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管理管理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作業管理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作業管理管理制度1
一、作業程序規范化
危險作業程序包括申請、審批、作業、監督、總結等過程,整個程序一定嚴格、規范。對于危險性大的危險作業(如動火作業),應嚴格執行作業證制度。需要進行危險作業的部門應首先提出申請,說明要求作業的理由、時間、地點、規模和作業內容。申請一般應逐級進行,即班組向車間,車間向廠提出申請。
作業審批,根據作業的危險等級由車間級或廠級進行審批。審批應主要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或人員負責進行,并按安全檢查表進行。作業審批合格后,發給作業證,明確作業時間,參加作業人員,作業分工以及指定作業負責人和作業監護人。
在開始作業前,應做好作業前的準備和檢查工作。準備工作包括:作業前的'培訓,熟悉作業標準,掌握安全要點和異常情況的對策等;作業現場的清理整頓;工具設備準備;服裝護具準備;確定并熟悉作業中的指揮、聯絡方式等。作業前的檢查包括:自檢、領導檢查和安技人員檢查。檢查合格后才能開始作業,作業中,指揮人員和作業人員均應嚴格按預定方案要求進行;監護人員應在作業現場進行監督檢查,以確保作業安全。
二、設備與工具使用的規范化
作業中使用的設備與工具應嚴格按施工設計要求配備,并嚴格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設備、工具完好情況、作業場所清理整頓情況、作業環境中的危險因素情況、安全防護裝置、安全標志配備情況等。
三、施工(作業)組織設計的規范化
施工(作業)組織設計是整個施工或作業中的指導性文件,也是危險性作業開工前必須做的一項重要工作,因此應嚴格按有關規程要求進行,并做好技術交底。
四、作業(施工)現場的規范化
危險性作業很多帶有臨時性,其作業(施工)現場的布設、安全防護、作業過程等,通常不像固定地點的重復性作業那樣規范,這也是造成危險性作業事故多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應加強對作業(施工)現場的管理,使之規范化。
1、作業環境布置及防護要規范化,應根據作業內容,合理確定各種設備、構件等大件吊裝的走向路線;
2、作業中需臨時拆卸的欄桿、扶梯和翻移開的格欄板等部位,應及時拉上警示欄繩,鋪墊行走跳板;
3、作業中的各種工藝孔、洞必需加防護蓋或圍欄;使用的電焊機、廢物箱等設備或物體,必須放在現場安全員指定位置,不得影響施工人員的安全通道;
4、對所有使用的高壓線應懸掛明顯警示標志,對氧氣、乙炔氣膠管應架空,防止破損造成事故隱患;
5、高空作業下部應設置警戒區域,拉好防護欄繩。
作業管理管理制度2
凡進入煤氣泄露區、高溫、大風、雨雪等惡劣氣象條件下的高處作業、清理料倉作業都屬危險作業。
危險作業要制定安全措施
高爐作業區及各崗位班組作業負責人,應向參加作業的人員交待安全注意事項,制定防護措施,并檢查落實后,方可作業。
危險作業嚴禁單人進行,必須設可靠的`監護人,事先做好安全確認,嚴格執行聯;ケV贫。登高作業使用的各種梯子,必須完好可靠。鋁制梯必須有防滑角,升降固定鉤要齊全。
在煤氣區作業時,要遵守煤氣安全技術規程。
考核:未辦理危險作業審批的考核責任人100元,辦理審批但未落實安全措施的考核100元。
作業管理管理制度3
1總則
本制度根據《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制定,規定了風電場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的基本規則,適用于場內生產運行、維護檢修及各承包項目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
2管理內容
2.1 特種作業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2.1.1 年滿18周歲以上,身體健康,工作認真,沒有妨礙從事特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1.2 具有特種作業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專業技術知識及實踐經驗。
2.1.3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培訓、考核并持證上崗。
2.1.3.1 特種作業人員包括:焊工、起重工、起重機械操作工、登高架設工,機動車駕駛員等。
2.2 焊工的安全管理辦法:
2.2.1 未受過專門訓練人不準進行焊接工作,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并持有政府受權的部門頒發的操作證,方可允許工作。
2.2.2 焊工應穿帆布阻燃工作服,戴工作帽,上衣不準扎在褲子里,口袋須有遮蓋,腳面應有鞋罩,并應配有白光眼鏡,電焊手套和橡膠絕緣鞋。
2.2.3 電焊機外殼必須有良好的.接地,導線必須使用絕緣良好的皮線。
2.2.4裝有氧氣的氣瓶不準與乙炔氣瓶或其他可燃氣體的氣瓶儲存于同一倉庫。
2.2.5 不準在帶有壓力的設備上或帶電的設備上進行焊接。
2.2.6 禁止在裝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上或油漆未干的結構或其他物體上進行焊接。
2.2.7 禁止在儲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間內進行焊接,在易燃易爆附近進行焊接時, 最小水平距離不得小于10米,并根據現場情況,采取安全可靠措施。
2.2.8 對于存有殘余油脂或可燃液體的容器必須打開蓋子,清理干凈。對存有殘余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應先用水蒸汽吹洗或用熱堿水沖洗干凈,并將其蓋口打開,方準許焊接作業。
2.2.9 在高空進行焊接工作,應做好防止高空墜落措施,工作人員須使用安全帶,凡不宜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不準參加高處作業。
2.2.10 在梯子上只能進行短時不繁重的焊接工作,禁止登在梯子上的最高梯階上進行焊接工作。
2.2.11 在容器內進行焊接工作,應加強通風,嚴禁向容器內輸送氧氣。同時應有防觸電的措施,并不準同時進行電焊及氣焊工作。
2.2.12 電焊工在合電焊機刀閘開關前,應先檢查電焊設備應正常,合閘時應戴干燥的手套。
2.2.13 焊工每年要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并經考試焊工上崗。
2.3 起重工安全管理辦法:
2.3.1 起重工必須是經過有資質部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并取得政府授權部門頒發的上崗證人員擔任。
2.3.2 起重工應該身體健康,兩眼視力各不低于0.7,無色盲,無聽覺障礙,無癲癇,無高血壓、心臟病、眩暈和突發性昏厥的疾病,無妨礙起重作業的其它疾病和生理缺陷。
2.3.3 起重工應熟知《電業安全工作規程》有關章節。
2.3.4 起重工應了解所使用的起重機安全裝置的構造、性能,并能熟悉各種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
2.4 起重機械操作工安全管理辦法:
2.4.1 起重機械操作工必須經有資質部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并取得政府授權部門頒發的操作證。
2.4.2起重機械操作工應該身體健康,兩眼視力各不低于0.7,無色盲,無聽覺障礙,無癲癇,無高血壓、心臟病、眩暈和突發性昏厥的疾病,無妨礙操作起重設備的其它疾病和生理缺陷。
2.4.3起重機械操作工應了解所使用的起重機安全裝置的構造、性能,并能熟悉各種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
2.4.4起重機械操作工應熟知《電業安全工作規程》有關章節。
2.4.5 起重進行操作工每年要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和安全操作規程培訓,經考試合格方能上崗。
2.5機動車司機安全管理辦法:
2.5. 1車輛駕駛員必須取得駕駛證,不適應駕駛員工作的人員必須調離崗位。
2.5.2 嚴禁酒后駕駛,違者調離駕駛員崗位,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2.5.3 各種車輛不得超速行駛,廠內不得超過10km/h。
2.5.4 嚴禁將車輛交于非駕駛員駕駛,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情節嚴重者調離駕駛員崗位。
2.5.5機動車除駕駛室按規定坐人,其他部位嚴禁載人,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情節嚴重者給予調離駕駛員崗位。
2.5.6機動車駕駛員每季要進行安全教育,每年要進行交通法規安全培訓并經考試合格方能上崗。
2.6 登高架設工安全管理辦法
2.6.1登高架設工必須是經過有資質部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并取得政府授權部門頒發的上崗證人員擔任。
2.6.2登高架設工應該身體健康,無聽覺障礙,無癲癇,無高血壓、心臟病、眩暈和突發性昏厥的疾病,無妨礙登高架設的其它疾病和生理缺陷。
2.6.3登高架設工應應掌握各種環境下登高架設的標準、要求,并熟悉各種架設、拆除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
2.6.4登高架設工應熟知《電業安全工作規程》有關章節。
2.6.5 登高架設工每年應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并經考試合格上崗。
2.7.特種作業人員由風電場統一進行造冊登記管理,每2年由有資質的培訓機構進行一次專業培訓復試合格,發怔單位核準注冊后有效。
3管理目標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
作業管理管理制度4
1. 目的
為規范特種作業的管理,杜絕勞動過程中容易發生的傷亡事故,保持公司生產的正常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特種作業全過程的安全環境管理和控制。
3. 職責
3.1 安全環保辦負責程序的建立、維護和更新。
3.2 安全環保辦負責聯系對全廠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和發證工作,并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負責聯系對全廠特種設備的年檢。
3.3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所轄特種作業設備和作業人員的管理。
3.4 安全環保辦負責全廠特種作業設備和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監督。
4. 程序
4.1 特種作業的范圍
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
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
壓力容器操作;
高、低壓電工。
4.2 安全環保辦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的界定和檢查,特種作業人員基本條件。
4.2.1 年齡滿18歲,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疾病和生理缺陷。
4.2.2 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并成績合格。
4.2.3 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
4.3 特種作業人員的監督與管理
4.3.1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4.3.2 安全主任必須建 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
4.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應收繳其特種作業操作證。
未按規定接受復審或復審不合格的.;
違章操作造成嚴重后果或違章操作記錄達兩次以上的;
經區級醫院確認健康狀況不適宜繼續從事所規定的特種作業;
離開特種作業崗位達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4.4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
4.4.1 特種設備必須經市級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當地安全監督部門考核簽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4.4.2 安全環保辦應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維修人員經常檢查特種設備,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病運行。
4.4.3 特種設備應根據其檢驗周期檢驗。
作業管理管理制度5
一、本辦法適用于課堂作業
。ㄒ、二年級:拼音本、拼音寫字本、三―六年級課堂作業本、作文),《語文補充習題》、《語文練習與測試》、《習字冊》、語文單元測試卷及期中、期末測試卷、日記。
二、各類語文作業管理規范:
1、作業本封面要求:學生的作業本封面統一由任課教師規范填寫(格式為:1、課堂作業本:學校全稱、班級、姓名;其他:專用本簿名稱、班級、姓名;)。
2、各類作業本要保持本面整潔,不卷角,不缺頁,不涂抹。
3、作業書寫一至二年級統一用鉛筆(補充習題、練習冊、試卷),二年級下學期的作業可以培養向鋼筆逐步過渡,三―六年級用鋼筆書寫。用鋼筆書寫時,要以班為單位,統一顏色,一本作業用一種顏色的筆書寫,作業中作圖可用鉛筆。如在作業書寫用筆與色彩上有特殊要求的,可作特殊規定,但全班必須統一要求。
三、語文課堂作業批改規范:
1、正確。
批改作業不能有知識性錯誤,避免錯批、誤批現象發生。批語用詞確切,以正面鼓勵為主。
2、嚴格。
作業的書寫格式、使用符號、答題過程等,都應按規范嚴格要求。每次作業要書寫課題名稱、題目序號要有邏輯層次、一次作業中題與題之間要空一格,上一次作業與下一次作業之間至少要留2—3格。不符合作業規范的,要對有關學生進行嚴肅的教育,并采取適當的補救措施。
3、及時。
及時批閱作業,及時向學生反饋作業信息,練習結果,可以增強學生的練習興趣,及時糾正練習中的錯誤,提高練習效果。每次批閱作業都寫上等第和日期。批改作業要精批細致,對學生的共性和突出的.錯誤要認真做好批改記錄,利于認真總結,改進教法。
4、規范。
批改作業一律用紅筆,教師批改作業要規范,勾和叉大小要適中,每題必改,每一道小題目都要打上一個鉤,體現老師的精批細改。批完作業打的等第也要美觀、清楚,給學生以榜樣示范。如有錯誤,講評以后一定要讓學生及時訂正并做好訂正后的二次批改。批改符號統一。三至六年級要指導學生畫好規范的批改等第格,等第格長4厘米,寬2厘米,左邊上欄寫書寫規范的評定批改等級,批改等級分為“甲、乙、丙”;左邊下欄寫作業正確性的評定,批改等級分為“優秀、良好、及格”。右欄畫左下到右上橫線,寫明批改日期(如24/5),見例圖。批改中不得出現紅錯、漏批、漏改現象,杜絕只寫一個“閱”字、或一頁只劃一個“√”等不負責現象。更不得讓學生代批代改。或在有錯誤的地方畫上一橫或打上“”
5、提倡作業面批。
特別是對學困生的作業批改。
三、其他作業批改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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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改符號要求:按語文教材中所規定的作文批改符號進行批改。
2、大作文要求每次全面進行詳細的眉批,總批,修改符號規范。眉批在內容上可以包含這幾個方面:思想性、觀察品質、想象力、內容的詳略、條理、通順、標點符號等?偱獜闹T多角度給予學生習作中肯的評價和適當的鼓勵,語言技巧點撥與人文教育相結合?偱Z在學生作文結尾處另起一行書寫。
3、作文批改時,優美的詞句要作標記并給予表揚鼓勵,病句一般要劃出,并標注問號,語病不重的建議學生在原處修改;語病重的,編好該病句號碼,并于右側訂正欄標注相應號碼及冒號,再作修改;錯別字圈出來,并于右側訂正欄中畫直角半框,學生于此處訂正好錯別字后,老師先批閱關框,老師再批訂正的詞句。
4、大作文一定要先成草稿,經修改后再謄寫。每次謄寫習作時,用鋼筆進行謄抄,居中寫文題。大作文批改等第在首頁第一行右上角,日期在文章末尾填寫(注清周別即可)。
(二)《語文補充習題》和《語文練習與測試》一定要與教學進度同步。
教師要指導學生書寫規范,保持頁面整潔美觀,錯對符號規范。講評及時,訂正及時、到位,二次批改及時。
。ㄈ┟恳粏卧Y束后要及時檢測,及時批改、講評、讓學生及時訂正,同時注意二次甚至三次批改。
批改符號同語文課堂作業,要注明每一題所扣(加)分和所得總分。每一單元測試卷收好收齊,以備復習、檢查所需。
(四)《習字冊》的書寫與教學進度同步。
教師要指導學生書寫,做到一課一練。要求頁面整潔,書寫漂亮,力爭發揮習字本的作用,使學生的寫字水平逐步提升。
作業管理管理制度6
1編制目的
規范廠區設備內安全作業,保證作業安全。
2適用范圍
本廠區域設備內作業。
3作業證管理要求
3.1設備內作業必須辦理《設備內安全作業證》。
3.2《設備內安全作業證》由施工單位或交出設備單位負責辦理。
3.3作業單位接到《設備內安全作業證》后,由該項目的負責人填寫作業證上作業單位應填寫的`各項內容。
3.4《設備內安全作業證》安全措施欄要填寫具體的安全措施。
3.5《設備內安全作業證》由交出單位和作業單位的領導共同確認,審批簽字后方為有效。
3.6在設備內進行高處作業應按《廠區高處作業安全規程》辦理《高處安全作業證》。
3.7在設備內進行動火作業應按《廠區動火作業安全規程》辦理《動火安全許可證》。
3.8《設備內安全作業證》須經作業人員確認無誤,并由車間值班長或工長再次確認無誤后,方準許進入設備內作業。
3.9 設備內作業因工藝條件、作業環境條件改變,需重新辦理《設備內安全作業證》,方準許繼續作業。
3.10設備內作業結束后,需認真檢查設備內外,確認無問題,方可封閉設備。
4設備內安全作業證
設備交出單位負責項目欄
交出設備單位:
交出設備名稱:
檢修作業內容:
設備內主要介質:
作業時間:年 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設備隔絕安全措施:
確認人簽字:
審批人:年月日
檢修單位負責項目欄
檢修單位:
檢修項目負責人:
檢修作業監護人:
作業中可能產生的有害物質:
檢修作業安全措施(包括搶救后備措施):
審批人:年月日
分析項目
合格標準
分析數
氧含量
取樣時間
取樣部位
分析人
終審審批:
審批簽字:年月日
作業管理管理制度7
1、建立人員行為安全觀察管理制度,明確各級人員安全行為觀察的責任.方法.記錄.考核等環節內容。
2、對生產作業過程中人的不安全行為進行觀察,做好相應記錄。觀察的內容主要包括:
2.1在沒有排除故障的情況下操作,沒有做好防護或提出警告;
2.2在不安全的速度下操作;
2.3使用不安全的設備或不安全地使用設備;
2.4處于不安全的位置或不安全的操作姿勢;
2.5工作在運行中或有危險的.設備上;
2.6其他危險情況。
3、對生產作業過程中人的不安全行為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并將控制措施告知作業人員,如當上下樓梯時,如果附近有扶手,必須抓住扶手。
3.1員工在執行操作任務時,要遵守相關程序內提及的所有安全規定。程序內若有未提及的安全問題或不能完全理解的條款,要立即和主管聯系。
4、對動火作業.有限空間內作業.預熱器清堵.水泥筒型儲庫清庫.臨時用電作業等危險性較高的作業活動實施作業許可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對吊裝.預熱器清堵.水泥筒型儲庫清庫等危險作業時,應安排專人進行現場安全管理;作業許可證應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內容。
5、設備檢修作業時應實行停送電制度。
6、為從業人員配備與工作崗位相適應的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參與水泥窯系統檢維修的人員必須佩戴護目鏡或防護面罩,以防碎片對眼部造成傷害。
7、進入有限空間檢修,應嚴格堅持“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原則,有專人監護.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7.1人員經過安全教育培訓,了解有限空間存在的風險;
7.2保持有限空間出入口暢通;
7.3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和警示說明;
7.4作業前清點作業人員和工器具;
7.5作業人員與外部有可靠的通訊聯絡;
7.6監護人員不得離開作業現場,并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系;
7.7存在交叉作業時,采取避免互相傷害的措施;
7.8使用符合現場環境的安全電壓照明;
7.9執行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
7.10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7.11制定事故應急預案。
8、未經通風和檢測合格,任何人員不得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9、特種作業人員須經過專門安全技術和操作技能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和特種設備操作資格證書,并按期進行復審。
作業管理管理制度8
一、目的:規范公司受限空間作業過程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和員工的生命及生產作業環境安全。
二、職責:公司安全環保部負責對受限空間作業的歸口管理,并指導監督本制度的執行,相關部門配合實施。
三、工作程序
1、受限空間作業類別以及分級
受限空間是指生產單位的各種設備內部(罐、爐膛、鍋筒、管道、容器等)和生廠廠區存留的下水道、溝、坑、井、池、涵洞、污水處理設施等封閉、半封閉的設施及場所(地下隱蔽工程、密閉容器、長期不用的設施或通風不暢的場所等)。通風不良的礦井也應視同受限空間。在受限空間的作業都稱為受限空間作業。
限空間作業分為一級進入受限空間作業、二級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和特級級進入受限空間作業三類。凡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緊急情況下為搶險救援人員需要進入受限空間時,可先不辦理“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但是必須佩戴隔離式防護器具,事后要按照特級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補辦手續。
A、一級進入受限空間作業
在不涉及有毒、易燃可燃和窒息性氣體介質的受限空間,或正在生產的工藝裝置中,對設備進行完全隔離或孤立,經工藝處理后,氧氣、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驗都合格的受限空間。
B、二級進入受限空間作業
1)停工檢修后將物料全部送出裝置外罐區的工藝裝置,經工藝處理后,氧氣、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驗都合格的受限空間。
2)運送到安全地點的盛裝過有毒或易燃可燃介質的設備容器,經工藝處理后氧氣、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驗都合格的受限空間。
C、特級進入受限空間作業
在生產的工藝裝置中,對設備進行完全隔離或孤立,經工藝處理后,氧氣、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驗有任何一項不合格,或者因條件限制無法對設備內物料完全清理干凈的受限空間。
2、辦理受限空間作業手續的規定
理受限空間作業手續前,作業單位要編寫受限空間作業施工方案,同時加蓋公章,并按照下列要求完成審批。
一)一級受限空間作業。方案審批順序為作業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人審核,公司安全環保部負責人審批。審批完成后,由作業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開據《受限空間安全作業證》。審批資料(審批表、施工方案、受限空間安全作業證存根)交由公司安全環保部存檔。
二)二級受限空間作業。方案審批順序為作業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人審核,公司安全環保部負責人審批,報公司安全總監或分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審批。審批完成后,由作業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開據《受限空間安全作業證》。審批資料(審批表、施工方案、受限空間安全作業證存根)交由公司安全環保部存檔。
三)特級受限空間作業。方案審批順序為作業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人審核,公司安全環保部負責人審批,報公司安全總監或分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審核,最后報總經理審批。審批完成后,由作業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開據《受限空間安全作業證》。審批資料(審批表、施工方案、受限空間安全作業證存根)交由公司安全環保部存檔。
四)《受限空間安全作業證》一式三份,安全管理部、施工單位、監護作業單位各一份。
(五)受限空間作業中應定時監測,至少每2h監測一次,如監測分析結果有明顯變化,則應加大監測頻率;作業中斷超過30min應重新進行監測分析,對可能釋放有害物質的受限空間,應連續監測,情況異常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撤離人員,經對現場處理,并取樣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復作業。當作業內容和環境條件變更時,需要重新辦理《受限空間安全作業證》。一份《受限空間安全作業證》只限一處作業,不得多處施工!妒芟蘅臻g安全作業證》需在有效期內作業,過期應重新審批。
3、受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
一)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前,應針對作業內容,對受限空間進行危害識別,分析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制定相應的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明確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及其安全職責,并經本作業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審核,負責人批準。
二)作業許可證辦理人應根據生產介質的危害因素安排對受限空間內的氧氣、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進行分析或檢測,1小時內完成采樣分析工作。
三)根據分析報告,確定作業許可證級別。結合危害識別評估結果由有關技術人員制定安全措施,施工項目負責人、作業單位部門現場安全負責人和施工作業負責人共同落實安全措施。
四)作業單位實施受限空間作業前,應當將受限空間作業方案和作業現場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業人員,F場負責人應當監督作業人員按照方案進行作業準備。
五)作業單位實施受限空間作業前,應采取可靠的隔斷(隔離)措施,將可能危及作業安全的設施設備、存在有毒有害物質的空間與作業地點隔開。無《受限空間安全作業證》的人員和監護人禁止進入作業。當受限空間狀態改變時,為防止人員誤入,在受限空間的入口處設置“危險!嚴禁入內”的警告牌。
六)受限空間作業應嚴格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原則。
1)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有毒有害氣體濃度。
2)設備容積較大時要上、中、下各部位取樣分析,應保證設備內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氣體濃度和氧含量合格(當可燃氣體爆炸下限大于4%時,其被測濃度不大于0.5%為合格;爆炸下限小于4%時,其被測濃度不大于0.2%為合格;氧含量19.5%~23.5%為合格)。
3)有毒有害物質不超過國家規定的“車間空氣中有毒物質最高容許濃度”的指標(分析結果報出后,樣品至少保留4小時)。
4)設備內溫度宜在常溫左右,作業期間應至少每隔4小時取樣復查一次,如有一項不合格,應立即停止作業。
5)未經通風和檢測合格,任何人員不得進入受限空間作業。
七)檢測人員進行檢測時,應當記錄檢測的時間、地點、氣體種類、濃度等信息。檢測記錄經檢測人員簽字后存檔。檢測人員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發生。
八)受限空間內盛裝或者殘留的物料對作業存在危害時,必須進行工藝處理。
1)對所進入受限空間要切實做好工藝處理,有毒、可燃、腐蝕性物料的設備、容器、管道應按規定的時間進行徹底的蒸汽吹掃、熱水蒸煮、酸堿中和、氮氣置換,使其內部不含有殘渣、余氣。
2)對盛裝過能產生自聚物的設備,作業前必須按有關規定蒸煮并做聚合物加熱試驗。
3)打開設備人孔前,其內部溫度、壓力應降到安全條件以下(溫度低于50℃,壓力為常壓),并從上而下依次打開。在打開底部人孔時,應先打開最底部放料排空閥門,待確認內部沒有堵塞或殘存物料時,方可進行。人孔蓋在松動之前,嚴禁把螺絲全部拆開,防止燙傷、中毒。
4)所有與受限空間相連的管道、閥門必須加盲板斷開,用符合其工藝壓力等級要求的盲板堵上,不得以關閉閥門代替盲板,盲板應掛牌標示。加盲板應按停工方案、盲板圖(表)嚴格執行,并做好明顯標志,指定專人統一編號管理,防止漏堵漏抽。
九)在受限空間作業過程中,作業單位應當采取通風措施,保持空氣流通,禁止采用純氧通風換氣。發現通風設備停止運轉、受限空間內氧含量濃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氣體濃度高于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限值時,作業單位必須立即停止受限空間作業,清點作業人員,撤離作業現場。
十)在受限空間作業過程中,作業單位應當對作業場所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時檢測或者連續監測。作業中斷超過30分鐘,作業人員再次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前,應當重新通風、檢測合格后方可進入。
十一)受限空間作業場所的照明燈具電壓應當符合以下要求:受限空間照明電壓應小于或等于36V,在潮濕容器、狹小容器內作業電壓應小于或等于12V;在潮濕容器中,作業人員應站在絕緣板上,同時保證金屬容器接地可靠。
十二)作業單位應當根據受限空間存在危險有害因素的種類和危害程度,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教育監督作業人員正確佩戴與使用。進入下列受限空間作業時還應采取如下防護措施:
1)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間經清洗或置換仍達不到要求的,應佩戴隔離式呼吸器,必要時應拴帶救生繩;
2)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間經清洗或置換仍達不到要求的,應穿防靜電工作服及防靜電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壓燈具及防爆工具;
3)酸堿等腐蝕性介質的受限空間,應穿戴防酸堿防護服、防護鞋、防護手套等防腐蝕護品;
4)有噪聲產生的受限空間,應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聲護具;
5)有粉塵產生的受限空間,應配戴防塵口罩、眼罩等防塵護具。
6)高溫的受限空間,進入時應穿戴高溫防護用品,必要時采取通風、隔熱、佩戴通訊設備等防護措施;
7)低溫的受限空間,進入時應穿戴低溫防護用品,必要時采取供暖、佩戴通訊設備等措施。
四、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十原則
一)方案原則
凡是涉及到某處受限空間作業的,不論大小均需做出方案,方案做出前必須組織人員對此處的危險因素進行識別,并提出相應的應對措施,方案的簡易程度視具體作業內容而定,且包含作業方案和安全預防及控制方案,方案要發到作業人員和監督人員手中且必須讓其明確。
二)培訓原則
對受限空間作業人員、監督監護人員進行日常的或作業前的培訓,培訓的內容必須包括危險源的識別、受限空間作業的安全防護、應急處置及相關的作業原則等。受限空間作業的風險常見有中毒、窒息、著火、爆炸、機械傷害、觸電、砸傷或拆件損傷設備和盲目施救等,所以在對人員的培訓上必須講全講細,且要求人員必須具備相應作業風險的應急處置能力。
三)應急處置原則
受限空間作業的有關人員具備了相應的應急處置能力后,還應參加應急處置的.模擬演練,以鍛煉他們實際操作和靈活應變的能力。
四)安全作業證原則
在方案具備、人員到位、技術交底清楚、所有作業條件均滿足時,由相應的安全管理人員到現場確認后開具安全作業證,一旦作業,所有相應人員必須在安全作業證上簽字認可。
五)中止交接原則
因作業人員交換,或與其它工種操作對象銜接或配合而暫停后作業時,必須進行人員間的技術交底、重新過程檢查、重新監測分析和再次簽訂安全作業證。
六)監督監護原則
本原則應貫穿始終,無論是作業時,還是前后檢查處理時,均需要監督檢查,監督監護必須到位且不得離開現場,監督監護時與作業人員保持一定距離,商定好聯絡信號或手勢,并定時聯絡。
七)標志原則
在受限空間作業處、與該受限空間相連接的管道控制點、通道處、風道處或交叉作業處等,均應懸掛上明確的警示標志,同時控制閥門。警示標志旁應說明作業地點,尤其是作業點與控制點不在同一處更應特別注意,以免其它人員未見施工而亂動操作,從而引發事故。
八)防護原則
作業人員、監護人員必須正確選擇、檢查和佩戴好勞保防護用品或報警儀器,不得錯用和使用失效防護用品,在選擇、檢查和佩戴過程中要相互檢查合格后方可實施作業。
九)檢查處理原則
作業前要進行檢查處理:檢查與受限空間作業相連的工藝管道是否處于有效盲斷、隔離和拆除;檢查與受限空間作業的通道是否暢通;檢查警示標志是否正確到位;檢查應急設施、物品是否到位;作業后檢查作業點是否達到作業技術要求;檢查作業現場是否存在遺漏的工具、雜物或拆卸物等。
十)實時監測分析原則
對受限空間作業的有毒有害物質及氧含量必須進行實時監測分析。如在作業過程中,受限空間里面條件會隨時發生變化,必須定時監測,終止作業后必須重新監測分析,并將數據結果及時傳達給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根據技術規范,判斷、分析并處理現場有限空間作業程序。
五、受限空間作業事故現場處置
1、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人員傷亡情況和現場初步處理措施及時采取相應救援措施,同時發出警報,通知指揮部成員及救援隊伍迅速趕赴事故現場。
2、救援隊伍到達現場后,會同現場臨時救援小組摸清現場情況,迅速疏散閑雜人員,拉設警戒帶,綜合進行事態分析,最終采取合適的救援行動((1)檢測;(2)強制通風;(3)佩戴防護器具;(4)發生火災的及時撲滅,有觸電危險的要切斷電源)。
3、果斷決策,快速行動,搶救傷亡人員和控制危險源,防止災情擴大。搶救傷亡人員時,必須堅持“依然活著”的原則,深入現場,采取一切可能的安全方法,在保證避免造成新的人員傷亡的情況下,積極進行救援行動,以最快的速度將中毒和受傷人員撤離現場。
4、出現其它緊急情況,應按照事故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六、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環保部組織實施并檢查考核。安全環保部人員及各級領導有權隨時對受限空間作業區域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違反本制度或有危險時有權制止并根據違反制度的情節嚴肅處理。
作業管理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所指帶氣作業是指公司所轄范圍內燃氣設施的停氣、降壓、動火、管線改造及通氣等。燃氣設施的停氣、降壓、動火、管線改造及通氣作業應建立分級審批制度。局部范圍內的動火作業應按安全管理程序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批準,大范圍內的動火作業應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審核,經公司安委會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二條作業部門應制定停氣、降壓、動火、管線改造作業方案,填寫停氣、降壓、管線改造作業報告和填寫動火作業報告(附件一),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核,經審批后嚴格按批準方案實施。緊急事故的搶修除外。
第三條燃氣設施停氣、降壓、動火、管線改造及通氣作業,作業部門必須設專人負責現場指揮,并由部門兼職安全員負責現場安全。
第四條燃氣設施停氣、降壓、動火、管線改造及通氣作業必須配置相應的通訊設備、防護用具、消防器材、檢測儀器等。
第五條動火作業時,公司各相關部門必須積極配合。
第二章停氣與降壓
第六條作業部門對停氣與降壓作業時間的安排宜避開用氣高峰和惡劣天氣。
第七條供氣部門對影響用戶用氣的停氣與降壓作業,應在作業之前通知用戶。緊急事故除外。
第八條停氣與降壓作業相關部門按下列規定做好準備:
1、停氣作業時應能可靠地切斷氣源,并將作業管段或設備內的燃氣安全排放或置換合格;
2、降壓過程中應嚴格控制降壓速度;
3、降壓作業應有專人監控管道內燃氣壓力,嚴禁管內產生負壓;
4、降壓作業時管內燃氣壓力宜控制在300~500P范圍內;
5、液化石油氣管道停氣或降壓作業時,應采用防爆風機驅散在工作坑或作業區內聚積的液化石油氣。
第三章動火
第九條運行中的燃氣設施需動火作業時,應有施工、技術、供氣、安全等部門配合與監護。
第十條動火作業時,應劃出作業區并設置護欄,作業區應保持空氣流通,無燃氣聚積。
第十一條停氣動火作業前,作業部門應置換作業管段或設備內的'燃氣,并符合下列規定:
1、采用直接置換法時,應取樣檢測混合氣體中燃氣的濃度,連續三次(每次間隔約5min)測定均在爆炸下限的20%以下,方可動火作業;
2、采用間接置換法時,應取樣檢測混合氣體中燃氣或氧的含量,經連續三次(每次間隔約5min)測定均符合要求時,方可動火作業;
3、燃氣管道內積有燃氣雜質時,應充入惰性氣體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進行隔離;
4、停氣動火操作過程中,當有漏氣或竄氣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待消除異常情況后方可繼續進行;
5、當作業中斷或連續作業時間較長時,均應重新取樣檢測,符合本條1、2款時,方可繼續作業。
第十二條帶氣動火作業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設置燃氣濃度檢測器;當確認操作環境不會發生燃氣爆炸時,方可帶氣動火作業;
2、帶氣動火作業時,管道內必須保持正壓,其壓力宜控制100—500Pa,應有專人監控壓力;
3、新、舊鋼管連接動火作業時,應先采取措施使新舊管道電位平衡;
4、動火作業引燃的火焰,必須有可靠、有效的方法隨時將其撲滅。
第十三條帶氣動火作業設置放散火炬應符合下列規定:
1、放散火炬的管道上應設置控制閥門和防回火裝置;
2、放散火炬應設置在帶氣作業點的上風向,并保持安全距離;
3、火炬應高出地面1.5m以上;
4、放散火炬現場應備有干粉滅火器等有效的消防器材。
第四章通氣
第十四條通氣作業應嚴格按照方案執行。用戶停氣后的通氣,嚴禁在夜間進行。第十五條相關部門在燃氣設施維護、檢修或搶修作業完成后,應進行全面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置換作業。
第十六條置換作業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根據管線情況和現場條件確定放散點數量與位置,管道末端必須設置放散點;
2、應在起點段安裝壓力表,在每個末端放散管上安裝取樣管;
3、置換放散時,應有專人負責監控壓力及取樣檢測;
4、放散管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欧派⒐軕荛_居民住宅、明火、高壓架空電線等場所;當無法避開居民住宅等場所時,應采取防護措施;
、品派⒐軕叱龅孛2m以上。
5、用燃氣直接置換空氣時,其置換時的燃氣壓力宜小于5000Pa。
第十七條燃氣設施置換合格恢復通氣前,公司施工、技術、供氣、安全等部門應進行全面檢查,符合運行要求后,方可投入運行。
作業管理管理制度10
1.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具。
2.懸空作業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并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網、欄桿或其他安全設施。
3.懸空作業所用的索具、腳手板、吊籃、吊籠、平臺等設備,均需經過技術鑒定或檢證方可使用。
4.建筑施工進行高處作業之前,應進行安全防護設施的逐項檢查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高處作業。驗收也可分層進行,或分階段進行。
5.安全防護設施,應由單位工程負責人驗收,并組織有關人員參加。
6.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應具備下列資料:
1)施工組織設計及有關驗算數據;
2)安全防護設施驗收記錄;
3)安全防護設施變更記錄及簽證。
7.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所有臨邊、洞口等各類技術措施的設置狀況;
2)技術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規格和材質;
3)技術措施的節點構造及其與建筑物的固定情況;
4)扣件和連接件的緊固程序;
5)安全防護設施的用品及設備的性能與質量是否合格的驗證。
8.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應按類別逐項查驗,并作出驗收記錄。凡不符合規定者,必須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驗。施工工期內還應定期進行抽查。
作業管理管理制度11
1、目的
為了加強氧化鋁廠大型檢修項目作業過程中的安全管理,確保各類大型檢修項目安全、穩定、連續進行,杜絕各類傷害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術語解釋
2.1大型檢修項目:指作業人員超過30人,作業時間超過24小時,特種作業工種超過3個工種,涉及交叉作業的大型項目,包括氧化鋁廠全廠停汽檢修項目、焙燒爐系統停爐檢修項目、棒(球)磨機更換襯板檢修項目。
2.2相關方:關注組織的環境行為或受其環境行為影響的個人或團體,或與組織的職業安全健康安全績效有關的或受其職業安全健康績效影響的個人或團體。在本程序中指參與本公司檢修作業過程的組織與個人。
2.3危險作業:相對于正常生產過程中的操作、巡檢、檢修維護、運輸、爆破以及大型吊裝等作業而言,在此類作業過程中,存在(或產生)對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較大危害因素,容易發生各種人身傷害事故。
2.4有限空間作業:在密閉或半密閉的各類容器、貯罐、槽、地窯(溝)、下水道、反應器(塔)、箱盒、大直徑管道、除塵器、煤粉倉、瀝青倉、油焦倉、各種爐窯或其它狹窄或有限空間中的作業。
2.5特種作業: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包括電工作業、金屬焊接切割作業、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登高架設作業等。
2.6交叉作業:在同一區域(空間)內存在多處或多種類型的作業同時進行包括上下、左右空間交叉作業,或分公司與相關方同時進行的作業。
2.7高處作業:指離基準面達到2米或2米以上的高空作業。根據墜落的高度,將高空作業分為四級:2-5米為一級;5-15米為二級;15-30米為三級;30米以上為特級。
3、基本要求:
3.1嚴格執行“三個負責”--誰主管誰對作業全過程的安全負責;誰審批誰簽字安全措施誰對措施負責;誰監護誰對監護結果負責和“四個到位”--安全防范措施要到位;現場監督監護要到位;安全確認要到位;審批監護的責任要落實到位的原則。
3.2相關方作業前必須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辦理“五方會簽”手續,即:項目開工前,項目所在方(即項目所在廠礦和車間)、施工檢修方、項目管理方、所在單位安環科和崗位操作方要簽字確認。
3.3嚴格執行《中鋁廣西分公司檢修項目安全員負責制》,明確項目安全員,佩戴“項目安全員”胸牌。
3.4相關方在開工前必須嚴格按照《外來施工單位和施工作業安全環保管理規定》與項目發包單位簽訂安全環保協議,交納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
3.5嚴格按照《危險作業審批管理制度》、《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煤氣生產、檢修作業安全管理標準》,辦理相關危險作業審批表、動火證、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工作票。
3.6構成立體交叉作業的,必須有具體的安全措施,長時間(超過1天)的檢修清理作業,在每天作業前,項目安全負責人必須重新與崗位操作人員進行確認。每一個崗位(包括操作、檢修、點檢等)在每一項作業開始前必須對周圍人員、設施、設備進行安全確認,確認沒有危險方可作業。
4、過程控制
4.1氧化鋁廠全廠停汽檢修
4.1.1嚴格按調度指令協調系統液量平衡和轉移。
4.1.2各車間檢修前要進行安全動員,對檢修涉及的項目進行危險預先分析,制定應急防范措施、安全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措施,要做到組織落實、責任落實、措施落實。
4.1.3嚴格遵守《氧化鋁廠安全作業規程》和車間制定的安全技術措施,每個作業小組,必須指定一名技術全面、責任心強的人員負責安全監督和協調工作。
4.1.4任何檢修項目作業前必須經過崗位操作人員安全確認和檢修人員再次確認兩道程序后方可開始作業。
4.1.5做好在線人員及相關設備的安全協調、溶出系統檢修時,必須關閉相關部位的同位素放射源,檢修后的試車必須通知調度室及相關車間崗位人員,并嚴格執行停、送電工作票制度。
4.1.6壓力容器檢修要重點做好泄壓和排放料工作,拆卸過程要謹慎小心,不得一次性拆除全部螺栓,必須通過反復確認已無壓、無料后再全部拆除,同時要切實做好有效的個人防護及監護工作。
4.1.7對密閉容器、管道、槽罐的物料狀況判斷不清或無法判斷時,必須上報廠部組織協調解決,禁止昌險蠻干。
4.1.8檢查、檢修、清理槽罐、管道時,作業前要對系統做全面的泄放及安全檢查和確認,在拆卸法蘭、人孔作業中要高度警惕,要做到無壓當作有壓干、無料當作有料干,充分作好預防措施,拆卸時要按照安全作業程序和動作標準逐步松動,待槽罐、管道內料、壓排泄完后方可全部拆除,同時要配戴好防護雨衣、膠鞋、面罩等防護用品。
4.1.9全體檢修人員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安全防護用品。作業前必須對人員、工具、材料、吊索吊具、焊接設備、起重設備、設施以及檢修電源、手持電動工具進行檢查確認,確保其安全性,特種作業,必須由專業人員完成。
4.1.10涉及上下、左右立體交叉作業時,作業程序、人員必須協調清楚,敲擊扳手使用時必須采用繩索捆綁,防止意外飛出傷人。
4.1.11抓好各工序、場所、部門之間的有效協調;特別是對跨工序管線進行改造或檢修作業,必須通過相關部門、車間、崗位的'協調與配合,同時嚴格做好卸壓、排、放料工作。溶出、蒸發等系統酸洗作業時,特別要抓好隔離、放散、吹掃等安全技術措施。檢修過程中臨時增加項目和檢修內容變更轉移時,必須通知到相關的車間、崗位和部門并落實相關手續和安全技術措施。
4.1.12各作業人員必須遵章守紀和各現場、各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的有關規定,做好特殊條件下的通風降溫工作,檢修現場備好硼酸水,做好必要的應急措施。
4.2焙燒爐系統停爐檢修
4.2.1嚴格遵守《煤氣生產、檢修管理標準》、《危險作業審批管理制度》、《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的規定,并按照上述標準、規定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辦好動火證并進行監督檢查。
4.2.2焙燒車間按照總調、廠調指令的時間停爐,停爐前與煤氣廠調度室、煤氣防護站聯系,在取得對方同意后,按焙燒爐操作規程停爐。
4.2.3停爐后待煤氣廠對煤氣系統調整完畢后,配合煤氣廠對煤氣的輸氣系統進行全面吹掃,吹掃時按煤氣廠要求逐項打開所有放散閥。
4.2.4吹掃煤氣設施時,車間派專人現場巡查,吹掃期間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煤氣設施上拴拉焊機線和其他電氣線路,焙燒爐40米內禁止動火,杜絕一切火源。
4.2.5吹掃結束后,由焙燒車間向煤氣防護站提出申請,對焙燒爐系統作全面的一氧化碳含量檢測和試驗,重點對煤氣總管、t12系統、v08系統、v19系統以及放散管路和檢修作業環境進行檢測,待焙燒爐各設施及作業環境經過煤氣防護站技術認可后方可安排檢修人員進入作業現場。
4.2.6檢修作業前由焙燒車間打開各系統人孔,散閥殘余物質并將設施內的易燃物清理干凈,確認在動火過程中不形成爆炸性氣體,檢修人員方可動火檢修。
4.2.7進入電收塵檢查、檢修前必須辦理停電工作票,由電氣車間停電、對電暈極進行放電和接地,并將電收塵外殼與電暈極連接,由焙燒車間與煤氣防護站聯系,對電收塵內部作一氧化碳含量檢測,經確認電收塵內一氧化碳含量低于30mg/m3(25.77pp),內部殘料已排除干凈,溫度降至符合檢修條件時,方可允許檢修人員入內檢修。一氧化碳含量檢測不得早于入內前30分鐘,并保證適當的通風條件。
4.2.8進入爐內,電收塵內進行檢修的人員應作好個人防護工作,并給予良好的通風保障,檢修動火中,每2小時,要求煤防站作一次檢測分析。工作中斷后,再次復工前30分鐘內也要重新分析,工作人員每次進入設備內部的時間間隔至少在2小時以上,并要求檢修人員明了煤防站檢測的數據并按下表中所示標準控制作業時間。
一氧化碳含量lmg/m3=0.859ppm≤30mg/m3≤50mg/m3≤100mg/m3≤200mg/m3
≤25.77ppm≤42.95ppm≤85.90ppm≤171.8ppm
可連續作業時間8小時1小時30分鐘15分鐘
4.2.9焙燒爐作業現場作業的檢修工作票、停送電工作票、動火工作票由焙燒車間辦理會簽,工作票的使用時間超過其票上限定的時間由焙燒車間負責聯系辦理延長或重新辦理等手續,電氣車間檢修電氣設備的停送電工作票由電氣車間負責辦理,但在執行過程中,必須事先征得焙燒車間的同意或通知焙燒車間有關人員。
4.2.10作業單位及檢修人員未經許可,禁止在煤氣設施上切割、敲打。高處管道、閥門以及設備內部作業,必須設置安全平臺或系安全帶。進入危險區域作業必須二人以上進行,并設置可靠的聯系信號。
4.2.11焙燒爐檢修現場禁止吸煙。
4.3棒(球)磨機更換襯板
4.3.1檢修前組織計控、電氣、調度、安全、檢修人員開好協調會,制定嚴密的組織措施、檢修進度和安全技術措施,統一指揮協調,保證安全措施的落實。
4.3.2檢修單位進入現場作業前,必須事先提交檢修工作票,注明對所檢修的設備及現場環境的安全要求,由設備所屬單位負責落實,并在工作票上簽字,檢修人員在得到允許后方可進入作業區。
4.3.3設備所屬單位必須在磨機檢修前切斷主機電源,關閉物料進口,并懸掛警告牌,同時用清水沖洗工作面,做好通風降溫措施,待磨機表面溫度至50℃以下時,方可允許檢修人員進入磨機,作業現場要備好硼酸水洗液。
4.3.4通風設施必須安全可靠,安裝牢固,風機正面必須安裝網罩。磨機內檢修照明必須使用12v安全行燈。所有作業人員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和安全防護品。
4.3.5作業人員進入磨機后禁止開動“慢拖”,同時必須在“慢拖”開關上懸掛“禁止起動”的警告標志,配電室斷電。如需開動“慢拖”,必須通知磨內人員全部撒出,并經過檢查確認磨內、磨底無人后方可開動。
4.3.6磨內檢修時,磨外必須有人監護。檢修結束時,必須把當班拆下的襯板全部清出磨外。球磨機襯板拆卸時要同時拆除相應的端部襯板,保證作業過程安全。磨機底部必須進行有效的安全隔離,掛好警示牌,并采取壁壘措施,防止卸球卸襯板時砸壞磨底其他設備、設施,防止其他無關人員誤入危險區域。
4.3.7天車在使用前必須全面檢查其安全性能,吊具、鋼絲繩必須符合安全要求,鋼絲繩必須在其承重范圍內使用,吊運鋼球、鋼棒、襯板等物時,必須捆綁牢固,吊斗、吊鉤下嚴禁站人,轉動磨體時,磨機底部嚴禁站人,起重、指揮等作業必須由專業持證人員完成,在調運物件時要打鈴提示,兼顧周圍人員,不可用力過猛、速度過快,防止物件撞人。
4.3.8檢修單位作業期間必須指派一人負責安全檢查協調。設備所屬單位,每班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檢查、監督、協調安全工作。
4.3.9做好人員、設備、作業環境的組織協調,對作業中使用的工具、器材、吊索、吊具必須嚴格檢查,確保其安全性能。
4.3.10筒體維修時,必須保證筒體內的強制通風,焊接作業必須在腳下襯墊絕緣材料,手持式砂輪機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
4.3.11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作業現場要準備充足的飲水或清涼飲料。
4.3.12吊裝機具在使用前做好安全檢查,要求部件齊全、無損傷、轉動部件靈活注油。
4.3.13吊裝機具在磨機筒體上安裝、拆卸之前,要做好人員安排:筒體上5人,其中4人同時平穩拉起或降落吊裝繩,當遇到偏重時,另一人及時幫助,到位后插牢或抽上固定銷子,同時筒體內有專人看護,機具下方不得有人。
4.3.14吊裝機具安裝完畢,應先試吊確認無誤后再正式使用。
4.3.15正確使用機具:夾具限載300kg,不得超負荷使用,不可在多塊襯板疊層下抽取另一塊襯板,需將上面襯板移開后再吊。
4.3.16夾具要夾牢襯板再起吊。起吊時操作人員要站在安全位置,防止襯板滑落砸腳或起吊襯板的碰撞。
4.3.17襯板在運輸時要兼顧周圍人員,不可用力過猛、速度過快,防止襯板撞人。
4.4檢修作業結束要求
4.4.1檢修項目負責人和項目安全員應會同有關檢修人員檢查檢修項目是否有遺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遺漏在設備內。
4.4.2檢修項目負責人和項目安全員應會同設備技術人員、工藝技術人員根據生產工藝要求檢查盲板抽堵情況。
4.4.3因檢修需要而拆移的蓋板、扶手、欄桿、防護罩等安全設施要恢復正常。
4.4.4檢修所用的工器具應搬走,腳手架、臨時電源、臨時照明設備等應及時拆除。
4.4.5設備、屋頂、地面上的雜物、垃圾等應清理干凈。
4.4.6檢修單位會同設備所在單位和有關部門對設備等進行試壓、試漏,調校安全閥、儀表和連鎖裝置,并做好記錄。
4.4.7檢修單位會同設備所在單位和有關部門,對檢修的設備進行單體和聯動試車,驗收交接。
4.4.8現場負責人要清點本單位參加檢修作業人員。
4.4.9作業結束后應清理現場,檢修產生的垃圾應按要求分類處理。
5、相關文件
5.1《危險作業審批管理制度》q/chalco-gx'x06a12--20xx
5.2《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q/chalco-gx'x06a13--20xx
5.3《煤氣生產、檢修作業安全管理標準》q/chalco-gx'x06a15--20xx
作業管理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加強對火源的管理,防范火警事故的發生。
(二)責任
1、安全科負責執行本制度;
2、動火作業部門履行本制度。
(三)適應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易燃易爆場所動火作業。
(四)管理要求
1.本制度中的動火作業是指燒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險作業;
2.在公司范圍內進行動火作業時,要先清理作業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遠離進行動火地方最少10米范圍內進行動火作業時,要先清理作業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有煙感探頭的場所,要做好保護,防止誤報警,準備好應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安全科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
3.安全科在發出危險作業許可證之前,要以作業現場進行檢查,依據許可證上所列之項目逐條核對無誤,確認不會由此引發火警事故后,才能發出危險作業許可證;
4.動火作業現場要有相應的消防滅火措施,例如準備水、滅火器等,以便發生火警時,能迅速滅火;
5.動火作業人員在作業前要了解該部位的消防設施及走火通道;
6.在動火作業過程中,安全科要全程監督,防止發生火警事故;
7.安全科有權制止有危險的動火作業;
8.動火作業完畢之后,要清理好作業現場,并監視現場至少30分鐘,防止留有火種,引起后患;
對不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而進行動火作業的人員(或部門),除通報批評外,并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責任。
作業管理管理制度13
為貫徹落實上級“減負”精神,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嚴格按照國家課程計劃,開齊課程,開足課時,不得以任何名義增加或縮減規定的課程、課時。
二、全體教師必須轉變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觀念,改革課堂教學方法,提高四十分鐘的教學效率。
三、嚴禁利用節假日和寒暑假組織學生補課。
四、考試采用口試、筆試相結合,演算、操作相結保,全面衡量學生能力。學生成績不排隊。
五、嚴格控制比賽次數。學校不參加非教育部門組織的各項比賽。嚴格控制各級、各科組織競賽活動。
六、加強資料管理。學校嚴格控制各種資料的征訂,非教育部門規定訂購的資料,學校一律不準征訂。
七、嚴格控制學生的.課外作業量。一、二年級不得布置書面家庭作業,三至六年級每天書面家庭作業總量控制在1小時以內。對三至六年級的作業量規定為:語文、數學、英語的課外書寫作業各不超過20分鐘。
八、班主任負責協調各學科作業,堅持日統計。
九、要針對學生學習水平,作業分必作和選做兩種,嚴禁懲罰性和機械重復性作業。作業要體現多樣性,分層作業,收集型作業、研究型作業等。
十、加強學生作業的布置和批改的檢查。教學處每學期第七周、第十五周對學生作業量及批改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如嚴重違反上述制度,造成學生課業負擔過重者,學校給予通報批評。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學校以前的相關制度同時廢止。
作業管理管理制度14
1.目的
為了加強對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與監督,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在醫院范圍內從事有限空間作業和具有有限空間作業行為的部門和崗位適用。
3.定義
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者部分封閉,與外界相對隔離,出入口較為狹窄,作業人員不能長時間在內工作,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間。有限空間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實施的作業活動。
4.有限空間作業責任制
4.1科室負責人、管理人員、班組負責人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本部門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負責。
4.2職責
4.2.1科室負責人職責:科室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對本部門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全面負責。為有限空間作業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風、防護照明等安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4.2.2科室管理人員:負責督促、檢查本部門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的各項安全要求。保證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措施,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4.2.3班組負責人職責:
(1)在安排有限空間作業前,認真研究布置操作方案,如對操作方案有疑問必須立即反映暫停作業,不得有誤。
(2)對凡是進入有限空間檢修、清理、作業的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對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的人員嚴禁其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3)有限空間進入點附近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標識,并告知作業人員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經許可人員進入作業現場。
(4)全過程掌握作業期間情況,保證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向科室負責人、管理人員報告,并在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防止未授權的人員進入。
4.2.4作業人員安全職責:應了解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符合要求后,進入作業;并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終止作業。
5.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要求
5.1通風
5.1.1在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應當采取通風措施,保持空氣流通,禁止采用純氧通風換氣。
5.1.2發現通風設備故障停止運轉,必須立即停止有限空間作業,清點作業人員,撤離作業現場。
5.1.3作業中斷超過30分鐘,作業人員再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應當重新通風后方可進入。
5.2照明
相應部門應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當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燃性粉塵時,照明、通訊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
5.3勞動防護用品
根據有限空間存在危險有害因素的種類和危害程度,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教育監督作業人員正確佩戴與使用。
6.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要求
6.1對凡進入有限空間進行施工、檢修、清理作業的,科室管理人員、班組負責人在對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對作業環境進行評估,分析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方案,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進行作業。
6.2按照有限空間作業方案,明確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及其安全職責。
6.3有限空間作業前,將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和作業現場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業人員。現場負責人應當監督作業人員按照方案進行作業準備。
6.4有限空間作業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保持有限空間出入口暢通;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和警示說明;作業前清點作業人員和工器具;作業人員與外部有可靠的通訊聯絡;監護人員不得離開作業現場,并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系;存在交叉作業時,采取避免互相傷害的措施。
6.5有限空間作業結束后,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應當對作業現場進行清理,撤離作業人員。
7.有限空間作業外包管理要求
將有限空間作業發包給其他單位施工作業的,應當發包給具備國家規定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承包方,并與承包方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
作業管理管理制度15
目的
1.1. 加強對危險作業的安全管理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環節。為了加強對生產過程中的危險作業的管理,防止觸電、火災、爆炸、高處墜落、中毒等重大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和財產安全,嚴格加強對危險作業的安全管理和建立健全有關審批手續,根據安全管理的要求,制定本規定。
適用范圍
2.1. 各部門。
危險作業審批
3.1. 進行危險作業,必須辦理審批手續。應由下達任務部門填寫<<危險作業申請單>;>;,經有關部門現場檢查,符合作業條件,由公司指定人員審批后方可作業。
3.2. 審批危險作業應重點把好安全防護技術措施關。防護措施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方面的法規、規范、標準和校頒布的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制度的要求;
3.3. 如情況緊急,來不及履行審批手續,必須采取臨時安全措施,執行部門應有負責人在現場指揮,嚴格按照有關安全管理規定進行作業,并立即通知安全環境部。并將處理情況補填申請表;
3.4. 危險作業人員必須沒有妨礙從事本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具有本作業所需要的安全專業技術知識及經驗,嚴禁酒后作業。
危險作業范圍
4.1. 高處作業(特別是高處交叉作業):凡離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及2米以上的,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在高處有固定操作室的除外)。
4.2. 在有觸電危險的環境作業或帶電作業。
4.3. 在禁火區內或對忌火器物進行明火或易燃作業。
4.4. 進行爆破或有有爆炸危險的作業。
4.5. 在輕質屋面(石棉瓦、玻璃鋼瓦、木屑板等)上的作業。
4.6. 有中毒或窒息危險的作業。
4.7. 大件吊裝作業。
4.8. 其它有重大危險因素的作業。
4.9. 重量超過50t以上,產品發運及發運過程中的相關作業。
4.10. 有塌方、坍塌危險的土石方或拆除工程作業。
職業衛生
5.1. 危險作業中,執行部門應指派作業監護人員負責現場作業安全監護。
5.2. 危險作業人員要穿戴好防護用品,用具要完好無損,符合安全要求。
5.3. 危險作業區要清理整潔,通道暢通,要有明顯標志和告示。
5.4. 作業前,要仔細認真地對作業環境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作業完成后,必須進行現場整理和清點。
5.5. 生產車間和倉庫設置通風設施,使作業場所氣體濃度達到國家標準規定的要求。
5.6. 在生產現場設置沖淋設施和洗手池。
5.7. 職工上崗前進行體檢,工作期限定期進行體檢,不安排有禁總癥人員從事相關危險,有害作業,建立職工健康檔案,據健康情況進行調整工種。
5.8. 按勞保用品配備標準,進行勞保用品的.發放,并檢查督促其正確穿戴,生產區域內嚴禁穿短褲、裙子、高跟鞋、拖鞋及帶鐵釘鞋,嚴禁赤膊上崗。
5.9. 接觸有毒物質職工喝水,進食前必須洗手、洗臉,工作后淋浴更衣,注意個人衛生。
5.10. 在教育培訓中,對生產中涉及的危險有害物質的危害有害性中毒后的處理方法,作為重要內容,進行培訓、考核。
5.11. 作業場所定期進行空氣監測。
5.12. 不斷改進工藝、設備、使毒物濃厚、噪音、粉塵有效降低。
附則
6.1. 對違反規定的危險作業,造成工傷事故的,應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6.2. 危險作業應作為安全管理部門的安全檢查重點,安全環境部和有關人員要切實做好對危險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人身和設備安全。
6.3. 本規定至公布日開始實施。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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