款項。嚴禁坐支、出借、挪用、白條抵庫等違規使用集體資金現象。
第十三條各項收入三日內及時存入銀行賬戶,入庫時間超過三個月且收入數額較大的移交鎮紀委或司法部門處理。
第十四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項收支應當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對外財務結算應當使用國家稅務、財政部門監制的合法票據。
第十五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嚴格財務開支審批程序。原始憑證由經辦人簽字或者蓋章,村務監督委員會或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簽章,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審批簽字后方可報銷;單項支出5000元(含)以下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開支申請,填寫《鎮村集體經濟組織動用集體資金申請審批表》,監委會主任(理財小組)、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簽字后報鎮分管領導審批,批準后報鎮機構付款。5000元以上的按“四議兩公開”程序決策,并經鎮政府領導辦公會集體批準后按程序支付。
第十六條各類工程項目的實施,從項目的立項、預算、確定施工單位、合同簽定、決算、驗收等環節,必須按照“四議兩公開”的工作程序進行,支付工程款時必須將村會議記錄、《工程預算書》、《施工合同書》和《鎮村集體經濟組織動用集體資金申請審批表》、《工程驗收報告單》報鎮產權交易服務中心審核,經鎮政府審批后方可按程序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條村集體經濟組織支出票據結算實行“報賬制”管理,即:每月10日前由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組織專門會議,對上月發生的支出進行統一審核,填寫《鎮村集體經濟組織動用集體資金申請審批表》,收集全所有原始憑證并按要求簽字蓋章后,報送鎮產權交易服務中心報賬,同時安排本月支出計劃,并形成相關會議記錄。
第十八條屬于村集體所有的土地被征收,土地補償費歸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屬于村內具有法人資格的村民小組所有的.,土地補償費歸村民小組所有。村集體的土地補償費主要用于發展生產、增加積累、培育經濟增長,以及村基礎設施和開展公益事業建設等方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和截留土地補償費;不得用于發放村干部報酬、支付經營費用等非生產性開支和福利發放;不得出借;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經濟擔保;不得擅自改變用途。
第四章會計核算
第十九條會計必須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的規定,設置會計賬簿,使用會計科目,編制會計報表。
第二十條登記入賬的各項收入必須要有真實完整的合法憑證,原始憑據不完整、審批手續不齊全的,會計有權拒絕報賬。
第二十一條會計核算必須做到財務核算準確,科目運用正確,報表編制及時,確保賬實、賬證、賬賬、賬表相符。
第五章民主理財、財務公開
第二十二條村集經濟組織應建立民主理財小組,民主理財小組由3—5人組成。村級民主理財小組組長由村監督委員會擔任,負責監督村集體經濟組織一切收入和支出;組級民主理財小組,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負責監督本組一切收入和支出是否真實有效。
第二十三條民主理財小組應采取集中行使其監督審查權,不準私下分別簽字審核,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后應加蓋個人名章,個人名章應報鎮產權交易服務中心備案。
第二十四條村組財務公開程序要規范、內容要全面,所有公開內容要經民主理財小組核實,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村監委會主任、民主理財小組和會計簽字蓋章后向群眾公布。
第二十五條村組財務每季度公開一次,重大項目的收支情況必須在工程事項結束后單獨逐項逐筆向群眾公布。
第六章財務審計
第二十六條鎮產權交易服務中心對村組集體經濟組織行使內部審計職權,并向鎮政府負責報告審計工作。每年至少對村級財務審計一次,村“兩委”任期屆滿或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發生變動時進行離任村干部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審計。
第二十七條審計人員應當依法審計、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客觀公正、廉潔奉公。嚴把票據入賬審計關,做到“八不準”即:涂改復印的票據不準入賬;票據日期、單位名稱不填或大小寫金額不一致不準入賬;原始票據上必須有領款人、經辦人、理財小組、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村監委會主任簽字審批,否則不準入賬;購置固定資產、發放非生產性補助或重大開支事項沒有審批報告的不準入賬;原始票據開支事項不清楚,沒有明細的(如辦公用品明細、集體用工明細、工程費用支出明細)不準入賬;開支事項不真實的票據不準入賬;不符合財務制度規定的票據不準入賬;不合法不合理的支出票據不準入賬。
第二十八條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村監委會主任在審批票據時必須認真履行職責、照章辦事、嚴格審批各項開支,做到“八不準”。
第七章考核獎懲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制度第六條,未按規定程序購置或處置固定資產、資源的,扣除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年終考核總分5分。
第三十條違反本制度第七條,各類合同簽定不規范的,扣除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年終考核總分3分,扣除報賬員年終考核總分1分。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制度第八條,村集體資產、資源發包收入不能按時回收,屬于本屆村集體經濟組織任期內簽定合同的,每3000元扣除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年終考核總分1分,屬于歷史遺留的,對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酌情扣分。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制度第十三條,各項收入不按時存入銀行賬戶的,按入庫時間超過10天的,扣除責任人年終考核分2分,入庫時間超過一個月的,扣除責任人年終考核分3分,入庫時間超過二個月的,扣除責任人提終考核5分。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制度第十五條,支出審批把關不嚴,出現虛列支出報賬等問題,扣除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終考核總分5分、監委會主任年終考核總分3分。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制度第十七條,不按要求的時間報賬,發現一次扣除責任人年終考核分2分,并扣除報賬員年終考核分1分。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制度第二十三、二十四條,村組財務收支情況每季度公示一次,公示不及時的,每次扣除報賬員和村民小組長年終考核分2分。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制度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三、二十四條,構成違規、違紀的,交由鎮紀委進行處理,構成違法的交由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制度自之日起生效,同時鎮人民政府20xx年9月28日印發的政發【20xx】318號《關于印發鎮村組集體財務管理制度(試行)的通知》作廢。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如與上級部門制定的各項制度、辦法不一致時,以上級部門制定的制度、辦法規定為準。
本制度由鎮產權交易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組織管理制度7
一、機關的各項經費,堅持集中與歸口管理相結合、以集中管理使用為主的'原則。機關的包干經費,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有關業務處室的專項業務經費,原則上歸口各處室管理,需要時,有關處室提出意見,商辦公室,可集中使用。
二、機關各項經費的使用,要例行節約,要嚴格執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
三、機關的差旅費、燃料費、印刷費、汽車修理費(在定點修理廠半年結算一次)、固定資產購置、會議費(含接待費)以及正常的辦公用品購置費,一般由經辦人簽名,寫明用途,經辦公室主任、分管財務部長審核簽字后報銷。
四、凡本部召開或承辦的由部機關經費支付的會議,應根據工作需要提出會議申請,按現行會議費規定擬定經費預算,按審批權限批準后組織實施。部內各處室需組織業務工作會議時,由有關業務處室提出召開,辦公室協助,費用由辦公室統一結算。
五、各處室專項業務經費,經處室負責人、分管部長審核后,由辦公室統一報銷。大額支出應報告部長或向部長辦公會通報;對涉及全局性的支出項目需經部長辦公會議集體討論決定。
組織管理制度8
7月27日下午,工程建設管理中心組織召開工程建設監理業務管理制度宣貫會,會議由副經理董新寧主持,各分公司主管工程建設負責人及相關業務人員參加了本次會議。
按照會議議程,首先由工程建設管理中心施工管理業務負責人李新平就《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工程建設監理業務管理規定》進行了培訓和宣貫,在逐條詳細解讀了管理規定的內容后,隨堂進行了考試,加深了參會人員對制度內容的理解,達到了鞏固效果;隨后,工程建設管理中心相關人員針對工程項目設計、立項及合同、工程檔案及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等方面,并結合近期工作開展情況與分公司相關業務人員進行了交流探討和答疑,同時也對業務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做了強調和要求。
副經理董新寧在會議上就近期工程建設管理工作做了總結,并提出要求,一是強調要認真學習各項規章制度,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要體現出專業、水準和水平,必須以規章制度為指導,規范各項業務操作流程;二是分公司與工程建設管理中心要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加強施工現場自查、檢查力度,對基礎設施較差、問題隱患較多的項目要督促整改進程,追蹤整改結果,達到整改效果;三是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和實事求是的態度面對工程建設管理工作,以高標準高起點做要求,嚴把工程質量、進度和安全,力求做到向管理要效益,要成果。
組織管理制度9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第一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二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資金投入計劃
為進一步積加強企業安全管理,確保企業對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及時、到位,依據本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和《資金運用制度》的規定對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及使用做如下規定:
第一條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按不低于建筑施工單位產值6‰的比例提取。企業安全費用由企業自行提取,專戶儲存,專項用于安全生產。
其中:安全教育專項培訓的保障資金為30%
安全勞動防護用品的保障資金為30%
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的保障資金為40%
第二條公司對施工經營項目需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由施工經營項目的決策機構或主要負責人確保資金的及時到位,正確使用,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第三條安全教育專項培訓的保障資金用于購置或編印安全技術、勞動保護、安全知識的參考書刊物、宣傳畫、標語、幻燈及教育光盤等;建立與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的措施。
第四條安全勞動防護用品的保障資金主要用于購買、管理勞動保護用品,物品采購時要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購程序進行,勞保產品必須嚴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圍,對安全性能不能滿足工作的需要時要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報廢或降載處理。對違反采購原則的行為,除按獎罰條例處罰外,必須退貨,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的由行為人和批準人承擔責任。
第五條加強對施工現場上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監督管理,要對安全勞保用品、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進行定期的維護和保養或對其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和抽查,發現不合格的用具或技術指標、安全性能不能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設備等應立即停止使用。
三、安全檢查和整改制度
第一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二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三條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后,在勞保技措經費項目列支。
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一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四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五條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六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七條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八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九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十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組織管理制度10
為規范企業的新技術研發、技術創新工作,加強企業項目開發和技術創新能力,應用高新技術提高企業的整體市場競爭力和經濟效益,加強科技項目管理,使公司科技項目的管理工作制度化、標準化和科學化,實施公司“科技興企”的重要決策,根據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研究開發組織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約束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和促進企業高新技術產業生產的研發項目。
第二條職責
公司研發項目實行統一歸口、分級分類管理體制。
一、技術研發部作為管理公司科技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在公司的領導下,負責公司科技進步與工作的.管理。主要管理以下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科技工作方針、政策和公司發展目標;組織提出公司科技發展規劃和與之下相應配套實施辦法。
2.組織公司年度科技計劃及費用預算編制,組織年度科技計劃的實施、考核、評審、驗收等管理工作;負責協調和管理政府下達的科技計劃項目;負責公司科技項目管理。
3.負責公司科技成果、科技統計及科技檔案管理;負責公司知識產權與科技成果申報與管理,組織公司科技活動績效評價與考核,組織各類科研獎勵評審,提出獎勵意見。
4.負責組織重大技術引進項目、重大技術改造項目等前期技術論證和評估。
組織管理制度11
一、組織架構:
備注:安全管理部目前編制3人(目前編制3人,其中經理助理1人、安全專員1人)
二、崗位責任:
1、安全管理部經理
a、負責本公司安全質量及職業安全管理體系運作之監督、檢查和維護;
b、組織安全管理評審工作;并對提出的各類措施進行跟蹤、驗證;
c、指導、協助各部門制定職業安全計劃,并進行監督;
d、安全系列制度及考核的編制;
e、組織對新技術、新設備、新方法的研究、推廣工作;
f、進行安全體系文件、安全知識方面的專項培訓;
g、對部門業務開展進行指導、監督并提供相應的支持;
2、經理助理:
a、負責管理項目入駐前的安全管理評估;
b、在管項目安全管理評估、夜間查崗、神秘客戶檢查;
c、項目安全方案的策劃;
d、各業務部門業務的月度檢查;
e、安全骨干、班組長的`培訓;
f、組織公司各業務安全月度會議;
g、組織開展各項安全專業研討工作,研究并解決項目安全工作中的各種新技術和新問題;
h、組織、監督和檢查各部門安全治理工作的實施;
3、安全專員:
a、負責各項社區活動、室外客戶活動安全風險控制;
b、負責公司風險管控、檢查及驗證;
c、公司級演練和業務部門演練計劃及實施;
d、總控中心管理;
e、對業務部門安全類及風險評估;
組織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確保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研發項目的管理有章可循,實施準確有效,保證相關文件的合法性、規范性、準確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立項的技術研發項目。
第二章一般原則
第三條研發任務一方面來源公司下達的研發任務,一方面來源公司出于競爭需要而自行確定的研發任務。
第四條公司的研發是在平衡內部資源條件和外部市場狀況的前提尋求最佳的研發內容和方式,以期獲得最大的經濟效益。
第五條公司的研發定位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競爭能力。一方面,通過產品平臺戰略支持公司現有業務在傳統市場的擴張,形成絕對優勢的市場地位;另一方面,通過新產品研發,推進公司在戰略市場爭奪和具有巨大潛力的市場的研發,形成公司新的'利潤增長點。
第六條公司的研發遵循在自主研發的基礎上廣泛開放合作的原則。
第七條公司重視培育一支高素質的、具有團隊精神的研發工程師與研發管理者隊伍,重視發現和培養戰略研發管理人才的國際研發人才。
第八條在技術研發方面,培養一批基礎技術尖子和學術帶頭人;在產品研發方面,培養一批跨領域的集大成者。公司以長遠目標來建設研發隊伍,以共同的事業、責任、榮譽來激勵和驅動。
第九條研發階段產品研發過程分5個階段:立項、計劃和規范、研發、測試和評估和產業化階段。根據項目的特性和規模,可以針對具體情況有所簡化。
第十條相關職責
(一)經理辦公會負責研發立項的決策和審批;
(二)公司技術委員會負責新研發立項的技術審查;
(三)研究開發中心、生產技術部等部門負責實際的研發工作;
(四)營銷部負責新產品市場需求的調研、試銷和市場反應信息收集;
(五)研究開發中心協助技術委員會進行項目建議書收集以及研發過程中的日常事務性工作。
組織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了有效組織公司各級研發項目順利開展,對項目實施過程實時檢討,為最終項目考核提供有效依據,根據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二、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和促進企業高新技術產業進步的研發項目。
三、職責
3.1技術委員會:行使對公司技術引進、新產品開發研究、新技術推廣應用、技術指導與監督等全過程管理,并承擔執行公司規章制度、管理規程及工作指令的義務。
3.2工程研究中心:負責對公司產品實行研發技術指導、規范工藝流程、制定研發技術標準、抓好研發技術管理、實施研發技術監督和協調。
3.3項目負責人:負責項目的組織、計劃、實施及控制的過程,以保證項目目標的成功實現,項目負責人是項目管理的核心。
四、主要內容
4.1研發項目組織管理過程
4.1.1進度計劃管理
項目負責人應根據《研發項目計劃書》制定研發項目進度控制表,主要是監督進度的執行狀況,及時發現和糾正偏差、錯誤。在控制中要考慮影響項目進度變化的因素、項目進度變更對其他部分的影響因素、進度表變更時應采取的實際措施。
1)項目開始后項目負責人要建立一個“工作日志”,完整、準確記錄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細節,包括人、機、料、法、環五個方面內容。團隊成員都要養成寫“工作日志”的習慣。
2)項目負責人要對項目的執行情況和經費使用情況進行跟蹤檢查,項目跟蹤檢查內容:
(1)項目進展情況,項目是否按項目計劃中預訂的計劃進行;
(2)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組成員是否按規定領導和參加研究工作,是否變更項目負責人或項目參加人;
(3)已有的工作成果和階段性研究成果是否按制度執行;
(4)經費使用是否符合項目經費管理辦法和其他規定;
(5)有無不符合項目管理辦法的行為和情況。
3)項目主要負責人應保存項目資料特別是原始資料,記載從項目申請、立項、研究到結項全過程的重要情況,收藏有關文字、配方和經費開支等材料。項目負責人每周填寫有關的項目檢查表,提交項目研究進度和經費使用情況的書面報告,在通常情況下,每周項目負責人要向技術委員會匯報一次項目進展情況。
4)在項目執行情況的同時,項目小組要經常檢查落實科技計劃實施情況,加強項目管理,建立項目檔案。在切實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時,工程研究中心要為項目組的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咨詢和幫助。
4.1.2經費管理
項目負責人應在項目實施前,依據技術委員會及總經理批準之項目預算,報請財務部劃撥預算款,報請時應寫明各項目階段所需款項金額、需求時間、用途等。
1)項目負責人應指定專人負責款項接收和管理,詳細記錄每筆金額的出入時間、經手人、批準人和用途。
2)項目資金使用必須經項目負責人審核、技術副總批準后方可領用。
3)項目資金的管理必須做到帳款清晰、收支平衡、帳務票據一致,專項資金專項使用,不得挪作他途。
4)公司財務部有權對項目經費的管理情況不定期審計。
4.1.3物資管理
對于每一項目所需要的物資,要列入公司采購計劃,并保證科技研發項目所需物資的充足。用于項目研發的物資,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截留或挪用。管理方法同于4.1.2項目資金管理要求。
4.1.4人員管理
項目組成員務必依照研發項目進度控制表,準時、保質保量完成各自所承擔的研發任務,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項目負責人必須詳細記錄項目實施過程中:
1)人員出勤情況
2)工作投入情況
3)工作期間紀律情況
4)工作量負荷情況
5)工作質量
4.1.5專利保護
公司必須注重知識產權保護,專利申請的成功意味著對未來市場的拓展和合法壟斷,可以延緩同行的進入時機,并能以仿制嫌疑訴訟同行一些企業。
1)項目小組的所有相關保密資料必須存檔保存(文本、光盤、軟盤等)。此項工作由工程研究中心體系辦負責。
2)在公司研發技術平臺上,任何形式獲得的研發技術成果必須要提出申報專利申請,并提供相關資料和文件。
3)工程研究中心由專人負責專利申請的報批工作。
4.2研發項目的實施管理過程
研發設計過程控制是項目管理中最難、最重要的部分,它包括項目研發的全過程,具體有決策評審點設置、計劃修改、項目報告、項目測評等。
4.2.1階段決策評審
評審內容包括產品規格、系統總體方案、各分項方案、產品計劃及預算、關鍵技術解決的可行性、產品采購及制造策略、產品開發綜合風險評估,以及后續產品計劃(包括物料、產品測試、驗證、數據、文檔、資料等)。
4.2.2項目計劃修改
1)評估項目組計劃的延遲要根據標注的配合點通知調整相關計劃,判斷對項目總計劃的影響;
2)項目總計劃進行修改,向技術委員會或技術副總提出申請;
3)修改后的計劃要與真實工作進度相吻合,并符合計劃制定的要素,滿足完整性、層次性和合理性的`要求;
4.2.3項目變更與解除
研發項目在執行過程中,遇到下列情況之一,項目組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項目申請:
1)項目小組所需資金長期不落實的;
2)經認證,項目所選技術路線、方案已無實用價值,或依托的研發項目發生較大變化致項目無法進行的;參加研究開發的合作部門或項目小組人員發生較大變化,致項目無法進展的。
4.2.4項目例會
1)自上次項目例會以來的主要工作進展;
2)項目計劃的執行及進度情況;
3)重大問題及行動計劃;
4)向公司領導要求的特定援助,以及向公司內部任何職能部門要求的
特定援助;
5)下階段的工作計劃;
6)決定下次回顧檢查會的召開時間。
4.2.5項目的質量控制
1)制定質量保證計劃;
2)標準的設定和嚴格的規格更改控制;
3)對開發全過程需求、規格和配置的監控;
4)階段的技術評審-規格和方案評審、概要設計評審、詳細設計評審、
單元測評評審、樣機評審;
5)系統測試、一致性測試及可生產性的驗證;4.2.6項目樣試、批試要求及技術轉移
1)每一項新產品和改進產品都必須經過樣品試制和小批試制后方可成批生產,樣試和小批試制的產品必須經過嚴格的檢測,具有完整的試制和檢測報告。樣試,批試均由技術副總經理(總工程師)主持召集技術委員會進行鑒定。
2)新產品移交生產線由公司技術副總經理(總工程師)主持各有關部門參加討論,對新產品從技術、經濟上做出評價,確認項目產品沒有問題后,提出是否可以正式移交生產及移交時間的意見,報總經理批準。
3)批準移交生產線的新產品,必須有產品技術標準、工藝規程、產品流程圖以及其他有關的技術資料。
4.2.7項目反饋、評定和糾正措施
在項目完成產品試運行之后,項目負責人要密切關注現場產品運行情況。產品運行一段時間后項目負責人必須同營銷部或使用部門取得反饋,調查產品使用情況,及時掌握客戶或使用部門提出的新的要求和意見,要及時發現問題并拿出相應的整改措施,使產品可以得到持續改進。
4.2.8項目總結
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完成后,應編寫項目總結,說明實際取得的開發結果,并對整個開發工作的各方面作出評價,其內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1)項目開展整體狀況
2)產品質量及開發方法
3)文檔完成情況4)獲得經驗及教訓
4.2.9項目測評
項目完成后項目負責人提出申請,由技術副總組織評審小組對該項目作整體的測評。測評指標構成包括但不限于:
1)準確規劃——規劃質量、規格符合度、技術評審要素通過率;
2)快速實施——開發計劃完成率;
3)質量保證——問題管理力度、規范遵從度、產品成熟度;
4)成本控制——預算正確率、毛利率、銷售計劃完成率;
5)市場競爭力——客戶滿意度、產品故障率目標完成率、技術支持力度;
6)流程執行——主要流程執行符合度。
4.3研發項目結題
1)研發項目測評完成后,項目負責人在規定時間內把項目最終成果上報總經理辦公會。項目的最終成果應是項目計劃書所要達到的成果形式。
2)填寫結題申請,與研究技術文件一并上報,經技術副總和總經理簽批后,所有與此項目相關的輸入和輸出資料交由工程研究中心體系辦存檔。
組織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落實《國家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項目管理暫行辦法》,有效進行
“技術創新”工作,實施公司“科技興企”的重要決策,提高公司名稱替換(以下簡稱“公司簡稱替換”)研發項目管理水平,縮短產品研發周期,提高產品設計質量,降低產品研發成本,促進公司簡稱替換產品研發管理的規范化、科學化和法制化,提高公司的核心競爭力,根據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公司簡稱替換所有產品研發項目管理(從項目可行性研宄階段開始到產品上市發布為止的期間),重點論述對產品研發階段和相關人員的管理工作。
第三條:本制度中技術研發中心是指研發中心各技術平臺;可研項目經理對應產品科研小組工作,產品經理對應產品核心小組工作,技術經理對應產品研發小組工作。
第四條:研發項目的管理,除應遵循本規范外,還應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規定。
公開制度。在執行有關技術保密規定的原則下,由公司簡稱替換相關部門負責人(即技術研發中心)對項目立項、項目實施、階段性成果和驗收鑒定結果等通過一定程序公開發布。
報告制度。項目承擔小組、項目責任人應定期報告項目執行情況,并根據要求按期如實填報有關報表。
監督檢查與審計評價制度。項目承擔小組和項目責任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應嚴格履行項目合同書,在項目合同書規定的范圍內,享有充分的自主權。同時,項目承擔小組和項目責任人有義務主動接受技術研發管理委員會的監督檢查、績效審計等跟蹤管理。
第二章研發中心的職責
第五條:研發中心的職責
參與制定和執行公司簡稱替換技術發展戰略和技術創新、技術改造、技術引進、技術開發規劃和計劃。
公司簡稱替換的研發中心負責公司產品的研發工作,新產品的研宄,技術管理,以及技術發展的總體把握。管理公司簡稱替換產品整體技術的發展軌跡,以及產品的研發進度,同時對研發的成本進行控制。形成有競爭力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負責新技術的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工作,形成具有公司簡稱替換自主知識產權的主導產品和核心技術。
管理權限:受總經理委托,行使對公司技術引進、新產品開發研宄、新技術推廣應用、技術指導與監督等全過程聽管理權限,并承擔執行公司規章制度、管理規程及工作指令的義務。管理職能:負責對公司產品實行技術指導、規范工藝流程、制定技術標準、抓好技術管理、實施技術監督和協調的專職管理部門,對所承擔的工作負責。
參與公司簡稱替換有關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技術開發等重大項目的調研和技術論證工作;組織制定公司簡稱替換重大科技開發和技術攻關項目的實施計劃。
協助組織召開公司級技術方案評審會和重大技術問題討論會。
有限地組織和運用社會技術資源及國內外己有的科技成果,進行綜合集成和二次開發。
負責組織科技成果上報鑒定工作,促進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
收集分析與公司簡稱替換有關的行業和市場信息,研究行業產品技術的發展動態,為公司簡稱替換的產品開發,技術發展決策提供咨詢意見和建議。
創造良好的研發條件、工作條件和學術氛圍,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勵機制,使公司簡稱替換現有的技術人員留得住、用得好,組織好在職科技人員的培訓、“充電”和知識優化,為公司培養高素質的技術和管理人才。
公司對研發人員采取在公司控制下的“雙向選擇”的選擇,設有技術委員會,工程研究中心,項目負責人。
第三章研發的立項程序
第六條研發的立項程序
1、根據公司簡稱替換長期發展規化,調查國內外市場和重要用戶的技術現狀和改進要求,為滿足市場需求研發的不同于公司現已生產的產品和在公司已批量生產的某種產品基礎上,在每一季度初發布提出研究方向和重點任務。
2、相關部門根據《產品研究重點》結合公司簡稱替換生產經營需要,再通過市場評估、設備評估、生產力評估、產品檢驗能力評估、產品的技術發展方向和動向、市場動態及發展產品具備的技術優勢,向研發中心提出《研發立項申請表》和項目開發可行性分析報告。
3、研發中心根據公司簡稱替換當年生產情況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議和篩選,根據其重要性和創新性分為甲、乙、丙三類:甲類:在公司簡稱替換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項目,其實施技術難度大,開發創新(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內容較多的項目,總體技術水平達到部分國際領先水平以上。
乙類:在引進消化吸收的基礎上進行自主創新,總體技術水平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丙類:為公司簡稱替換改進創新項目,創新技術在公司內部具有良好的推廣價值,在技術上有一定創新和技術難度,總體技術水平達到領先水平。
4、項目產品經專家評議和篩選后,研發中心編制公司簡稱替換年度科技研宄開發計劃書并呈報主管領導審批后開發。
5、根據調查分析市場和主要競爭對手產品的質量、價格、市場、使用情況和用戶改進要求。
6、公司簡稱替換員工對提高產品質量和性能、降低產品制造成本的建議,提出建議上報公司企質辦,經評審通過后,轉到產品研發中心門按本制度規定的程序進行開發。
7、為充分發揮聘請專家的作用,公司將聘請專家參與計劃編制、立項評議、項目管理等有關咨詢工作。所聘專家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1)、從事相關領域或專業工作滿5年;(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能做到獨立、客觀、公正廉明、實事求是;(3)、熟悉相關領域和專業的最新發展動態。
8、項目承擔單位必須具備必要的科研實施條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制度。
9、項目承擔單位必須明確指定項目組長,中途不得隨意變更。研發中心還應組成一個結構精干的項目小組負責項目的開發。
第四章研發的管理體系
第七條計劃管理:
1、研發中心實行部門經理負責制,技術開發課題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
2、企業技術創新項目的選擇、立項、計劃、實施、監督、驗收、評價等工作嚴格按規定的程序進行。
3、重點課題和經費預算等重大問題的決策、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創新計劃及工作目標、考核辦法以及技術開發課題的選擇論證等工作由技術委員會負責。
4、企業研發經費主要由公司投入,公司應根據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在年度計劃中按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列入技術開發經費,并保證及時、足額到位。財務部應為研發部設專門賬戶,委派專職會計予以監督管理。
5、研發中心要建立開放的`運行模式,廣泛收集整理國內外先進的科技成果,篩選適用技術以便推廣應用,應注重人才交流,充分利用社會科技資源,提高研發中心得研發能力和水平。
6、研發中心應成為公司技術開發、創新體系的核心和主題,并在公司生產、營銷、財務、企管等部門的配合下,推動技術開發和創新體系規范運行不斷進步。
7、年度計劃的編報和審批。編報年度計劃的依據是經批準的項目計劃書或實施方案。總項目的年度計劃,由研發中心于上年度的12月份編制,報告董事會審查后下達。需跨年度的項目,與申報新立項目一起報送。
8、年度計劃的實施和檢查。研發中心和各相關部門,按批準的年度計劃組織實施,并經常進行監督、管理,幫助解決存在的問題。每半年由技術副總經理(總工程師)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對提交上來的年度《產品研發項目建議表》進行評審,對評審通過的項目上報總經理批準。
9、年度計劃的調整,應報原批準部門審批。
第八條經費管理:
1、按項目按進度撥款:公司要按項目進度計劃及時將研發款項撥付到位,確保研制工作的資金流保持通暢。
2、對每個產品項目實行產品研發經費承包制,經費項目包括:調研費、差旅費、對外技術合作費、外委試驗費、產品鑒定費、專利申請費、加班費和公司規定的完成項目獎勵等。產品試驗經費由技術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審查,報總經理批準。
3、產品研發經費按單項預算撥給,單列帳戶,實行專款專用,由研發中心門掌握,財務部門監督,不準挪作它用。
4、為鼓勵和激發產品研發人員的研發熱情,項目完成后,公司規定的項目獎勵必須全額發放到項目小組,每個成員的得獎比例由產品研發中心門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確定,發放方式按集團公司規定執行。
5、產品研發成果按銷售量提成的獎勵和其它獎勵按產品研發中心門同公司簽定的承包協議執行。
第九條物資管理:
對于每一項目所需要的物資,要列入企業物資供應計劃,并保證科技研發項目所需物資的充足。用于項目研發的物資,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截留或挪用。
第十條成立小組:
每一個立項的項目都要成立項目小組,并設定一名組長,由主要領導擔任,相關部門人員參加。
第五章研發項目的專利申請
第十一條:研發項目的專利申請
1、在注重知識產權的時代,專利申請的成功便意味著對未來市場的拓展和合法壟斷,可以延緩同行的進入時機,并能以仿制嫌疑訴訟同行一些企業。公司必須重視專利申請工作,專利申請工作由專利工作組負責。
2、為避免和應對同行有可能以仿制嫌疑訴訟我公司,項目小組的所有相關保密資料必須存檔保存(文本、光盤、軟盤等)。此項工作由產品研發中心門負責人負責。
3、產品研發中心,對每項技術研發必須要提出申報專利申請,并提供相關資料和文件。
4、由總經理辦公室、專利工作組負責專利申請的報批工作。
第六章研發項目的實施
第十二條研發項目的實施
1、新產品開發和產品改進都必須要有技術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審核批準的《產品研發項目任務書》。由檢測部門進行檢測,產品檢測并經過會簽(有關部門)、審核(技術部門負責人)、批準[技術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后才能進行樣試。
2、產品應采用國家標準,在充分滿足使用需要的基礎上,做到標準化、系列化和通用化。
3、每一項新產品和改進產品都必須經過樣品試制和小批試制后方可成批生產,樣試和小批試制的產品必須經過嚴格的檢測,具有完整的試制和檢測報告。樣試,批試均由技術副總經理(總工程師)主持召集有關單位進行鑒定。個別產品變化很小的新品,經檢測部門審核、技術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簽字,可以不進行批試,在樣品試制后直接辦理成批投產的手續。
4、新產品移交生產線由公司技術副總經理(總工程師)主持各有關部門參加的鑒定會,多方聽取意見,對新產品從技術、經濟上作出評價,確認項目產品沒有問題后,提出是否可以正式移交生產及移交時間的意見,報總經理批準。
5、批準移交生產線的新產品,必須有產品技術標準、工藝規程、產品流程圖以及其他有關的技術資料。
第七章研發項目的檢査
第十三條研發項目的檢查
1、科研項目立項后,立項小組確認項目承擔人和參加人,對項目的執行情況和經費使用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2、項目跟蹤檢查內容:
(1)項目進展情況,項目是否按項目計劃中預訂的計劃進行;
(2)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組成員是否按規定領導和參加研究工作,是否變更項目負責人或項目參加人;
(3)已有的工作成果和階段性研究成果是否按制度執行
(4)經費使用是否符合項目經費管理辦法和其他規定)
(5)有無不符合項目管理辦法的行為和情況。
3、項目主要負責人應保存項目資料特別是原始資料,記載從項目申請、立項、研宄到結項全過程的重要情況,收藏有關文字、配方和經費開支等材料。項目負責人每年年終應填寫有關的項目檢查表,提交項目研究進度和經費使用情況的書面報告,定期向總經理辦公室匯報。
4、在項目執行情況的同時,項目小組要經常檢查落實科技計劃實施情況,加強項目管理,建立項目檔案。在切實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時,盡可能為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咨詢和條件。對于項目負責人提交的項目檢查表進行審核,并簽署審核意見。
第八章研發項目的變更與解除
第十四條研發項目的變更與解除
項目在執行過程中,遇到下列情況之一,項目小組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項目申請: 1、項目小組所需資金長期不落實的;
2、經認證,項目所選技術路線、方案已無實用價值,或依托的研發項目發生較大變化致項目無法進行的;參加研宄開發的項目小組人員發生較大變化,致項目無法進展的。
第九章研發科技成果鑒定、評審和結題
第十五條研發科技成果鑒定、評審和結題
1、項目研究應在完成后對其成果進行鑒定和驗收。根據項目申請書內項目完成時間的協議,項目負責人在規定時間內把項目最終成果上報總經理辦公室。項目的最終成果應是項目申請書所要達到的成果形式。
2、科技開發項目按計劃、合同完成后,由項目小組向研發中心提出申請鑒定或評審驗收申請。符合鑒定或審評條件的,由研發中心組織相關專家進行鑒定或審評。
3、合同完成后,承擔單位及時聯系有關結題驗收事宜,填寫結題申請,與研究技術文件一并上報,并由研發中心組織人員對項目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同意項目結題。
第十章研發工作的考核、獎勵及激勵
第十六條:研發委員會每季度對研發的工作繢效進行評估。
第十七條:每年一月底前,研發中心應對上一年度工作進行總結,并結合公司簡稱替換針目標制定技術開發和創新工作計劃。
第十八條:研發人員的考核按《研發人員績效考核辦法》實行。
第十九條:建立發明創新獎勵制度,研發中心從公司簡稱替換投入的開發經費中設立獎勵基金。每年根據項目的技術水平、經濟效益、投資大小予以獎勵。
第二十條:積極提高科技人員的綜合素質,組織研發人員參加各種學習、培訓、考察、調研、技術交流活動,使其加強創新意識,更新知識結構,同時注重對研發人員進行思想品德教育,充分發揮其創新積極性。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簡稱替換研發中心。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20xx年06月01日起開始生效。
總經理簽字:
批準實施日期:20xx年06月01日
組織管理制度15
為加強從業人員管理,煙花爆竹公司經營從業人員必須做到:
1、自覺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2、自覺遵守公司安全經營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制度。
3、嚴格按崗位操作規程操作;做到不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干。
4、自覺參加和接受公司各種安全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效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5、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經營要求或違反規章制度的指揮。
6、有義務勸阻、糾正他人的違章作業;發現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有關領導報告。
7、積極參加公司內各種安全經營的`宣傳、教育、評比、競賽等活動.
8、積極向公司提出安全生產方面的合理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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